消毒與滅菌方法

        3.1消毒與滅菌方法
        3.1.1 壓力蒸汽滅菌器蒸汽壓力滅菌器
        3.1.1.1 適用范圍: 用于耐高溫、耐高濕的醫療器械和物品的滅菌。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類和粉劑的滅菌。
        3.1.1.2壓力蒸汽滅菌器: 根據排放冷空氣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分為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器和預真空蒸汽壓力滅菌器二大類。
        3.1.1.3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器
        (1)滅菌原理: 利用重力置換原理,使熱蒸汽在滅菌器中從上而下,將冷空氣由下排氣孔排出,排出的冷空氣由飽和蒸汽取代,利用蒸汽釋放的潛熱使物品達到滅菌。
        (2)滅菌方法:
        1)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方法:
        ①在主體內加入適量的清水,將滅菌物品放入滅菌器內;
        ②將頂蓋上的排氣軟管插入內壁的方管中,蓋好并擰緊頂蓋;
        ③將滅菌器的熱源打開,開啟排氣閥排完空氣后(約在水沸騰后10min~15min)關閉排氣閥;
        ④壓力升**102.9kPa(1.05kg/cm2),溫度達121℃時,維持到規定時間(根據物品性質及有關情況確定,一般20min~30min);
        ⑤需要干燥的物品,打開排氣閥,慢慢放汽,待壓力恢復到零位后開蓋取物;
        ⑥液體類物品,待壓力恢復到零位,自然冷卻到60℃以下,再開蓋取物。
        2)臥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方法:
        ①將待滅菌物品放入滅菌柜室內,關閉柜門并扣緊;
        ②打開進氣閥,將蒸汽通入夾層預熱;
        ③夾層壓力達102.9kPa(1.05kg/cm2)時,調整控制閥到“滅菌”位置,蒸汽通入滅菌室內,柜內冷空氣和冷凝水經柜室阻氣器自動排出;
        ④柜內壓力達102.9kPa(1.05kg/cm2),溫度達121℃,維持20min~30min;
        ⑤需要干燥的物品,滅菌后調整控制閥**“干燥”位置,蒸汽被抽出,柜室內呈負壓,維持一定時間物品即達干燥要求。
        ⑥對液體類物品,應待自然冷卻到60℃以下,再開門取物,不得使用快速排出蒸汽法,以防突然減壓,液體劇烈沸騰或容器爆炸。
        3.1.1.4 預真空蒸汽壓力滅菌器
        (1)滅菌原理:利用機械抽真空的方法,使滅菌柜室內形成負壓,蒸汽得以迅速穿透到物品內部進行滅菌。蒸汽壓力達205.8kPa(2.1kg/cm2),溫度達132℃或以上,開始滅菌,到達滅菌時間后,抽真空使滅菌物品迅速干燥。根據一次性或多次抽真空的不同,分為預真空和脈動真空二種,后者因多次抽真空,空氣排除更徹底,效果更可靠。
        (2)滅菌方法:
        1)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方法: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整個過程約需25min。
        ①將待滅菌的物品放入滅菌柜內,關好柜門;
         
        ②將蒸汽通入夾層,使壓力達107.8kPa(1.1kg/cm2),預熱4min;
        ③啟動真空泵,抽除柜室內空氣使壓力達2.0 kPa~2.7 kPa(排除柜室內空氣98%左右);
        ④停止抽氣,向柜室內輸入飽和蒸汽,使柜內壓力達205.8 kPa(2.1kg/cm2),溫度達132℃,維持滅菌時間4min;
        ⑤停止輸入蒸汽,再次抽真空使壓力達8.0kPa,使滅菌物品迅速干燥;
        ⑥通入過濾后的潔凈干燥空氣,使滅菌室壓力回復為零,溫度降**60℃以下,即可開門取出物品。
        2)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方法:脈動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整個過程需29 min~36min。
        ①將待滅菌的物品放入滅菌柜內,關好柜門;
        ②將蒸汽通入夾層,使壓力達107.8kPa(1.1kg/cm2),預熱4min;
        ③啟動真空泵,抽除柜室內空氣使壓力達8.0 kPa;
        ④停止抽氣,向柜室內輸入飽和蒸汽,使柜室內壓力達49kPa(0.5kg/cm2),溫度達106℃~112℃,關閉蒸汽閥;
        ⑤抽氣,再次輸入蒸汽,再次抽氣,如此反復3次~4次;
        ⑥**后一次輸入蒸汽,使壓力達205.8 kPa(2.1kg/cm2),溫度達132℃,維持滅菌時間4 min;
        ⑦停止輸入蒸汽,抽氣,當壓力降到8.0kPa,打開進氣閥,使空氣經高效濾器進入柜室內,使內外壓力平衡;
        ⑧重復上述抽氣進氣操作2次~3次;
        ⑨待柜室內外壓力平衡(恢復到零位),溫度降**60℃以下,即可開門取出物品。
        (3)注意事項:滅菌設備應每日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
        1)檢查門框與橡膠墊圈有無損壞、是否平整、門的鎖扣是否靈活、有效;
        2)檢查壓力表在蒸汽排盡時是否到達零位;、
        3)由柜室排氣口倒入500ml水,查有無阻塞;
        4)關好門,通蒸汽檢查是否存在泄漏;
        5)檢查蒸汽調節閥是否靈活、準確、壓力表與溫度計所標示的狀況是否吻合,排氣口溫度計是否完好;
        6)檢查安全閥是否在蒸汽壓力達到規定的安全限度時被沖開;
        7)手提式和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主體與頂蓋必須無裂縫和變形; 無排氣軟管或軟管銹蝕的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不得使用;
        8)臥式壓力蒸汽滅菌器輸入蒸汽的壓力不宜過高,夾層的溫度不能高于滅菌室的溫度;
        9)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每日進行一次B-D(Bowie-Dick Test)測試,檢測它們的空氣排除效果。具體作法是:B-D測試包由100%脫脂純棉布折疊成長30cm±2cm、寬25cm±2cm、高25cm~28cm大小的布包裹;將專門的B-D測試紙,放入布測試包的中間;測試包的重量為4kg±5%或用一次性B-D測試包。B-D測試包水平放于滅菌柜內滅菌車的前底層,靠近柜門與排氣口底前方;柜內 除測試包外無任何物品; 134℃,3.5min~4min后,取出B-D測試紙觀察顏色變化,均勻一致變色,說明冷空氣排除效果良好,滅菌鍋可以使用;反之,則滅菌鍋有冷空氣殘留,需檢查B-D測試失敗原因,直**B-D測試通過后該鍋方能使用。
        10)下排氣、預真空及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的具體操作步驟、常規保養和檢查措施,應按照廠方說明書的要求嚴格執行。
        3.1.1.5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可分為: 下排氣,預真空和正壓排氣法三種。其滅菌參數如時間和溫度由滅菌器性質、滅菌物品材料性質(帶孔和不帶孔)、是否裸露而定(見表3 -1)。一般滅菌時要求滅菌物品裸露。為了加快滅菌速度,快速滅菌法的滅菌周期一般不包括干燥階段,因此滅菌完畢,滅菌物品往往是濕的; 為了避免污染,不管是否包裹,取出的物品應盡快使用,不能儲存,無有效期。
        表3-1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132℃)所需**短時間*
                                         滅菌時間(mi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種類             下排氣      預真空         正壓排氣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帶孔物品             3            3                3
        帶孔物品               10           4                3
        不帶孔+帶孔物品        10           4                3
        * 滅菌物品裸露
        3.1.1.6 滅菌前物品的準備
        (1)清洗:滅菌前應將物品徹底清洗干凈,物品洗滌后,應干燥并及時包裝。
        (2)包裝:
        1)包裝材料應允許物品內部空氣的排出和蒸汽的透入。市售普通鋁飯盒與搪瓷盒,不得用于裝放待滅菌的物品,應用自動啟閉式或帶通氣孔的器具裝放;
        2)常用的包裝材料包括全棉布;一次性無紡布;一次性復合材料(如紙塑包裝);帶孔的金屬或玻璃容器等。對于一次性無紡布、一次性復合材料必須經G家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新包裝材料在使用前,應先用生物指示物驗證滅菌效果后方可使用。包裝材料使用前應放在溫度18℃~22℃,相對濕度 35%~70% 條件下放置2h,仔細檢查有無殘缺破損;
        3)布包裝層數不少于兩層。用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器的物品包,體積不得超過30cm×30cm×25cm;用于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的物品包,體積不得超過30cm×30cm×50cm。金屬包的重量不超過7kg ,敷料包不超過5kg ;
        4)新棉布應洗滌去漿后再使用;反復使用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應經清洗后才可再次使用;
        5)盤、盆、碗等器皿類物品,盡量單個包裝;包裝時應將蓋打開;若必須多個包裝在一起時,所用器皿的開口應朝向一個方向;摞放時,器皿間用吸濕毛巾或紗布隔開,以利蒸汽滲入;
        6)滅菌物品能拆卸的必須拆卸,如對注射器進行包裝時,管芯應抽出。必須暴露物品的各個表面(如剪刀和血管鉗必須充分撐開)以利滅菌因子接觸所有物體表面。有篩孔的容器,應將蓋打開,開口向下或側放。管腔類物品如導管、針和管腔內部先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潤濕,然后立即滅菌;
        7)物品捆扎不宜過緊,外用化學指示膠帶貼封,滅菌包每大包內和難消毒部位的包內放置化學指示物。
        (3)裝載:
        1)下排氣滅菌器的裝載量不得超過柜室內容量的80% ;預真空滅菌器的裝載量不得超過柜室容積90%,同時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的裝載量又分別不得小于柜室容積的10%和5%,以防止“小裝量效應”,殘留空氣影響滅菌效果;
        2)應盡量將同類物品放在一起滅菌,若必須將不同類物品裝放在一起,則以**難達到滅菌物品所需的溫度和時間為準;
        3)物品裝放時,上下左右相互間均應間隔一定距離以利蒸汽置換空氣;大型滅菌器,物品應放于柜室或推車上的載物架上;無載物架的中小型滅菌器,可將物品放于網籃中;
        4)難于滅菌的大包放在上層,較易滅菌的小包放在下層;金屬物品放下層,織物包放上層,物品裝放不能貼靠門和四壁,以防吸入較多的冷凝水;
        5)金屬包應平放,盤、碟、碗等應處于豎立的位置;纖維織物應使折疊的方向與水平面成垂直狀態;玻璃瓶等應開口向下或側放以利蒸汽進入和空氣排出;
        6)啟閉式篩孔容器,應將篩孔的蓋打開。
        (4)滅菌處理:
        1)蒸汽的質量要求。必須安裝氣水分離器,滅菌過程中蒸汽的飽和度合格;
        2)滅菌操作程序應按壓力蒸汽滅菌器生產廠家的操作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
        3)滅菌循環參數見表3-2.
        表3-2  壓力蒸汽滅菌所需時間
                                        滅菌時間(mi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種類         121℃下排氣    132℃預真空    132℃脈動真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硬物(裸露)           15              4                4
        硬物(包裹)           20              4                4
        織物包              30              4                4
        ④滅菌物品需冷卻后再從擱架上取下。
        3.1.1.7 滅菌后處理
        ①檢查包裝的完整性,若有破損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
        ②濕包和有明顯水漬的包不作為無菌包使用;啟閉式容器,檢查篩孔是否已關閉;
        ③檢查化學指示膠帶變色情況,未達到或有可疑點者,不可作為無菌包發放**科室使用;開包使用前應檢查包內指示卡是否達到已滅菌的色澤或狀態,未達到或有疑點者,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
        ④滅菌包掉落在地,或誤放不潔之處或沾有水液,均應視為受到污染,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
        ⑤已滅菌的物品,不得與未滅菌物品混放;
        ⑥合格的滅菌物品,應標明滅菌日期,合格標志;
        ⑦每批滅菌處理完成后,應按流水號登冊,記錄滅菌物品包的種類、數量、滅菌溫度、作用時間和滅菌日期與操作者等。有溫度,時間記錄裝置的,應將記錄紙歸檔備查;
        ⑧運送無菌物品的工具應每日清洗并保持清潔干燥;當懷疑或發現有污染可能時,應立即進行清洗消毒;物品順序擺放,并加防塵罩,以防再污染;
        ⑨滅菌后的物品,應放入潔凈區的柜櫥(或架子上,推車內);柜櫥或架子應由不易吸潮、表面光潔的材料制成,表面再涂以不易剝蝕脫落的涂料,使之易于清潔和消毒;滅菌物品應放于離地高20cm~25cm,離天花板50cm,離墻遠于5cm處的載物架上,順序排放,分類放置,并加蓋防塵罩;無菌物品儲存在密閉柜廚并有清潔與消毒措施,專室專用,專人負責,限制無關人員出入;
        ⑩儲存的有效期受包裝材料、封口的嚴密性、滅菌條件、儲存環境等諸多因素影響;對于棉布包裝材料和開啟式容器,一般建議,溫度25℃以下10d~14d,潮濕多雨季節應縮短天數;對于其它包裝材料如一次性無紡布.一次性紙塑包裝材料,如證實該包裝材料能阻擋微生物滲入,其有效期可相應延長,**少為半年以上。
        3.1.2 干熱滅菌
        3.1.2.1適用范圍:用于高溫下不損壞、不變質、不蒸發物品的滅菌;用于不耐濕熱的器械的滅菌;用于蒸汽或氣體不能穿透物品的滅菌,如玻璃、油脂、粉劑和金屬等制品的消毒滅菌。
        3.1.2.2 滅菌方法
        (1)燒灼:用于耐高溫物品、小件金屬器械的滅菌。
        (2)干烤:用干熱滅菌箱進行滅菌,滅菌條件為:160℃,2h ;或者170℃,1h;或者180℃,30min。多采用機械對流型烤箱。
        (3)注意事項:待滅菌的物品干熱滅菌前應洗凈,防止造成滅菌失敗或污物炭化;玻璃器皿滅菌前應洗凈并干燥;滅菌時勿與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觸,滅菌后要待溫度降到40℃以下再開箱,以防止炸裂。
        物品包裝不能過大,不超過10cm×10cm×20cm,物品不能超過烤箱的高度的2/3,物品間應留有充分的空間(可放入一只手),油劑、粉劑的厚度不得超過0.635cm;凡士林紗布條厚度不得超過1.3cm。
        溫度高于170℃時,有機物會碳化。故有機物品滅菌時,溫度不可過高。
        3.1.3 去污
        去污就是通過物理和化學方法將被洗物品上有機物、無機物和微生物盡可能地降低到比較安全的水平。清洗徹底是保證消毒或滅菌成功的關鍵。
        3.1.3.1 影響因素
        (1)物品本身的復雜性,如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很難清洗;一般情況下,復雜物品必須盡可能折下,用含酶洗滌劑浸泡后手工仔細刷洗。
        (2)污染微生物的數量和類型。
        (3)物品上殘留有機物的數量和狀況;有機物會影響滅菌的成功,有機物越多,則滅菌成功的可能性越小;如物品上有機物變干,則清洗時很難將有機物徹底去除。
        3.1.3.2去污的方法
        (1)自來水清洗:可保持血等污染物潮濕,但對軟化或去除干的污物無效;自來水只適用于污染較輕、無有機物污染、表面光滑物品的清洗。
        (2)清潔劑:可保持血等污染物潮濕,松解干的污物,但需配合其它機械活動去除污物。注意很多清潔劑尤其是家用洗滌劑有一定腐蝕性,使用時應防止對金屬器械尤其是一些精密醫療儀器的破壞。
        (3)酶清洗劑:酶可有效地分解和去除干和濕潤的污物;酶有單酶和多酶,前者只能分解污物中的蛋白質,后者可分解所有的有機污物。如配合使用自動清洗器、超聲波等,則清洗效果更佳。酶主要用于污染較重、尤其是有機物污染、物品結構復雜表面不光滑物品的清洗。
        (4) pH < 7的洗滌劑主要用于無機污物的清洗;pH > 7的洗滌劑主要用于有機污物如血、脂肪和糞便的清洗;金屬器械主要選擇弱堿性洗滌劑。
        3.1.3.3 去污的過程包括6個步驟分類、浸泡、清洗、用自來水漂洗、用去離子水漂洗、干燥:
        (1)分類:**好使用完畢即進行分類,盡量不要直接用手進行分類;銳利物品必須放在防刺容器內進行運輸;污物要保持濕潤防止干燥,如不能在1h~2h之內及時清洗,須將物品浸于冷水或含酶液體中。
        (2)浸泡:浸泡可防止污物變干和軟化或去除污物;對于有大量有機物污染或污染物已干可先用酶洗滌劑浸泡**少2min以上。
        (3)清洗:有手工清洗、清洗器清洗、超聲波清洗。
        1)手工清洗:對于無機器清洗設備或一些復雜物品如各種內鏡、導管等必須手工清洗;清洗人員必須注意自身保護:戴厚的橡膠手套;戴面罩以保護眼、鼻、口黏膜;穿防水衣服或穿圍裙和袖套;頭套完全遮蓋頭發。需有專門的清洗槽和清洗空間;清洗時應避免水的潑濺和氣溶膠的形成。
        2)清洗器清洗:有全自動和半自動清洗器和專用設備清洗器;這些清洗器一般包括冷水清洗、洗滌劑清洗、漂洗和**后熱水消毒(水溫為80℃~90℃,**少可達中等水平消毒)和干燥過程。因此機器清洗勿需先預處理消毒。
        3)超聲波清洗:超聲波主要是用于去除醫療器械內小的碎屑,為此超聲清洗前必須先初步清洗以除去大的污物;在使用前應讓機器運轉5min~10min以排除溶解的空氣;機器內加酶可大大提高超聲清洗的效率;清洗水**少每8h應更換。
        4)自來水漂洗:手工清洗完畢可先用自來水漂洗,接著用去離子水漂洗。
        5)干燥:漂洗完畢后,應盡快將濕的物品擦干或烘干。
        (4)注意事項:
        1)保證每次清洗徹底,否則污物凝固影響以后清洗效果和破壞物品;
        2)清洗前避免污物變干;
        3)復雜物品必須手工清洗,有機物污染較重、污物已干、物品較復雜應預先用酶洗滌劑浸泡2min以上;
        4)一般情況下主張先清洗,但必須注意自身保護;盡量不要直接用手對尖銳物分類和清洗;避免污物與身體的直接接觸。因條件所限和其它原因不能很好地做到自身防護應先消毒后清洗;
        5)醫院供應室必須具備專門的污物處理間,對于科室內清洗應有專門的空間并配備專門的洗滌槽。
        3.1.4 紫外線消毒
        3.1.4.1 適用范圍:用于室內空氣、物體表面和水及其它液體的消毒。
        3.1.4.2 紫外線消毒燈和紫外線消毒器
        (1) 消毒使用的紫外線是 C 波紫外線,其波長范圍是 200nm~275nm,殺菌作用**強的波段是 250nm~270nm,消毒用的紫外線光源必須能夠產生輻照值達到G家標準的殺菌紫外線燈。
        (2) 制備紫外線消毒燈,應采用等級品的石英玻璃管,以期得到滿意的紫外線輻照強度。(3) 紫外線消毒燈可以配用對紫外線反射系數高的材料(如拋光鋁板)制成的反射罩
        (4) 要求用于消毒的紫外線燈在電壓為 220V、環境相對濕度為 60%、溫度為 20℃時,輻射的 253.7nm 紫外線強度(使用中的強度)不得低于 70μW/cm2 (普通 30W 直管紫外線燈在距燈管 1 m處測定,特殊紫外線燈在使用距離處測定,使用的紫外線測強儀必須經過標定,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的紫外線強度監測指示卡,應取得衛生許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5) 紫外線燈使用過程中其輻照強度逐漸降低,故應定期測定消毒紫外線的強度,一旦降到要求的強度以下時,應及時更換。
        (6) 紫外線消毒燈的使用壽命,即由新燈的強度降低到70μW/cm2 的時間(功率≥30W),或降低到原來新燈強度的 70%(功率 <30W)的時間,應不低于 1000h。紫外燈生產單位應提供實際使用壽命。
        (7) 目前我G使用的紫外線消毒燈有下述幾種 :
        1) 普通直管熱陰極低壓汞紫外線消毒燈:燈管采用石英玻璃或其它對紫外線透過率高的玻璃制成,功率為 40W、30W、20W、15W等。要求出廠新燈輻射253.7nm紫外線的強度(在距離1m處測定,不加反光罩)為 :功率 >30W 燈,≥90μW/cm2;功率 >20W燈,≥60μW/cm2;功率 15W 燈,≥20μW/cm2。  由于這種燈在輻射 253.7nm 紫外線的同時,也輻射一部分 184.9nm 紫外線,故可產生臭氧。
        2) 高強度紫外線消毒燈:要求輻射 253.7nm 紫外線的強度(在燈管中心垂直距離 1m處測定)為:功率 30W 燈,>170μW/cm2;11W 燈,>40μW/cm2。
        3) 低臭氧紫外線消毒燈:也是熱陰極低壓汞燈,可為直管型或 H 型,由于采用了特殊工藝和燈管材料,故臭氧產量很低,要求臭氧產量 <1mg/h。
        4)高臭氧紫外線消毒燈:由于采取了特殊工藝,這種燈產生較大比例的波長184.9nm 的紫外線,故臭氧產量較大。
        (8) 紫外線消毒器:
        1) 紫外線空氣消毒器:采用低臭氧紫外線殺菌燈制造,可用于有人條件下的室內空氣消毒。
        2) 紫外線表面消毒器:采用低臭氧高強度紫外線殺菌燈制造,以使其能快速達到滿意的消毒效果。
        3) 紫外線消毒箱:采用高臭氧高強度紫外線殺菌燈或直管高臭氧紫外線燈制造,一方面利用紫外線和臭氧的協同殺菌作用,另一方面利用臭氧對紫外線照射不到的部位進行消毒。
        3.1.4.3 適用范圍及條件
        (1) 紫外線可以殺滅各種微生物,包括細菌繁殖體、芽孢、分枝桿菌、病毒、真菌、立克次體和支原體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水和空氣均可采用紫外線消毒。
        (2) 紫外線輻照能量低,穿透力弱,僅能殺滅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時必須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線。
        (3) 用紫外線消毒紙張、織物等粗糙表面時,要適當延長照射時間,且兩面均應受到照射。
        (4) 紫外線消毒的適宜溫度范圍是20℃~40℃,溫度過高過低均會影響消毒效果,可適當延長消毒時間,用于空氣消毒時,消毒環境的相對濕度低于80% 為好,否則應適當延長照射時間。
        (5) 用紫外線殺滅被有機物保護的微生物時,應加大照射劑量。空氣和水中的懸浮粒子也可影響消毒效果。
        3.1.4.4 使用方法
        (1) 對物品表面的消毒:
        1) 照射方式:**好使用便攜式紫外線消毒器近距離移動照射,也可采取紫外燈懸吊式照射。對小件物品可放紫外線消毒箱內照射。
        2) 照射劑量和時間:不同種類的微生物對紫外線的敏感性不同,用紫外線消毒時必須使用照射劑量達到殺滅目標微生物所需的照射劑量。
        殺滅一般細菌繁殖體時,應使照射劑量達到10 000μW.s/cm2;殺滅細菌芽孢時應達到100 000μW.s/cm2;病毒對紫外線的抵抗力介于細菌繁殖體和芽胞之間;真菌孢子的抵抗力比細菌芽孢更強,有時需要照射到600 000μW.s/cm2,但一般致病性真菌對紫外線的抵抗力比細菌芽胞弱;在消毒的目標微生物不詳時,照射劑量不應低于100 000μW.s/cm2。輻照劑量是所用紫外線燈在照射物品表面處的輻照強度和照射時間的乘積。因此,根據紫外線光源的輻照強度,可以計算出需要照射的時間。例如,用輻照強度為 70μW/cm2 的紫外線表面消毒器近距離照射物品表面,選擇的輻照劑量是 100 000μW.s/cm2,則需照射的時間是:
        100 000μW.s/cm2 ÷ 70μW/cm2 = 1429 s ÷ 60s ≌ 24min。
        (2)對室內空氣的消毒:
        1)間接照射法:**高強度紫外線空氣消毒器,不僅消毒效果可靠,而且可在室內有人活動時使用,一般開機消毒 30min 即可達到消毒合格。
        2) 直接照射法:在室內無人條件下,可采取紫外線燈懸吊式或移動式直接照射。采用室內懸吊式紫外線消毒時,室內安裝紫外線消毒燈(30W紫外燈,在1.0m 處的強度 >70μW/cm2)的數量為平均每m3不少于 1.5W,照射時間不少于30min。
        (3) 對水和其他液體的消毒,可采用水內照射或水外照射,采用水內照射法時,紫外光源應裝有石英玻璃保護罩,無論采取何種方法,水層厚度均應小于2cm,根據紫外光源的強度確定水流速度。消毒后水必須達到G家規定標準。
        3.1.4.5 注意事項
        (1) 在使用過程中,應保持紫外線燈表面的清潔,一般每兩周用酒精棉球擦拭一次,發現燈管表面有灰塵、油污時,應隨時擦拭。
        (2)用紫外線燈消毒室內空氣時,房間內應保持清潔干燥,減少塵埃和水霧,溫度低于20℃ 或高于 40℃,相對濕度大于 60% 時應適當延長照射時間。
        (3) 用紫外線消毒物品表面時,應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線的直接照射,且應達到足夠的照射劑量。
        (4) 不得使紫外線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損傷。
        (5)紫外線強度計**少1年標定1次。
        3.1.5  低溫蒸汽甲醛氣體消毒
        3.1.5.1 概述: 甲醛是一種滅菌劑,對所有的微生物都有殺滅作用,包括細菌繁殖體、芽孢、真菌和病毒。甲醛氣體滅菌效果可靠,使用方便,對消毒、滅菌物品無損害。
        3.1.5.2 適用范圍:可用于對濕、熱敏感、易腐蝕的醫療用品的滅菌。
        3.1.5.3 使用方法:醫院中常用的甲醛消毒劑有福爾馬林和多聚甲醛兩種。甲醛氣體可通過加熱福爾馬林或多聚甲醛獲得,也可采用甲醛消毒液霧化法得到。
        使用甲醛消毒、滅菌,必須在甲醛消毒、滅菌箱中進行,消毒滅菌箱必須有良好的甲醛定量加入和氣化裝置。甲醛消毒或滅菌箱必須有可靠的密閉性能,消毒、滅菌過程中,不得有甲醛氣體漏出。具體操作可按說明書執行。
        3.1.5.4 注意事項
        (1) 用甲醛消毒箱消毒物品時,不可用自然揮發法。
        (2) 環境溫度和濕度對消毒效果影響較大,消毒時應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
        (3) 被消毒物品應攤開放置,中間應留有一定空隙,污染表面應盡量暴露,以便甲醛氣體有效地與之接觸。
        (4) 消毒后,一定要去除殘留甲醛氣體,也可用抽氣通風或用氨水中和法。
        (5) 甲醛有致癌作用,不宜用于室內空氣消毒。
        3.1.6 環氧乙烷氣體滅菌
        環氧乙烷又名氧化乙烯,在低溫下為無色液體,具有芳香醚味,沸點為10.8℃,嗅閾值為760 mg/m3~1064mg/m3,密度為1.52;環氧乙烷易燃易爆,其**低燃燒濃度為3%。環氧乙烷氣體穿透力強。
        環氧乙烷氣體殺菌力強、殺菌譜廣,可殺滅各種微生物包括細菌芽孢,屬滅菌劑。
        3.1.6.1適用范圍
        環氧乙烷不損害滅菌的物品且穿透力很強,故多數不宜用一般方法滅菌的物品均可用環氧乙烷消毒和滅菌。例如,電子儀器、光學儀器、醫療器械、書籍、文件、皮毛、棉、化纖、塑料制品、木制品、陶瓷及金屬制品、內鏡、透析器和一次性使用的診療用品等。環氧乙烷是目前**主要的低溫滅菌方法之一。
        3.1.6.2 使用條件
        影響環氧乙烷氣體滅菌的因素很多,只有嚴格控制有關因素,才能達到滅菌效果。
        3.1.6.3使用方法
        由于環氧乙烷易燃、易爆,且對人有毒,所以必須在密閉的環氧乙烷滅菌器內進行。
        (1)環氧乙烷滅菌器及其應用:
        1)目前使用的環氧乙烷滅菌器種類很多,大型的容器有數十立方米,中等的有1m3~10m3,小型的有零點幾**1m3。它們各有不同的用途。
        2) 大型環氧乙烷滅菌器:一般用于大量處理物品的滅菌,用藥量為0.8kg/m3~1.2kg/m3,
        在55℃~60℃下作用6h。
        3)中型環氧乙烷滅菌器:一般用于一次性使用診療用品的滅菌。這種滅菌設備完善,自動化程度高,可用純環氧乙烷或環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一般要求滅菌條件為:濃度,800 mg/L~1000mg/L,溫度,55℃~60℃,相對濕度60%~80%,作用時間6 h。滅菌物品常用可透過環氧乙烷的塑料薄膜密閉包裝。如果在小包裝上帶有可過濾空氣的濾膜,則滅菌效果更好。
        4)小型環氧乙烷滅菌器,多用于醫療衛生部門處理少量醫療器械和用品,目前有100%純環氧乙烷或環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這類滅菌器自動化程度比較高,可自動抽真空,自動加藥,自動調節溫度和相對濕度,可自動控制滅菌時間。
        5)對中型和小型環氧乙烷滅菌器的要求是:有較好的耐壓性能和密閉性能,應能承受1.25倍工作壓力的水壓試驗,無變性和滲漏,可以抽真空度**53.3 kPa以上;加藥量準確,保溫性能好,可以調節消毒器內的溫度和相對濕度;消毒后用外環境空氣沖洗時,輸入的空氣經過高效濾器,可濾除≥0.3µm粒子的99.6%以上;排出的殘余環氧乙烷經無害化處理,滅菌物品中殘留環氧乙烷應低于15.2mg/m3;滅菌環境中環氧乙烷的濃度應低于2mg/m3。
        (2)滅菌前物品準備與包裝: 需滅菌的物品必須徹底清洗干凈,注意不能用生理鹽水清洗,滅菌物品上不能有水滴或水份太多,以免造成環氧乙烷稀釋和水解。環氧乙烷幾乎可用于所有醫療用品的滅菌,但不適用于食品、液體、油脂類、滑石粉和動物飼料等的滅菌。適合于環氧乙烷滅菌的包裝材料有紙、復合透析紙、布、無紡布、通氣型硬質容器、聚乙烯等;不能用于環氧乙烷滅菌的包裝材料有金屬箔、聚氯乙烯、玻璃紙、尼龍、聚酯、聚偏二氯乙烯、不能通透的聚丙烯。改變包裝材料應作驗證,以保證被滅菌物品滅菌的可靠性。
        (3)滅菌物品裝載: 滅菌柜內裝載物品上下左右均應有空隙(滅菌物品不能接觸柜壁),物品應放于金屬網狀籃筐內或金屬網架上;物品裝載量不應超過柜內總體積的80%。
        (4)滅菌處理: 應按照環氧乙烷滅菌器生產廠家的操作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執行;根據滅菌物品種類、包裝、裝載量與方式不同,選擇合適的滅菌參數。
        1)濃度、溫度和滅菌時間的關系: 在一定范圍內,溫度升高、濃度增加,可使滅菌時間縮短。在使用環氧乙烷滅菌時必須合理選擇溫度、濃度和時間參數。
        2)控制滅菌環境的相對濕度和物品的含水量: 細菌本身含水量和滅菌物品含水量,對環氧乙烷的滅菌效果均有顯著影響。一般情況下,以相對濕度在60%~80% 為**好。含水量太少,影響環氧乙烷的滲透和環氧乙烷的烷基化作用,降低其殺菌能力;含水量太多,環氧乙烷被稀釋和水解,也影響滅菌效果。為了達到理想的濕度水平,**步是滅菌物必須先預濕,一般要求滅菌物放在50%相對濕度的環境條件下**少2h以上;第二步可用加濕裝置保證柜室內理想的濕度水平。
        3)注意菌體外保護物對滅菌效果的影響: 菌體表面含有的有機物越多,越難殺滅;有機物不僅可影響環氧乙烷的穿透,而且可消耗部分環氧乙烷。在無機鹽或有機物晶體中的微生物,用環氧乙烷難以殺滅。因此進行環氧乙烷滅菌前,必須將物品上有機和無機污物充分清洗干凈,以保證滅菌成功。
        4)滅菌程序:
        ①環氧乙烷滅菌程序需包括預熱、預濕、抽真空、通入氣化環氧乙烷達到預定濃度、維持滅菌時間、清除滅菌柜內環氧乙烷氣體、解析以去除滅菌物品內環氧乙烷的殘留。
        ②環氧乙烷滅菌時可采用100%純環氧乙烷或環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禁止使用氟利昂。
        ③解析可以在環氧乙烷滅菌柜內繼續進行,也可以放入專門的通風柜內,不應采用自然通風法。反復輸入的空氣應經過高效過濾,可濾除≥0.3um粒子99.6%以上。
        ④環氧乙烷殘留主要是指環氧乙烷滅菌后留在物品和包裝材料內的環氧乙烷和它的兩個副產品氯乙醇乙烷和乙二醇乙烷;接觸過量環氧乙烷殘留可引起病人灼傷和刺激。環氧乙烷殘留的多少與滅菌物品材料、滅菌的參數、包裝材料和包裝大小、裝載量、解析參數等有關。聚氯乙烯導管在60℃時,解析8h;50℃時,解析12h。 有些材料可縮短解析時間,如金屬和玻璃可立即使用,有些材料需延長解析時間如內置起搏器。滅菌物品中殘留環氧乙烷應低于15.2mg/m3;滅菌環境中環氧乙烷的濃度應低于2mg/m3。
        5)環氧乙烷排放: 醫院環氧乙烷排放**大氣,安裝時要求: 必須有專門的排氣管道系統,排氣管材料必須為環氧乙烷不能通透如銅管等。距排氣口7.6m范圍內不得有任何易燃物和建筑物的入風口如門或窗;若排氣管的垂直部分長度超過3m時必須加裝集水器,勿使排氣管有凹陷或回圈造成水氣聚積或冬季時結冰,阻塞管道;排氣管應導**室外,并于出口處反轉向下,以防止水氣留在管壁或造成管壁阻塞;必須請專業的安裝工程師,并結合環氧乙烷滅菌器生產廠商的要求進行安裝。如環氧乙烷向水中排放,整個排放系統(管道,水槽等)必須密封,否則大量帶熱的環氧乙烷會由水中溢出,污染周圍的工作環境。
        3.1.6.4 注意事項:
        (1)環氧乙烷滅菌器的安裝要求: 環氧乙烷滅菌器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切勿將它置于接近火源的地方。為方便維修及定期保養,環氧乙烷滅菌器各側(包括上方)應預留51cm空間。應安裝專門的排氣管道,且與大樓其它排氣管道完全隔離。
        (2)環氧乙烷安全防護原則及注意事項:
        1)保證環氧乙烷滅菌器及氣瓶或氣罐遠離火源和靜電。
        2)環氧乙烷存放處,應無火源,無轉動之馬達,無日曬,通風好,溫度低于40℃,但不能將其放冰箱內。嚴格按照G家制定的有關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要求進行處理。
        3)投藥及開瓶時不能用力太猛,以免藥液噴出。
        4)每年對環氧乙烷工作環境進行空氣濃度的監測。
        5)應對環氧乙烷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緊急事故處理的培訓。過度接觸環氧乙烷后,迅速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立即吸入新鮮空氣; 皮膚接觸后,用水沖洗接觸處**少15min,同時脫去臟衣服; 眼接觸液態環氧乙烷或高濃度環氧乙烷氣體**少沖洗眼10min,遇前述情況,均應盡快就診。
        6)按照生產廠商要求定期對環氧乙烷滅菌設備進行清潔維修和調試。
        7)環氧乙烷遇水后可形成有毒的乙二醇,故不可用于食品的滅菌。
        3.1.7臭氧
        3.1.7.1 概述
        臭氧在常溫下為強氧化性氣體,其密度為 1.68 (空氣為 1 )。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較低 (3%)。臭氧穩定性極差,在常溫下可自行分解為氧。所以臭氧不能瓶裝貯備,只能現場生產,立即使用。
        3.1.7.2 適用范圍
        臭氧是一種廣譜殺菌劑,可殺滅細菌繁殖體和芽胞、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壞肉毒桿菌毒素。在醫院消毒方面,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下列幾種。
        (1) 水的消毒:醫院污水和診療用水的消毒。
        (2) 物品表面消毒:飲食用具、理發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等放密閉箱內消毒。
        (3) 空氣消毒:用于無人的情況下,室內空氣的消毒。
        3.1.7.3 使用方法
        (1) 診療用水消毒:一般加臭氧量0.5 mg/L~1.5mg/L,水中保持剩余臭氧濃度 0.1 mg/L~0.5mg/L,維持5min~10min。對于質量較差的水,加臭氧量應在3 mg/L~6mg/L。
        (2) 醫院污水處理:用臭氧處理污水的工藝流程是:污水先進入一級沉淀池,凈化后進入二級凈化池,處理后進入調節儲水池,通過污水泵抽入接觸塔,在塔內與臭氧充分接觸10min~15min后排放。
        一般 300 張床位的醫院,建一個污水處理能力 18t/h~20t/h 的臭氧處理系統,采用 15 mg/L~20mg/L 臭氧投入量,作用 10min~15min,處理后的污水清亮透明,無臭味,細菌總數和大腸菌數均可符合G家污水排放標準。
        (3) 醫院游泳池水的處理:臭氧消毒游泳池水的優點是:殺菌力強,速度快,對腸道菌和病毒均有殺滅作用;對游泳池設施不造成腐蝕和毀壞;能改善水質,脫色、除臭,處理后的水晶瑩清澈;對游泳者無刺激性。缺點是:臭氧在水中分解快,消毒作用持續時間短,不能清除持續污染。
        一般來說,臭氧的投入量為1 mg/L~1.7mg/L,接觸時間1min~2min,即可獲得理想的消毒效果,水質也會有明顯的改善,用于游泳池循環水處理,投入臭氧量為 2mg/L。
        (4) 空氣消毒:臭氧對空氣中的微生物有明顯的殺滅作用,采用20mg/m3 濃度的臭氧,作用 30min,對自然菌的殺滅率達到90% 以上。
        用臭氧消毒空氣,必須是在封閉空間,且室內無人條件下進行,消毒后**少過 30min 才能進入。可用于手術室,病房,工廠無菌車間等場所的空氣消毒。
        (5) 表面消毒:
        1)用臭氧氣體消毒,臭氧對物品表面上污染的微生物有殺滅作用,但作用緩慢,一般要求 60mg/m3 ,相對濕度 ≥70%,作用 60 min~120min 才能達到消毒效果。
        2) 用臭氧水消毒:要求水中臭氧濃度>10mg/L,作用時間60min以上。
        3.1.7.4  注意事項
        (1) 臭氧對人有毒,G家規定大氣中允許濃度為0.2mg/m3。
        (2) 臭氧為強氧化劑,對多種物品有損壞,濃度越高對物品損害越重,可使銅片出現綠色銹斑、橡膠老化,變色,彈性降低,以致變脆、斷裂,使織物漂白褪色等。使用時應注意。
        (3) 多種因素可影響臭氧的殺菌作用,包括溫度、相對濕度、有機物、pH、水的渾濁度、水的色度等。使用時應加以控制。
        3.1.8 液體化學消毒劑使用規范
        3.1.8.1 戊二醛
        (1) 概述:戊二醛屬滅菌劑,具有廣譜、高效殺菌作用。對金屬腐蝕性小,受有機物影響小等特點。經典的戊二醛常用滅菌濃度為2%。增效的復方戊二醛也可使用衛生行政機構批準使用的濃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不耐熱的醫療器械和精密儀器等消毒與滅菌。
        (4) 使用方法:
        1)滅菌處理:常用浸泡法。將清洗、晾干待滅菌處理的醫療器械及物品浸沒于裝有戊二醛的容器中,加蓋,浸泡 10h 后,無菌操作取出,用無菌水沖洗干凈,并無菌擦干后使用。
        2)消毒:用浸泡法,將清洗、晾干的待消毒處理醫療器械及物品浸沒于裝有戊二醛的容器中,加蓋,一般20min~45min,取出后用滅菌水沖洗干凈并擦干。
        (5) 注意事項:
        1)戊二醛對手術刀片等碳鋼制品有腐蝕性,使用前應先加入 0.5% 亞硝酸鈉防銹。
        2)使用過程中應加強戊二醛濃度檢測。
        3)戊二醛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接觸戊二醛溶液時應戴橡膠手套,防止濺入眼內或吸入體內。
        4)盛裝戊二醛消毒液的容器應加蓋,放于通風良好處。
        3.1.8.2 過氧乙酸
        (1) 概述:過氧乙酸屬滅菌劑,具有廣譜、高效、低毒、對金屬及織物有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大,穩定性差等特點。其濃度為 16%~20%(W/V)。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耐腐蝕物品、環境及皮膚等的消毒與滅菌。
        (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制:對二元包裝的過氧乙酸,使用前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將 A、B 兩液混合。根據有效成份含量按稀釋定律用去離子水將過氧乙酸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是:
        ① 測定過氧乙酸原液的有效含量(C);
        ② 確定欲配制過氧乙酸使用液的濃度(C')和ml數(V');
        ③ 計算所需過氧乙酸原液的ml數(V),V=(V'×C')/C;
        ④ 計算所需滅菌蒸餾水的ml數(X),X=V'-V;
        ⑤ 取過氧乙酸原液 Vml,加入滅菌蒸餾水 Xml 后混勻。 
        2) 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噴灑等。
        ① 浸泡法:將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裝有過氧乙酸的容器中,加蓋。對一般污染物品的消毒,用0.05% (500mg/L)過氧乙酸溶液浸泡;對細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1% (10000mg/L) 過氧乙酸浸泡5min,滅菌時,浸泡 30min。然后,診療器材用無菌蒸餾水沖洗干凈并擦干后使用。
        ②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③噴灑法:對一般污染表面的消毒用0.2%~0.4% (2000 mg/L~4000mg/L) 過氧乙酸噴灑作用 30 min~60min。
        (6) 注意事項:
        1) 過氧乙酸不穩定,應貯存于通風陰涼處,用前應測定有效含量,原液濃度低于 12% 時禁止使用。
        2) 稀釋液臨用前配制。
        3) 配制溶液時,忌與堿或有機物相混合。
        4) 過氧乙酸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 金屬制品與織物經浸泡消毒后,即時用清水沖洗干凈。
        5) 使用濃溶液時,謹防濺入眼內或皮膚粘膜上,一旦濺上,即時用清水沖洗。
        6) 消毒被血液、膿液等污染的物品時,需適當延長作用時間。
        3.1.8.3 過氧化氫
        (1) 概述:過氧化氫屬高效消毒劑,具有廣譜、高效、速效、無毒、對金屬及織物有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純品穩定性好,稀釋液不穩定等特點。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丙烯酸樹脂制成的外科埋植物,隱形眼鏡、不耐熱的塑料制品、餐具、服裝、飲水和空氣等消毒和口腔含漱、外科傷口清洗。
        (3) 使用方法
        1) 消毒液配制:根據有效含量按稀釋定律用去離子水將過氧化氫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按 3.1.8.2(3)1) 進行。
        2) 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等。
        ① 浸泡法:將清洗、晾干的待消毒物品浸沒于裝有 3% 過氧化氫的容器中,加蓋,浸泡 30 min。
        ② 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③ 其它方法: 用 1.0%~1.5% 過氧化氫嗽口; 用 3% 過氧化氫沖洗傷口;復方過氧化氫空氣消毒劑噴霧等。
        (4) 注意事項
        1) 過氧化氫應貯存于通風陰涼處,用前應測定有效含量。
        2) 稀釋液不穩定,臨用前配制。
        3) 配制溶液時,忌與還原劑、堿、碘化物、高錳酸鉀等強氧化劑相混合。
        4) 過氧化氫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
        5) 使用濃溶液時,謹防濺入眼內或皮膚粘膜上,一旦濺上,即時用清水沖洗。
        6) 消毒被血液、膿液等污染的物品時,需適當延長作用時間。
        3.1.8.4 二溴二甲基乙內酰脲(二溴海因)
        (1) 概述:二溴海因是一種釋放有效溴的消毒劑,可殺滅各種微生物,包括細菌繁殖體、芽孢、真菌和病毒。屬高效、廣譜消毒劑。
        (2)  適用范圍:可用于飲水、污水和游泳池水消毒、醫療衛生單位環境物體和診療用品消毒,餐具、茶具、水果、蔬菜消毒等。
        (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的配制:加有助溶劑的G產二溴海因消毒劑有效溴含量50%,易溶于水,使用時可用去離子水配成消毒液,或將濃的二溴海因消毒液用去離子水配成所需濃度的消毒液。采用浸泡、擦拭或噴灑法消毒。
        2)浸泡法消毒:將洗凈的待消毒物品浸沒于消毒液內,加蓋,作用**預定時間后取出。對一般污染物品。用250mg/L~500mg/L二溴海因,作用30min,對致病性芽孢菌污染物品,用1000mg/L~2000mg/L濃度,作用30min。
        3)擦拭法:對大件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可用擦拭法。消毒液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4)噴灑法:對一般物品表面,用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均勻噴灑,作用30min;對致病性芽孢和結核分枝桿菌污染的物品,用1000mg/L~2000mg/L濃度消毒液噴灑,作用60min。
        5)對水的消毒:消毒劑用去離子水溶解后,倒入消毒水中,用量為5mg/L~10mg/L,視水質污染情況而定。用作游泳池水消毒和污水消毒時,應視水質決定用量和作用時間。
        (4) 注意事項
        1) 消毒劑應于陰涼、干燥處密封保存。
        2) 消毒液現用現配,并在有效期內用完。
        3) 用于金屬制品消毒時,可適當加入防銹劑亞硝酸鈉。
        4) 對餐具果蔬消毒后,應用凈水沖洗。
        3.1.8.5  二氧化氯
        (1) 概述:二氧化氯屬高效消毒劑,具有廣譜、高效、速效殺菌作用。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消毒效果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的特點,二氧化氯活化液和稀釋液不穩定。
        (2) 適用范圍:適用于醫療衛生、 食品加工、餐(茶)具、飲水及環境表面等消毒。
        (3) 使用方法:
        1) 消毒液配制:使用前,在二氧化氯穩定液中先加活化劑。根據有效含量按稀釋定律,用去離子水將二氧化氯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按 3.1.8.2(3)1) 進行。
        2) 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噴灑等方法。
        ① 浸泡法。將清洗、晾干的待消毒或滅菌物品浸沒于裝有二氧化氯溶液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100mg/L~250mg/L 二氧化氯溶液浸泡 30min;對肝炎病毒和結核分枝桿菌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500mg/L 二氧化氯浸泡 30min;對細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1000mg/L 二氧化氯浸泡 30min。
        ② 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③ 噴灑法。對一般污染的表面,用 500mg/L 二氧化氯均勻噴灑,作用 30min;對肝炎病毒和結核桿菌污染的表面,用 1000mg/L 二氧化氯均勻噴灑,作用 60min。
        ④飲水消毒法。在飲用水源水中加入 5mg/L 的二氧化氯,作用 5min,使大腸桿菌數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
        (3) 注意事項:
        1)二氧化氯活化液不穩定,應現配現用。
        2)配制溶液時,忌與堿或有機物相混合。
        3)二氧化氯對金屬有腐蝕性,金屬制品經二氧化氯消毒后,應迅速用清水沖洗干凈并瀝干。
        3.1.8.6 含氯消毒劑
        (1) 概述:含氯消毒劑屬高效消毒劑,具有廣譜、高效、低毒、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受有機物影響很大,消毒液不穩定等特點。常用的含氯消毒劑有①液氯,含氯量>99.5%(W/W)。②漂白粉:含有效氯25%(W/W)。③漂白粉精:含有效氯 80%(W/W)。④三合二,含有效氯 56%(W/W)。⑤次氯酸鈉,工業制備的含有效氯 10%(W/W)。⑥二氯異氰尿酸鈉,含有效氯 60%(W/W)。⑦三氯異氰尿酸,含有效氯 85%~90% W/W)。⑧氯化磷酸三鈉,含有效氯 2.6%(W/W)。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餐(茶)具、環境、水、疫源地等消毒。
        (3) 使用方法
        1) 消毒液配制  根據有效氯含量,用蒸餾水將含氯消毒劑配制成所需濃度溶液。
        2) 使用方法:常用的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噴灑與干粉消毒等方法。
        ① 浸泡法。將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裝有含氯消毒劑溶液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污染的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浸泡 10min 以上;對經血傳播病原體、分枝桿菌和細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2000 mg/L~5000mg/L 消毒液浸泡 30min 以上。
        ② 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 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③ 噴灑法。對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1000mg/L的消毒液均勻噴灑,作用 30min 以上;對經血傳播病原體、結核桿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2000mg/L 的消毒液均勻噴灑,作用 60min 以上。噴灑后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人員應離開現場。
        ④ 干粉消毒法。對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劑干粉加入排泄物中,使含有效氯10000mg/L,略加攪拌后,作用 2h~6h,對醫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 50mg/L 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攪拌均勻,作用 2h后排放。
        (3) 注意事項:
        1) 粉劑應于陰涼處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劑應于陰涼處避光、密閉保存。所需溶液應現配現用。
        2) 配制漂白粉等粉劑溶液時,應戴口罩,手套。
        3) 未加防銹劑的含氯消毒劑對金屬有腐蝕性,不應做金屬器械的消毒;加防銹劑的含氯消毒劑對金屬器械消毒后,應用無菌蒸餾水沖洗干凈,并擦干后使用。
        4) 對織物有腐蝕和漂白作用,不應做有色織物的消毒。
        5) 用于消毒餐具,應即時用清水沖洗。
        6) 消毒時,若存在大量有機物時,應提高使用濃度或延長作用時間。
        7) 用于污水消毒時,應根據污水中還原性物質含量適當增加濃度。
        3.1.8.7 乙醇
        (1) 概述:乙醇屬中效消毒劑,具有中效、速效、無毒、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對金屬無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很大,易揮發、不穩定等特點。其含量為 95%(V/V)。
        (2) 適用范圍:適用于皮膚、環境表面及醫療器械的消毒等。
        (3) 使用方法
        1) 消毒液配制:根據有效含量按稀釋定律用滅菌蒸餾水將乙醇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按 3.1.8.2(2)1) 進行。
        2) 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法和擦拭法。
        ① 浸泡法。將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裝有乙醇溶液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污染醫療器械等物品的消毒,用75% 的乙醇溶液浸泡 10min以上;個別對其它消毒劑過敏者,可用 75% 的乙醇溶液浸泡5min。
        ② 擦拭法。對皮膚的消毒。用75%乙醇棉球擦拭。
        3)注意:乙醇易燃,忌明火;必須使用醫用乙醇,嚴禁使用工業乙醇消毒和作為原材料配制消毒劑。
        3.1.8.8 碘伏
        (1) 概述:碘伏屬中效消毒劑,具有中效、速效、低毒,對皮膚粘膜無刺激并無黃染,對銅、鋁、碳鋼等二價金屬有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穩定性好等特點。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皮膚、粘膜等的消毒。
        (3) 使用方法
        1) 消毒液配制:根據有效碘含量用滅菌蒸餾水將碘伏稀釋成所需濃度。
        2) 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沖洗等方法。
        ① 浸泡法。將清洗、晾干的待消毒物品浸沒于裝有碘伏溶液的容器中,加蓋。 對細菌繁殖體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 的消毒液浸泡30min。
        ② 擦拭法:對皮膚、粘膜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時,用浸有碘伏消毒液的無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對外科洗手用含有效碘2500 mg/L~5000mg/L 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min。對于手術部位及注射部位的皮膚消毒,用含有效碘2500 mg/L~5000mg/L 的消毒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共2min;對口腔粘膜及創口粘膜創面消毒,用含有效碘 500 mg/L~1000mg/L 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 min~5min。注射部位消毒也可用市售碘伏棉簽(含有效碘2000mg/L)擦拭,作用2 min~3min。
        ③ 沖洗法。對陰道粘膜及傷口粘膜創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 250mg/L 的消毒液沖洗3 min~5min。
        (4) 注意事項:
        1) 碘伏應于陰涼處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2) 碘伏對二價金屬制品有腐蝕性,不應做相應金屬制品的消毒。
        3) 消毒時,若存在有機物,應提高藥物濃度或延長消毒時間。
        4) 避免與拮抗藥物同用。
        3.1.8.9 胍類消毒劑
        (1) 概述:包括醋酸氯己定和葡萄糖酸氯己定和聚六亞甲基胍等。均屬低效消毒劑,具有速效殺菌作用,對皮膚粘膜無刺激性、對金屬和織物無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輕微,穩定性好等特點。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科洗手消毒、手術部位皮膚消毒、粘膜消毒等。
        (3) 使用方法
        1) 消毒液配制:根據有效含量用滅菌蒸餾水將醋酸氯己定稀釋成所需濃度。
        2) 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和沖洗等方法。
        ① 擦拭法。手術部位及注射部位的皮膚的消毒。用 5000mg/L醋酸氯己定-乙醇(70%)溶液局部擦拭 2 遍,作用 2min;對傷口創面消毒,用 5000mg/L 醋酸氯己定水溶液擦拭創面 2遍~3遍,作用 2min。外科洗手可用相同濃度和作用時間。
        ② 沖洗法。對陰道、膀胱或傷口粘膜創面的消毒,用 500mg/L~1000mg/L醋酸氯己定水溶液沖洗,**沖洗液變清為止。
        (4) 注意事項
        1) 勿與肥皂、洗衣粉等陰性離子表面活性劑混合使用或前后使用。
        2) 沖洗消毒時,若創面膿液過多,應延長沖洗時間。
        3.1.8.10 季胺鹽類消毒劑
        (1) 概述:本類消毒劑包括單鏈季胺鹽和雙長鏈季胺鹽兩類,前者只能殺滅某些細菌繁殖體和親脂病毒,屬低效消毒劑,例如新潔爾滅;后者可殺滅多種微生物,包括細菌繁殖體,某些真菌和病毒。季胺鹽類可與乙醇或異丙醇配成復方制劑,其殺菌效果明顯增加。季胺鹽類消毒劑的特點是對皮膚粘膜無刺激,毒性小,穩定性好,對消毒物品無損害等。
        (2) 適用范圍:皮膚粘膜消毒,環境物品消毒。
        (3) 使用方法
        1)皮膚消毒:單鏈季胺鹽消毒劑500mg/L~1000mg/L,皮膚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時間3min~5min,或用雙鏈季胺鹽500mg/L,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2min~5min。
        2)粘膜消毒:用500mg/L單鏈季胺鹽作用3min~5min,或用雙鏈季胺鹽100mg/L~500mg/L,作用1min~3min。
        3)環境表面消毒:根據污染微生物的種類選擇用雙鏈還是用單鏈季胺鹽消毒劑,一般用1000mg/L~2000mg/L,浸泡、擦拭或噴灑消毒,作用時間30min。
        (4) 注意事項
        1)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例如肥皂,洗衣粉等對其消毒效果有影響,不宜合用。
        2)有機物對其消毒效果有影響,嚴重污染時應加大使用劑量或延長作用時間。
        3)近年來的研究發現,有些微生物對季胺鹽類化合物有抗藥作用,對有抗性微生物消毒時,應加大劑量。
        3.1.8.11 酸性氧化電位水
        (1)概述:酸性氧化電位水是一種具有高氧化還原電位(ORP),低pH,含低濃度的有效氯的水,它是一種無色透明的液體,具有氯味,其氧化還原電位(ORP)大于或等于1100mV,pH值在2.7以下,有效氯含量一般為25 mg/L~50mg/L。它具有較強的氧化氯和快速殺滅微生物的作用,對各種微生物都有較強的殺滅作用。其具有殺菌速度快、安全可靠、不留殘毒、有利于環保等特點。
        (2)適用范圍:酸性氧化電位水目前主要用于手、皮膚粘膜的消毒;也可用于餐飲具、瓜果蔬菜的消毒和物品表面的消毒以及內鏡的沖洗消毒。
        (3)使用方法:消毒時只能使用其原液。手的衛生消毒,流動浸泡[見2.1.5.8.4(2)③]1min ~3min。皮膚粘膜的消毒,流動浸泡3 min ~5 min。餐飲具的消毒,流動浸泡10min、瓜果蔬菜的消毒,流動浸泡3 min~5 min。胃腸內鏡的消毒,按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使用說明書進行。環境和物品表面的消毒,擦洗浸泡10min~15min肝炎病毒污染的物品的消毒,流動浸泡15min。。酸性氧化電位水在室溫、密閉、避光的條件下,較穩定,可保存1個月。但在室溫暴露的條件下,不穩定,故不宜長期保存,**好現用現制備。
        (4)注意事項:
        1)在有機物存在下對殺滅微生物的作用有明顯影響,所以被消毒物品必須清洗干凈。
        2)對不銹鋼無腐蝕,對銅、鋁和碳鋼有輕度腐蝕性用于此類金屬材料制成的物品消毒應慎用。
        3)酸性氧化電位水宜現生產現使用,或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使用要求使用。
        4)酸性氧化電位水的濃度監測可用精密pH試紙測定酸堿度,用測氯試紙測定有效氯含量,可直接從酸性氧化電位水發生器上讀取ORP值。

        3.2  手術器械和用品的滅菌
        3.2.1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各種手術器械和用品的滅菌。
        3.2.2. 手術器械包的滅菌
        3.2.2.1 滅菌前的準備
        (1)消除污染:非感染癥病人使用后的手術器械應選用加酶洗滌劑浸泡擦洗或選用洗凈消毒裝置或超聲清洗裝置清洗去污。
        感染癥病人使用過的手術器械應分別采用物理或化學消毒方法處理,消毒選用洗凈消毒裝置或超聲清洗裝置煮沸80℃~93℃40min或選用500mg/L~1000 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劑泡30min(金屬器械須加防銹劑);但氣性壞疽、破傷風感染等應選用洗凈滅菌裝置或用2000mg/L含氯或含溴消毒劑浸泡作用30min后進行常規清洗。清洗時,先用洗滌劑溶液浸泡擦洗,去除器械上的血垢等污染,有關節、縫隙、齒槽的器械,應盡量張開或拆卸,進行徹底刷洗,然后用流水沖凈,擦干或晾干,并盡快打包,以免再污染。清除污染前后的器械盛器和運送工具,必須嚴格區分,并有明顯標志,不得混用。盛器和運送工具應每日清洗消毒,遇污染應立即清洗消毒。
        (2)包裝。見3.1.1.6.(2)。
        (3)裝載。見3.1.1.6(3)。
        3.2.2.2 滅菌方法
            (1)預真空壓力蒸氣滅菌方法見3.1.1.4(2)1)。
        (2)脈動真空壓力蒸氣滅菌見3.1.1.4(2)2)。
        (3)下排氣式壓力蒸氣滅菌法見3.1.1.3。
        (4)快速壓力蒸氣滅菌或正壓排氣快速滅菌器見3.1.1.5此法特別適用于應急銳利器材的滅菌。
        (5)環氧乙烷氣體滅菌:環氧乙烷用于不耐熱手術包的滅菌。具體方法見 3.1.6。
        3.2.3 手術縫線的滅菌
        手術縫線根據不同用途分為吸收型腸線,非吸收型絲線,尼龍線,金屬線等。手術縫線是密封的,滅菌后可長期保存使用的一次性滅菌手術用品,也可在使用前隨時滅菌。
        (1)環氧乙烷滅菌:手術縫線用環氧乙烷滅菌時,按3.1.6執行。
        (2)快速壓力蒸汽滅菌:1號絲線等張力較高的非吸收型手術縫線可采用快速壓力蒸汽滅菌。
        具體操作:參見3.1.1.5。
        3.2.4 銳利手術器械的滅菌
        銳利手術器械是手術器械中一類**具有代表性的器械,這類手術器械各專業手術科室均有,包括普通手術刀、剪、鋸及眼科、耳鼻喉科的精密銳利手術器械。這類器械去污洗滌見3.2.2.1。滅菌方法參見 3.2.2.2。
        3.2.5 不耐熱手術用品的滅菌
        大量高分子材料被廣泛應用于醫療用品,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手術用品,包括心臟起博器,人工心肺機,人工瓣膜,整復手術材料,外科手術刀具,麻醉器材,各種導管,各種內鏡,節育器材等。這類用品,不能采用熱力滅菌,只能用冷滅菌方法或化學滅菌處理。
        (1)環氧乙烷氣體滅菌法:參見3.1.6執行。
        (2)戊二醛滅菌:戊二醛可用于不耐熱手術器械的滅菌。如麻醉機附件等滅菌。2%堿性、中性、強化酸性戊醛均可應用,浸泡10h可達到滅菌。具體操作參照3.1.8.1執行。
        3.2.6 手術用敷料的滅菌
        傳統手術敷料分為紗布類、棉布類和布類三種,包括手術用紗布、紗條、棉球、手術巾、孔巾等。近年來,醫用紡織新材料到廣泛應用,如聚丙烯傷口敷布,無紡布等,使用方便,安全。手術用敷料都是透氣性能好的材料,要求滅菌后干燥保存;一般建議,溫度25℃以下10d~14d’,潮濕多雨季節應縮短天數;過期應重新滅菌方能使用。
        (1)壓力蒸汽滅菌:除極少數不宜用濕熱滅菌的敷料外,手術敷料**壓力蒸汽滅菌。
        1)滅菌前準備:方紗、孔布和敷料用貯槽或包布包裹。
        2)滅菌程序:參照3.1.1.2執行。下排氣壓力蒸汽滅菌敷料包的條件為:121℃,30min。滅菌后迅速排氣,敷料包干燥后方能取出。預真空和脈動真空滅菌敷料包的條件為:132℃~134℃,4min,脈動次數需3次。
        (2)干熱滅菌:凡士林油紗布、紗條的滅菌,蒸汽不易穿透,適宜于干熱滅菌。將準備好的紗布、紗條放入盒內,倒入融化的凡士林,待滅菌。需干熱滅菌的凡士林紗布、紗條裝放不宜太多太厚。厚度不超過1.3cm。置干熱滅菌器內,溫度160℃,2h。具體參照3.1.2.2執行。

        3.3  輸注器材的滅菌
        3.3.1 適用范圍
        本節規定了非一次性使用的注射、輸液器具的滅菌要求。
        3.3.2  注射器、輸液器的滅菌
        3.3.2.1 滅菌前準備
        (1)清除污染:注射器、輸液器用后,立即用清水沖洗。感染病人用后的輸液器材,特別是經血傳播疾病,炭疽桿菌、分枝桿菌病原體污染的器材和普通病人用于穿刺的頭皮針、注射器、針頭等,應分別浸泡于中一高效消毒液內消毒,可選用1000mg/L二氧化氧或0.5%過氧乙酸,1000mg/L二溴海因,作用30min~60min。浸泡時,針筒、針頭孔內不應有氣體,消毒后送供應室處理。供應室回收后應全部拆開,根據臨床使用特點,分別處理。整個洗滌過程應包括去污、去熱原、去洗滌劑、精洗四個環節。
        (2)注射器、輸液滴管、玻璃接頭洗滌方法
        1)用自來水清洗,并用適當洗滌劑或加酶洗滌劑洗刷**光亮,再將洗滌劑沖凈。
        2)浸泡在重鉻酸鉀硫酸洗液或1000 mg/L ~2000mg/L 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劑中4h以上,用自來水洗凈洗液。用蒸餾水沖兩次。
        3)亦可將注射器、輸液滴管、玻璃接頭放入清洗筐中用超聲清洗機清洗,然后用自來水沖干凈,再用新鮮蒸餾水沖洗兩次。
        (3)針頭的清潔方法
        1)拆下的針頭用自來水清洗。
        2)放入加有清洗消毒劑的超聲清洗機內,超聲清洗30min,或浸入2%~3%碳酸鈉或碳酸氫鈉溶液中煮沸15min,用針頭機沖洗,或用銅絲貫擦針孔,用棉簽卷擦針栓,除去殘留血塊及藥液,檢查針孔是否通暢。
        3)用自來水沖洗,再用新鮮過濾蒸餾水沖洗。
        (4)包裝:包裝材料注射器用有篩孔容器或雙層平紋細布,應清潔后再使用。包布應放在專用洗衣機中或專鍋洗凈、干燥。注射器等從**后一次用新鮮過濾蒸餾水洗**滅菌開始不應超過2h。
        3.3.2.2  壓力蒸汽滅菌
        (1)滅菌方法參見3.1.1.2執行。
        (2)注意事項。注射器包裝時,管芯應抽出,普通鋁飯盒無論加蓋與否均不能用于裝放注射器進行滅菌。
        滅菌后的注射器、輸液器放在潔凈專用柜中,干燥條件下儲存,一般建議,有效期在溫度25℃以下為10d~14d,潮濕多雨季節應縮短天數。

        3.4 一般診療用品的消毒
        3.4.1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于一般常規使用的診療用品(如體溫表、聽診器、血壓計袖帶、壓舌板、開口器、舌鉗子、吸引器、引流瓶、胃腸減壓器、氧氣濕化瓶、呼吸機及麻醉機的螺紋管、氧氣面罩、麻醉口罩、擴陰器等。),包括接觸皮膚及淺表體腔、黏膜的器材。
        3.4.2 清潔與消毒方法
        3.4.2.1接觸未破損皮膚的器具清潔與消毒方法
        接觸皮膚的一般診療用品如血壓計袖帶、聽診器、保持清潔,若有污染應隨時以清潔劑與水清潔。血壓計袖帶若被血液、體液污染應在清潔的基礎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劑浸泡30min后再清洗干凈,晾干備用。聽診器可在清潔的基礎上用乙醇擦拭消毒。腋下體溫表每次用后應在清潔的基礎上選用75%乙醇或含有效溴500mg/L~1000mg/L的二溴海因浸泡30min或過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30min后,清水沖凈,擦干,清潔干燥保存備用。
        3.4.2.2接觸未破損黏膜的器具清潔與消毒方法
        接觸未破損黏膜的器具如擴陰器、開口器、舌鉗子、壓舌板、口表、肛表等器具,用后應先清洗去污,擦干,耐高溫的器具如擴陰器、開口器、舌鉗、壓舌板可選擇壓力蒸汽滅菌后清潔干燥保存備用。不耐高溫的器具如口表、肛表等可在清潔的基礎上采用75%乙醇或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劑500mg/L浸泡30min或過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30min后,清水沖擦凈,擦干,清潔干燥保存備用。
        3.4.2.3通過管道間接與淺表體腔黏膜接觸的器具清潔與消毒方法
        通過管道間接與淺表體腔黏膜接觸的器具如氧氣濕化瓶、呼吸機和麻醉機的螺紋管、氧氣面罩、麻醉口罩、胃腸減壓器、吸引器、引流瓶等器具可在清潔的基礎上耐高溫的管道與引流瓶可采用壓力蒸汽滅菌,不耐高溫的部分可清潔后浸泡在含氯或含溴消毒劑500mg/L浸泡30min后,清水沖凈,晾干,清潔干燥封閉保存備用。有條件的醫院可采用洗凈消毒裝置進行洗凈、80℃~93℃消毒、烘干自動完成,清潔干燥封閉保存備用。
        3.4.2.4 分枝桿菌、經血傳播病原體污染器具的消毒滅菌方法
        如遇分枝桿菌、炭疽菌、氣性壞疽桿菌、肝炎病毒、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應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劑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45min后,清水沖凈,擦干,耐高溫的管道與引流瓶、開口器、舌鉗、壓舌板等可采用壓力蒸汽滅菌,不耐高溫的部分可在清潔后再次浸泡在含二溴海因消毒劑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60min后,清水沖凈,晾干,清潔干燥封閉保存備用。有條件的醫院可直接放置在洗凈滅菌裝置內洗凈滅菌依次完成,可有效的減少環境污染及保護醫務人員。
        3.4.3 注意事項
        3.4.3.1 任何物品在消毒滅菌前均應充分清洗干凈。
        3.4.3.2 清洗可采用流動水沖洗,清潔劑去污,管道可采用酶制劑浸泡,再流動水沖洗干凈,再浸泡在相應的消毒劑中浸泡消毒或滅菌。
        3.4.3.3 使用的消毒劑應嚴格檢測其濃度,有效期內使用,確保消毒滅菌效果。
        3.4.3.4 消毒滅菌后的醫療用品必須保持干燥,封閉保存,避免保存過程中再污染,一旦發現有污染應再次根據需要進行消毒或滅菌。
        3.4.3.5 消毒滅菌后的物品有效期一過,即應從新消毒滅菌。

        3.5  內鏡的消毒滅菌
        3.5.1  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于各種內鏡的消毒滅菌。
        3.5.2  內鏡消毒、滅菌的基本原則
        3.5.2.1根據內鏡在人體內使用部位的不同,要求對其進行消毒或滅菌處理。
        (1) 凡進入人體無菌組織、器官或經外科切口進入無菌腔室的內鏡及其附件,如腹腔鏡、關節鏡、腦室鏡、膀胱鏡、宮腔鏡等,用前應達到滅菌水平。
        (2) 凡進入破損粘膜的內鏡附件也應達到滅菌水平,如活檢鉗、高頻電刀等。
        (3) 凡進入人體自然通道與管腔粘膜接觸的內鏡及其附件,如喉鏡、氣管鏡、支氣管鏡、胃鏡、腸鏡、乙狀結腸鏡、直腸鏡等,用前應達到高水平消毒。
        3.5.2.2選擇內鏡消毒、滅菌方法的原則:內鏡的消毒、滅菌應**物理方法,對不耐濕熱的內鏡可選用化學方法消毒、滅菌。
        (1) 壓力蒸汽滅菌:具體方法見消毒、滅菌常用方法;使用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進行滅菌則按使用說明進行操作。主要適于能耐濕熱內鏡的滅菌,如金屬直腸鏡、直接喉鏡金屬部分的滅菌,以及能耐濕熱的腹腔鏡、關節鏡、腦室鏡等的滅菌。
        (2) 環氧乙烷滅菌:具體方法見消毒、滅菌常用方法;適于各類內鏡的消毒、滅菌。
        (3) 2%戊二醛浸泡消毒、滅菌:消毒需浸泡20min,滅菌需浸泡10h。
        (4)酸性氧化電位水消毒:適用于胃腸內鏡的消毒。ORP大于等于1100mV,pH在2.7以下,有效氯含量一般為50mg/L。在清洗干凈的條件下,流動浸泡消毒作用15min,或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方法進行。
        (5) 煮沸消毒:煮沸20min,可用于內鏡金屬部分和某些附件的消毒。
        (6) 其它消毒、滅菌方法:經衛生部門批準的內鏡消毒劑和消毒器,具體使用方法按產品使用說明。
        3.5.3 內鏡的消毒
        3.5.3.1 軟式內鏡的消毒
        (1) 2%戊二醛浸泡:將潔凈干燥后的內鏡置于2%戊二醛消毒液中浸泡20min,結核病患者使用后的內鏡需浸泡45min,滅菌需浸泡10h。
        (2) 自動清洗消毒器:經衛生部批準的內鏡消毒器,具體操作按使用說明,注意用該法消毒前,內鏡應先用手工徹底清洗。
        (3) 其它消毒劑: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消毒劑,具體消毒方法見使用說明。
        3.5.4.2 硬式內鏡的消毒
        (1) 能耐受壓力蒸汽滅菌的內鏡部分或全部,**壓力蒸汽滅菌;不能承受壓力蒸汽滅菌的內鏡或其部分,**環氧乙烷滅菌;或用2%的戊二醛浸泡10h,也可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2) 其它消毒劑與消毒器:經衛生行政部門部批準的消毒劑與消毒器械,具體消毒方法見使用說明。
        3.5.4 內鏡附件的消毒
        3.5.4.1內鏡附件:如活檢鉗、細胞刷、切開刀、導絲、碎石器、網籃、造影導管、異物鉗等應做到一用一滅菌,消毒方法**壓力蒸汽滅菌,也可用環氧乙烷滅菌或用2%戊二醛浸泡10h滅菌,或用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消毒劑與消毒器械進行滅菌,具體方法見使用說明。
        3.5.4.2 其它物件的消毒
        (1) 口圈、彎盤、敷料缸等**壓力蒸汽滅菌;或用高水平化學消毒劑(如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2000 mg/L的過氧乙酸或2%的戊二醛)浸泡消毒30min,用水徹底沖凈殘留消毒液,干燥備用。
        (2) 注水瓶及連接管的消毒:用高水平以上的化學消毒劑(如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2000 mg/L的過氧乙酸或2%的戊二醛)浸泡消毒30 min,用水徹底沖凈殘留消毒液,干燥備用;注水瓶內的用水應為滅菌水,每天更換。
        (3)吸引瓶、吸引管的消毒
        檢查結束后,先清洗吸引瓶,之后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2000 mg/L的過氧乙酸浸泡消毒30min,刷洗干凈,干燥備用。
        (4)軟式內鏡的槽或容器
        消毒軟式內鏡的槽或容器應每天清潔,再用500mg/L的二氧化氯或二溴海因,或2000 mg/L的過氧乙酸擦拭,用于浸泡滅菌的容器應清潔后作滅菌處理。
        3.5.5 內鏡消毒與滅菌的注意事項
        3.5.5.1 軟式內鏡消毒 
        軟式內鏡在每天使用前應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20min,用水充分沖洗后使用;當天檢查結束徹底消毒(2%戊二醛浸泡消毒30min),也可根據G家有關規定執行。
        3.5.5.2 工作結束后的消毒: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內鏡室的環境包括空氣、物體表面進行清潔與消毒。

        3.6 醫務人員手的消毒
        3.6.1  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科手術前后醫護人員手的消毒。在進行各種診療活動前后手的消毒,以及診療過程中需要消毒時手的消毒。
        3.6.2手消毒
        3.6.2.1外科手消毒
        (1) 消毒刷洗手臂法:在用肥皂流動水洗手的基礎上,取無菌小刷蘸取洗手液涂擦手、臂,從指尖到肘上10cm,兩手交替刷,包括指甲溝、指尖(間)、腕部等處,按順序進行無遺漏的刷約2min,丟棄小刷,以無菌水沖洗干凈后,另取無菌刷蘸取洗手液刷手、臂2min,無菌水沖凈后待干,或取無菌擦手巾擦干。
        (2) 先刷洗后消毒手臂法:shou先取無菌刷蘸肥皂液,按以下順序無遺漏地刷洗手臂三遍,共約10min;先刷指尖、然后刷手、腕、前臂、肘部、上臂下1/2段,每遍3min,特別要刷凈甲溝、指間、腕部。刷洗時,雙手稍抬高。每遍刷完用流水沖凈。沖洗時,水由手、上臂**肘部淋下,手不能放在**低位,以免臂部的水返流到手。刷洗完后,用無菌小毛巾由手向肘部擦干。手、臂不可觸碰他物,如誤觸他物,必須重新刷洗。
        3.6.2.2消毒手、臂:雙手和前臂刷洗完畢,用無菌水沖洗干凈,待自然干或無菌擦手巾擦干后,將胍類(氯己定等)-醇類(異丙醇或乙醇等)消毒液3ml~5ml涂擦于手和前臂,過1min左右即干,然后戴上滅菌手套。
        3.6.2.3連續進行手術的洗手消毒法:若連續進行下一臺手術時,需重新按外科手消毒法進行。
        3.6.3衛生手消毒
        醫護人員在各種操作前,應用皂液流動水沖洗雙手。進行各種操作后,應進行手的衛生消毒。
        3.6.3.1各種治療、操作前的消毒:進行各種治療、操作前,醫務人員用抗菌皂液和流動水洗手,如果手被感染性材料污染,應使用有效消毒劑搓擦2min后,用流動水皂液洗凈擦干后進行各種操作。
        3.6.3.2連續治療和操作的消毒:若接連進行治療和操作時,每接觸一個病人后都應用抗菌皂液和流動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搓擦2min。也可用氧化電位水洗手消毒。
        3.6.3.3  接觸傳染病病人后手的消毒
        (1) 醫務人員為特殊傳染病人檢查、治療、護理之前,應戴一次性手套或無菌乳膠手套,每接觸一個病人應更換一付手套,操作結束后用抗菌皂液及流動水洗手。
        (2) 若雙手直接為傳染病病人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病人污染之后,應將污染的雙手使用消毒液揉搓消毒2min后,再用皂液和流動水洗手。
        (3) 連續進行檢查、治療和護理病人時,每接觸一個病人后都應抗菌皂液流動水洗手。或用快速手抗菌消毒劑搓擦2min。
        (4) 接觸污染物品、微生物實驗室操作后手的消毒:醫護人員接觸污染源之前,應戴好一次性手套或乳膠手套,然后進行操作,操作后脫手套用皂液流動水洗凈。如手直接接觸污物者,操作后應將污染的雙手使用含醇或碘手消毒劑搓擦2min再用皂液流動水洗凈。
        3.6.3.4注意事項
        (1) 洗手時應用皂液和流動水將手的洗凈。
        (2) 當手與病人接觸前后或微生物污染源接觸后(包括脫掉手套后)必須用皂液流動水或用含醇的手消毒劑洗凈雙手,包括手部皮膚和指甲的所有表面。
        (3) 在進行侵入性操作前如放置血管導管、導尿管,可選用手快速消毒劑進行洗手消毒。
        (4) 外科洗手應將雙手和前臂、指甲等徹底洗凈后,再按程序作外科手消毒。
        3.6.4 常用手消毒劑
        (1)醇類和胍類{醋酸氯己定等}復配的手消毒液。
        (2)有效碘含量為5000mg/L的碘伏溶液。
        (3)75%乙醇溶液或70%異丙醇溶液。
        (4)氧化電位水。
        (5)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用于手消毒的其它消毒劑。

        3.7 皮膚與黏膜的消毒
        3.7.1 適用范圍
        診療活動中醫護人員和病人皮膚、黏膜的消毒。
        3.7.2穿刺部位的皮膚消毒
        3.7.2.1注射部位皮膚消毒  一般肌肉、靜脈或其它部位注射與穿刺前的皮膚消毒。
        (1)用醫用洗必太碘棉簽消毒。按說明書操作。
        (2)用無菌棉簽浸潤2%碘酊,涂擦注射部位皮膚1遍,作用1min后,再用75%乙醇擦拭2遍,擦凈殘余碘,干燥后,即可注射。
        (3)用無菌棉簽浸潤含有效碘5000mg/L的碘伏,直接涂擦注射部位皮膚2遍,待半干燥,即可注射。靜脈注射時,可用75%酒精棉簽脫碘。
        3.7.2.2. 特殊穿刺部位的皮膚消毒:可按3.7.2.1進行消毒。
        3.7.2.3. 消毒范圍:肌肉、皮下及靜脈注射、針灸部位,各種診療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為中心,由內向外緩慢旋轉,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膚面積不小于5cm×5cm。血管內留置導管及其他部位分流導管和引流處每日按要求處理后用無菌敷料封蓋。
        3.7.3 病人手術切口部位的皮膚消毒
        3.7.3.1. 準備
        (1) 手術部位的皮膚應該用肥皂和水洗凈,需備皮部位的皮膚以無菌紗布沾取肥皂和水擦拭洗凈。
        (2) 器官移植手術和處于重度免疫抑制狀態的病人,術前可用除菌皂液擦拭洗凈全身皮膚。
        3.7.3.2消毒方法:可按3.7.2.1要求進行,消毒范圍應在手術野及其外10cm以上部位由內向外擦拭。
        3.7.4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膚的消毒
        3.7.4.1 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皮膚黏膜消毒
        (1) 腸道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手和皮膚的消毒:可采用含有效碘5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異丙醇與醋酸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也可用氧化電位水沖洗消毒。
        (2) 血源性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皮膚黏膜的消毒:對于污染的手,可用流水、除菌皂液洗手后用5000mg/L碘伏消毒或乙醇、異丙醇—醋酸氯己定消毒液搓洗5min,然后用水沖洗。
        3.7.5黏膜消毒
        3.7.5.1 會陰部及陰道手術消毒
        (1) 先用5000mg/L碘伏皂液棉球依次擦洗大、小陰唇、兩側大腿內側上1/3,會陰及肛門周圍,做備皮處理后用5000mg/L碘伏液棉球涂擦外陰,待碘液完全干燥后(約需3 min~5min)同上法再次涂擦消毒。
        (2) 子宮切除手術前**晚上用有效碘250mg/L的碘伏或5000mg/L醋酸氯己定溶液擦洗陰道一次,手術前2h,重復擦洗一次,陰道沖洗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或醋酸氯己定水溶液消毒。
        (3)氧化電位水沖洗消毒。
        3.7.5.2 口腔和咽部消毒
        (1) 取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液或1%過氧化氫液含漱消毒。也可用氧化電位水含漱。
        (2) 過氧化氫溶液、復方硼酸溶液等漱口,5000mg/L碘伏或3000mg/L~5000mg/L醋酸氯己定溶液的局部涂抹。
        3.7.6新生兒臍帶消毒:用碘酊和75%乙醇處理,也可用5000mg/L有效碘的碘伏處理。
        3.7.7常用消毒劑
        已獲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用于皮膚黏膜消毒的含碘類消毒劑、醋酸氯己定—醇類消毒劑等。

        3.8 醫院室內空氣的消毒
        3.8.1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 GB15982-1995 中規定的 Ⅰ、Ⅱ、Ⅲ、Ⅳ 類環境室內空氣的消毒。
        3.8.2 Ⅰ 類環境的空氣消毒
        Ⅰ類環境包括層流潔凈手術室和層流潔凈病房。這類環境要求空氣中的細菌總數 ≤10cfu/m3,只能采用層流通風,才能使空氣中的微生物減到此標準以下。
        3.8.3 Ⅱ 類環境的空氣消毒
        Ⅱ 類環境包括普通手術室、產房、嬰兒室、早產兒室、普通保護性隔離室、供應室潔凈區、燒傷病房、重癥監護病房。可選用下述方法:
        3.8.3.1 循環風紫外線空氣消毒器:這種消毒器由高強度紫外線燈和過濾系統組成,可以有效地濾除空氣中的塵埃,并可將進入消毒器的空氣中的微生物殺死。按產品說明書安裝消毒器,開機器30min后即可達到消毒要求,以后每過15min開機1次,消毒15min,一直反復開機、關機循環**預定時間。本機采用低臭氧紫外線燈制備,消毒環境中臭氧濃度低于0.2mg/m3,對人安全故可在有人的房間內進行消毒。
        3.8.3.2 靜電吸附式空氣消毒器:這類消毒器采用靜電吸附原理,加以過濾系統,不僅可過濾和吸附空氣中帶菌的塵埃,也可吸附微生物。在一個20m2~30m2的房間內,使用一臺大型靜電式空氣消毒器,消毒30min后,應達到G家衛生標準。可用于有人在房間內空氣的消毒。
        3.8.3.3 注意事項
        (1) 所用消毒器的循環風量 (m3/h) 必須是房間體積的8倍以上。
        (2) 有些小型的上述消毒器,經試驗證明不能達到上述消毒效果,則不宜用于Ⅱ 類環境空氣消毒。用戶可查驗其檢測報告和經衛生行政部門發證時批準的使用說明書。
        (3) Ⅱ 類環境均為有人房間,必須采用對人無毒無害,且可連續消毒的方法。
        3.8.4 Ⅲ 類環境的空氣消毒
        這類環境包括兒科病房,婦產科檢查室,注射室、換藥室、治療室、供應室清潔區、急診室、化驗室、各類普通病室和房間,這類環境要求空氣中的細菌總數 ≤500cfu/m3。可采用下述方法。
        3.8.4.1 方法  上述3.8.3.1和3.8.3.2 介紹的方法均可采用。
        3.8.4.2 臭氧消毒:市售的管式、板式和沿面放電式臭氧發生器均可選用。要求達到臭氧濃度 ≥20mg/m3,在RH≥70%條件下,消毒時間≥30min。消毒時人必須離開房間。消毒后待房間內聞不到臭氧氣味時才可進入(大約在關機后30min左右)。
        3.8.4.3 紫外線消毒:可選用產生較高濃度臭氧的紫外線燈,以利用紫外線和臭氧的協同作用。一般按每m3空間裝紫外線燈瓦數≥1.5W,計算出裝燈數。考慮到紫外線兼有表面消毒和空氣消毒的雙重作用,可安裝在桌面上方1m處。不考慮表面消毒的房間。可吸頂安裝。也可采用活動式紫外線燈照射。上述各種方式使用的紫外線燈,照射時間一般均應大于 30min。
        使用紫外線燈直接照射消毒,人不得在室內。
        使用的紫外線燈,新燈的輻照強度不得低于90w/cm2,使用中紫外線的輻照強度不得低于70w/cm2,凡低于70w/cm2 者應及時更換燈管。
        測定紫外線強度應采用經過計量部門檢定的紫外線強度計,按3.1.4.2 測定;或用紫外線強度監測指示卡進行監測,監測方法按3.17.4。
        3.8.4.4 薰蒸或噴霧消毒:可采用化學消毒劑或中草藥空氣消毒劑噴霧或薰蒸消毒,常用的化學消毒劑有:
        (1)過氧乙酸:將過氧乙酸稀釋成0.5%~1.0%水溶液,加熱蒸發,在60%~80% 相對濕度,室溫下,過氧乙酸用量按1g/m3 計算,薰蒸時間2 h。
        (2)過氧化氫復方空氣消毒劑:市售品以過氧化氫為主要成份,配以增效劑和穩定劑等,一般用量按過氧化氫50mg/m3 計算,采用噴霧法,在相對濕度60%~80%,室溫下作用30 min。
        (3)季銨鹽類消毒液:采用雙鏈和單鏈季銨鹽,配以增效劑和穩定劑制成的空氣消毒劑。每m3噴1.2ml(折合藥物濃度 10mg/m3 左右),作用30min。
        (4)中草藥空氣消毒劑噴霧消毒。按說明書操作。
        (5)注意事項:
        1) 所用消毒劑必須有衛生許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內。
        2) 消毒時室內不可有人。
        3)甲醛因有致癌作用不宜用于空氣消毒。
        3.8.5 Ⅳ類環境的消毒
        3.8.5.1 方法  可選用上述3.8.2~3.8.4中的方法進行。
        3.8.5.2 中草藥消毒劑:有些中草藥消毒劑對空氣中微生物有殺滅作用,可用于Ⅳ類環境消毒,使用方法和用量可按說明書進行。

        3.9  餐具和衛生潔具的消毒
        3.9.1 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于病人日常生活的一些用品(餐具、臉盆等),分泌物和排瀉物盛具(尿壺、便器、痰杯等),清潔用具(抹布、拖把等)的消毒。應按照污染程度及潛在危險性,采用清潔或消毒處理。
        3.9.2  餐具的清潔和消毒
        影響餐具消毒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清洗的程度,這些器具清洗不徹底,留有食物殘渣和油膩時,對消毒效果影響很大。為保證餐具的消毒效果,要嚴格執行一洗,二涮,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工作程序。
        3.9.2.1 配膳室餐具的消毒:餐具用后shou先徹底清洗去污再消毒。消毒方法有:
        (1) 流通蒸汽消毒20min(溫度為100℃);
        (2) 煮沸消毒15 min;
        (3) 遠紅外線消毒箱,溫度達到125℃,維持15min,消毒后溫度應降**40℃以下再開箱,以防止碗盤炸裂;
        (4) 自動沖洗消毒洗碗機消毒;
        (5) 化學消毒:不具備熱力消毒的單位或不能使用熱力消毒的食具可采用化學消毒法。
        1) 含氯消毒劑:用25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20 min ~30 min;
        2) 二溴海因:用250mg/L有效溴的消毒液浸泡20 min ~30 min
        3) 250mg/L二氧化氯溶液浸泡15 min ~30 min;
        4) 0.1%過氧乙酸溶液浸泡15 min。
        消毒后的餐具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應用自來水沖洗,去除殘留消毒劑后,存放在清潔密封的容器內,以免再次污染。
        3.9.2.2  病人餐具消毒:個人專用,用后清洗干凈,晾干,自己保存,兒科病人的餐具應統一由配膳室收回,按配膳室餐具清洗,消毒常規處理,患兒不應自己保管餐具。一次性餐具用后統一收集無害化處理。
        3.9.2.3 嬰兒奶瓶等消毒:嬰兒奶瓶、盛奶器等奶具清洗干凈后,經壓力蒸汽滅菌后備用。奶頭用清水沖凈,煮沸消毒。煮沸時間從水沸騰時算起,不得小于15min,干燥貯存,24h更換。
        消毒處理后的餐具要求:清潔,干爽,無油膩,無油垢,無污物,不得檢出大腸菌群、致病菌。
        3.9.2.4 傳染病人餐具消毒:傳染病區餐具應單獨處理,個人專用。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1) 煮沸15 min ~20 min,剩余食物煮沸15min~20 min后方可棄倒。
        (2) 清洗去污。
        (3) 煮沸30 min或流通蒸汽消毒30 min或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 (消毒后清水沖洗)保存備用。
        3.9.3 痰杯(盂)的消毒
        3.9.3.1公用痰盂:用清水沖洗干凈,浸泡于500mg/L有效溴的二溴海因或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中30min沖洗干凈,備用。
        3.9.3.2個人專用痰杯:根據痰量及時更換,非一次性痰杯用后洗凈,煮沸消毒20min或以1000mg/L有效溴或有效氯的消毒液浸泡30min,洗凈,干燥保存備用。一次性痰杯用后焚燒。
        3.9.4 臉盆消毒
        個人專用,平時保持清潔,患者出院后,先清洗去污后,浸泡于有效溴500mg/L~1000mg/L的二溴海因消毒劑內,消毒20min,取出沖洗干凈,或煮沸消毒20min備用。傳染病人臉盆先用1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液浸泡30min,取出沖洗干凈,或煮沸消毒30min,備用。
        3.9.5  便器的消毒
        3.9.5.1 病房便器:用畢倒掉糞尿,有污垢時用清潔劑去污,清水沖凈后,浸泡于1000mg/L二氧化氯或二溴海因消毒液內30min取出沖洗干凈,干燥保存備用。
        3.9.5.2 重癥病人便器:個人專用,每次用畢倒掉糞尿,刷洗干凈繼續使用,每周消毒2次,方法同普通病人便器常規消毒法。
        3.9.5.3 傳染病人的便器
        排泄物及嘔吐物按3.15中要求處理后糞尿倒入廁所,便器以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后用清潔劑刷洗干凈,再浸泡于500mg/L有效氯消毒液30min,取出沖洗干凈備用,消毒液每日更換1次。
        3.9.5.4 共用坐式便器:每日用500mg/L有效溴或有效氯消毒液抹洗坐板及蓋板,便器外表面再用清水沖洗干凈。
        3.9.6  抹布、拖把的消毒
        3.9.6.1 擦床抹布(小毛巾)
        采取一床一巾濕掃法,用后在250mg/L有效溴的二溴海因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min,清洗干凈,晾干備用。
        3.9.6.2 用于治療室、換藥室、辦公室等抹布分別使用,不得混用。用后250mg/L有效溴消毒液浸泡30min,再用清水洗凈,晾干備用。使用時可用500mg/L有效溴消毒液擦拭消毒。
        3.9.6.3  拖把:應有明顯標記,嚴格分區使用。①一般病室、辦公室、治療室、換藥室走廊每次使用后清水沖洗,懸掛晾干備用。②病室、治療室、換藥室等地面有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時,先用1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消毒劑適量倒在污染地面30 min后,用拖把拖干凈,拖把用500mg/L有效氯或溴消毒液浸泡30min后,清洗干凈,晾干備用。③傳染病區,使用后應先消毒,用1000mg/L二氧化氯或二溴海因消毒液浸泡30 min,再用水清洗干凈,然后用5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消毒液浸泡30 min,懸掛晾干備用。

        3.10 物體和環境表面消毒
        3.10.1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于 GB15982—1995中規定的Ⅰ、Ⅱ、Ⅲ、Ⅳ類環境室內物體表面的消毒及醫院各環境表面消毒。
        3.10.2 Ⅰ、Ⅱ類物體表面的消毒
        Ⅰ類環境包括層流潔凈手術室、層流潔凈病房;II類環境包括普通手術室、產房、嬰兒室、早產兒室、普通保護性隔離室、供應室潔凈區、燒傷病房、重癥監護病房。I、Ⅱ類環境要求物體表面的細菌總數≤5cfu/cm2。
        3.10.2.1地面消毒
        醫院地面經常受到病人排泄物、嘔吐物、分泌物的污染,由于人員的流動量大,如果不能及時清除地面污染,極易造成病原菌的擴散。
        (1) 當地面無明顯污染情況下,通常采用濕拭清掃,用清水或清潔劑拖地每日1次~2次,清除地面的污穢和部分病原微生物。
        (2)當地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時,通常采用二溴海因消毒劑200mg/L~500mg/L消毒,作用30min,致病性芽孢菌污染用1000mg/L~2000mg/L作用30min或用有效氯或有效溴500mg/L的消毒液拖地或噴灑地面。
        (3) 對結核病人污染的表面,可用0.2%過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劑或二溴海因消毒液擦洗。
        對烈性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表面,如霍亂、炭疽等可用有效溴或有效氯1000mg/L~2000mg/L作用30min消毒。
        3.10.2.2墻面消毒
        醫院墻面在一般情況下污染情況輕于地面,通常不需要進行常規消毒。當受到病原菌污染時,可采用化學消毒劑噴霧或擦洗,墻面消毒一般為2.0m~2.5m高即可。
            對細菌繁殖體、肝炎病毒、芽孢污染者,分別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250mg/L~500mg/L、2000mg/L與2000 mg/L~3000mg/L的消毒劑溶液噴霧和擦洗處理,有較好的殺滅效果。噴霧量根據墻面結構不同,以濕潤不向下流水為度,一般50ml/m2~200ml/m2。
        3.10.2.3病房各類用品表面的消毒:病房內用品有桌子、椅子、凳子、床頭柜等。一般情況下室內用品表面只進行日常的清潔衛生工作,用清潔的濕抹布或季胺鹽類消毒液,每日2次擦拭各種用品的表面,可去除大部分微生物。當室內各種用品的表面受到病原菌的污染時必須采取嚴格的消毒處理。
        (1) 用100mg/L~200mg/L二溴海因或含有效氯200mg/L~500mg/L的消毒劑溶液、含有效碘250mg/L~500mg/L的碘伏,可擦拭或噴灑室內各種物品表面。
        (2) 紫外線燈照射
        1)懸吊式或移動式紫外線燈消毒時,離污染表面不宜超過1m,消毒有效區為燈管周圍1.5m~2m。
        2)紫外線燈管表面必須保持清潔,每1周~2周用酒精紗布或棉球擦拭一次,照射時間根據燈管強度及所殺滅病原微生物而定,時間不得少于30min。
        3) 高強度、低臭氧紫外線殺菌燈,照射30s~60s,對物品表面消毒效果可靠。
        3.10.2.4其它表面的消毒
        包括病歷夾、門把手、水龍頭、門窗、洗手池、衛生間、便池等物表,這些地方容易受到污染。通常情況下,每天用潔凈水擦抹刷洗處理,保持清潔。當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時參照3.10.2.1與3.10.2.3的方法進行。
        3.10.2.5床單位的消毒:床單位包括病床、床墊、枕芯、毛毯、棉被、床單等。臭氧消毒,可采用床單位臭氧消毒器進行消毒,按說明書操作。
        3.10.3 Ⅲ類環境物體表面的消毒
        Ⅲ類環境包括兒科病房、婦產科檢查室、注射室、換藥室、治療室、供應室清潔區、急診室、化驗室、各類普通病房和房間。Ⅲ類環境要求物體表面的細菌總數≤10cfu/cm2。可以采用以下消毒方法。
        3.10.3.1 消毒方法:  上述3.10.2介紹方法均可采用。
        3.10.3.2噴灑或擦洗  配制1000mg/L洗必泰溶液,對各種污染的表面進行噴灑或擦洗。
        3.10.3.3各種物表及臺面消毒  治療室、注射室、換藥室、化驗室的各種物表及臺面等每日用300mg/L~500mg/L含氯或含溴消毒劑擦拭,濕拖把拖地。
        3.10.4 Ⅳ類環境物體表面的消毒
        Ⅳ類環境包括傳染病科及病房,Ⅳ類環境要求物體表面細菌總數≤15cfu/cm2。消毒方法方法參照3.10.2方法執行。
        3.10.5.化驗室污染區的消毒
        化驗室污染區的各種表面消毒包括:
        (1)桌椅等表面的消毒:每天開始工作前用濕布抹擦1次,地面用濕拖把擦1次,禁用
        干抹干掃,抹布和拖把等清潔工具各室專用,不得混用,用后洗凈晾干。下班前用250mg/L~
        500mg/L有效溴消毒液或0.1%~0.2%過氧乙酸抹擦1次。地面的消毒:用2倍濃度上述消毒液拖擦。
        (2)各種表面也可用便攜式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近距離表面照射消毒。
        (3)若被明顯污染,如具傳染性的標本或培養物外溢、濺潑或器皿打破、灑落于表面,
        應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mg/L~2000mg/L有效溴或有效氯溶液,或0.2%~0.5%過氧乙酸溶液灑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過污染物表面,保持30min~60min,再擦,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內1h。
        (4)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結核桿菌污染,應用2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溶液或0.5%過氧乙酸溶液擦拭,消毒30min。

        3.11 檢驗相關物品的消毒
        3.11.1 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于檢驗科器材、檢驗單 、廢棄標本及相關人員的消毒。檢驗科的工作場所分為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清潔區包括辦公室、會議室、休息室、儲藏室、培養基室和試劑室;半污染區指衛生通道、更衣室、緩沖間;污染區包括標本收集、存放、處理室、檢測室。
        3.11.2 消毒原則
        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應分別進行常規清潔、消毒處理。清潔區和污染區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點有所不同,若清潔區和污染區無明顯界限,按污染區處理。
        清潔區若無明顯污染,應每天開窗通風換氣數次,濕式清潔臺面、地面1次;污染區在每天開始工作前及結束工作后,臺面、地面應用含有效氯250mg/L 的含氯消毒液各擦拭1次,空氣選用循環風動態消毒法消毒處理,廢棄標本應分類進行消毒處理后排放。半污染區環境消毒同污染區,工作衣、帽每周換洗2次,拖鞋每天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 mg/L的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劑浸泡或擦拭1次。所有清潔消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不得與污染區或半污染區共用。工作人員每次下班前應用肥皂流水洗手1 min~2 min。結核病專業檢驗室工作人員,每次連續佩戴口罩不得超過4h,工作衣若有明顯致病菌污染或從事烈性菌標本檢驗后,應隨時更換,及時進行消毒滅菌。
        3.11.3  檢驗單的消毒
        污染檢驗單送出前用便攜式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距檢驗單面不高于3.0cm緩慢移動,照射3s~5s,必須兩面照射;也可用經衛生部批準的專用甲醛消毒器薰蒸消毒。
        3.11.4  空氣的消毒
        對污染區內明顯產生傳染性氣溶膠的操作(攪拌、研磨、離心等),特別是可通過呼吸道傳播又含有高度傳染性微生物(炭疽桿菌、分枝桿菌、球孢子菌、組織胞漿菌、軍團菌、流行性感冒病毒等)的操作,應在生物安全柜(負壓)內進行,使空氣經細菌濾器或熱力殺菌通道排出室外,柜內形成負壓。要求嚴格無菌的操作如傾倒培養基、菌種轉種和細胞轉瓶等,應在100級潔凈間或100級生物安全柜內進行,使空氣經初效、中效及高效濾器進入室(柜)內,形成正壓,極大限度地減少污染。但應注意及時更換濾器,定時檢測濾效。
        3.11.5 器材消毒
        除已知無傳染性器材外,凡直接接觸或間接接觸過臨床檢驗標本的器材均視為具有傳染性,應進行消毒處理。
        3.11.5.1 金屬器材
          (1)小的金屬器材如接種環,用酒精燈燒灼滅菌。當接種環上有較多污染物時,應先在火焰上方,把接種環烤干后再緩慢伸入火焰燒灼,以免發生爆裂或濺潑而污染環境;
          (2)較大的金屬器材或銳利的刀剪受污染后不宜燒灼滅菌,可用 2% 堿性/中性戊二醛溶液浸泡2h后,潔凈水沖洗、瀝干,再用干熱或壓力蒸汽滅菌。
        3.11.5.2 玻璃器材
        (1)采集標本的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要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污染的吸管、試管、滴管、離心管、玻片、玻棒、玻瓶、平皿等,應立即浸入含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劑中浸泡4h ,再清洗干凈、烘干。也可浸入洗滌劑或肥皂液中煮沸 15min~30min,反復洗刷,瀝干,37℃~60℃烘干;
        (2)接種培養過的瓊脂平板應壓力蒸汽滅菌 30min,趁熱將瓊脂倒棄,再刷洗;
        (3)用于生化檢驗或免疫學檢驗者,刷洗后浸泡于重鉻酸鉀—濃硫酸清潔液內24h ,徹底沖洗,**后用蒸餾水沖洗 3 遍,瀝干,烘干;
        (4)用于微生物檢驗者,吸管一端應塞少量棉花,管或瓶應有塞,再用牛皮紙包好,可用干熱 160℃ 2h滅菌,待冷** 40℃ 以下才能開烤箱的門,以免玻璃炸裂;若箱內易燃物品冒煙或發生焦味,應立即切斷電源并關閉氣孔,切勿開啟箱門以免導致燃燒;也可用壓力蒸汽121℃,102.9kPa (1.05kg/cm2)滅菌 15min~30min,吸管應直放,空吸管和空瓶口應朝下,且不能完全密閉,帶螺旋帽的管瓶,滅菌時應將螺旋帽放松。
        3.11.5.3 塑料制品
        (1)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如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及時進行毀形、消毒,薄膜手套用后放污物袋內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
        (2)耐熱的塑料如聚丙烯、聚碳酸酯、尼龍及聚四氟乙烯制的器材,可用肥皂或洗滌劑溶液煮沸15min~30min,洗凈后,用壓力蒸汽121℃ 102.9Kpa 滅菌20min~30min;
        (3)不耐熱的聚乙烯、聚苯乙烯,可用0.5%過氧乙酸或1000mg/L有效氯的溶液浸泡30min~60min,再洗凈,晾干;也可用環氧乙烷滅菌器滅菌,800mg/L,于37℃~68℃和相對濕度40%~80%,作用6h;若為薄膜或板也可用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照射1s~3s。
        (4)一般血清學反應使用過的塑料板可直接浸入1%鹽酸溶液內2h以上或過夜;對肝炎檢驗的反應板可用0.5%過氧乙酸或1%過氧戊二酸溶液或2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消毒液浸泡2h~4h后,洗凈再用。
        3.11.5.4 橡膠制品:橡膠制品如手套、吸液管(球)受污染后可用肥皂或0.5%洗滌劑溶液煮沸15min~30min ,煮時吸液管(球)應全部浸入水內,清洗后晾干;必要時再用壓力蒸汽,115℃滅菌40min。
        3.11.5.5 紡織品:無紡布帽子、工作衣、口罩等用后放污物袋內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棉質工作服、帽子、口罩、鞋套等放專用污物袋內,送洗衣房清洗,每周2次,有明顯污染時,可隨時用有效氯或有效溴500mg/L的消毒液,作用30 min~60 min,或壓力蒸汽121℃20min。
        3.11.5.6 貴重儀器
        (1) 顯微鏡、分光光度計、離心機、天秤、酶標檢測儀、細胞計數器械、積壓液系列化分析儀、氣相色譜儀、冰箱、培養箱等局部輕度污染,可用2%堿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或0.5%醋酸氯己定-乙醇溶液擦拭;污染嚴重時,可用環氧乙烷消毒,見3.1.6。
        (2) 若離心時離心管未密閉,試管破裂,液體外溢,應消毒離心機內部,特別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分枝桿菌污染時,宜戴上手套用2%堿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 min~60 min;或整機用環氧乙烷消毒 ,按照3.1.6的方法進行。
        3.11.6  手的消毒
        工作前、工作后、或檢驗同類標本后再檢驗另一類標本前,均須用肥皂流水洗手2 min~3 min,搓手使泡沫布滿手掌手背及指間**少10s,再用流水沖洗,若手上有傷口,應戴手套接觸標本。水龍頭應用非手觸式開關;肥皂應保持干燥或用瓶裝液體肥皂,每次使用時壓出;洗手后采用紅外線自動干手機將手吹干或用消毒紙巾、紗布或毛巾擦干,不宜設置公用擦手巾;
        肝炎或結核專業檢驗室工作人員應戴手套,當明顯受致病菌污染,或從事有強傳染性病菌如霍亂、炭疽等檢驗后,應立即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1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消毒液浸泡3min,然后用清水沖洗。
        3.11.7 廢棄標本及其容器的消毒處理
        (1)采集檢驗標本或接觸裝有檢驗標本的容器,特別是裝有肝炎和結核病的檢驗標本者,應帶手套,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放收集袋內,集中燒毀;可反復使用者用后放消毒液內集中消毒;無手套可用紙套使皮膚不直接與容器表面接觸,用后將紙放入污物袋內燒毀;
        (2)夾取標本的工具,如鉗、鑷、接種環、吸管等用后均應消毒清潔,進行微生物檢驗時,應重新滅菌,金屬工具可燒灼滅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熱或壓力蒸汽滅菌;
        (3)廢棄標本如尿、胸水、腹水、腦脊液、唾液、胃液、腸液、關節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異氰尿酸鈉2g,攪勻后作用2h~4h 倒入廁所或糞池內;痰、膿、血、糞(包括動物糞便)及其它固形標本,焚燒或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異氰尿酸鈉溶液,拌勻后作用2h~4h;若為肝炎或結核病者則作用時間應延長**6h后倒廁所或化糞池;
        (4)盛標本的容器,若為一次性使用紙質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廢紙,應焚毀;對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可用1000mg/L有效氯的漂白粉澄清液或二氯異氰尿酸鈉溶液浸泡2h~6h,消毒液每日更換,消毒后用水洗凈或流水刷洗,瀝干;用于微生物培養采樣者,用壓力蒸汽滅菌后備用;
        (5)廢棄標本及其容器應有專門密閉不漏水的污物袋(箱)存放,專人集中、燒毀或消毒,每天**少處理一次。

        3.12  口腔診療器具及環境的消毒與滅菌
        3.12.1 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于各級醫院和診所的口腔科的消毒與滅菌。
        3.12.2 消毒原則
        實行所有病人的標準預防隔離原則,簡化控制感染的措施。治療區的操作臺,治療每個病人后均需用中效消毒劑進行消毒,治療外周區應在每天工作結束后消毒及通風。外科器械及穿破組織或接觸組織的器械都應進行滅菌,只與皮膚接觸或可能被傳染性氣溶膠污染、手污染的器械進行消毒處理。處理每個病人必須更換手套、洗手。每周對環境進行一次徹底清潔消毒,用消毒液擦拭或噴灑桌面、椅子、門窗、墻面、地面等,然后進行空氣消毒。
        3.12.3 口腔器材的消毒滅菌
        口腔器材按照其危害程度及材質的不同進行不同的處理。外科器械及其它穿破口腔軟組織或骨組織的器械(牙鉗、解剖刀、骨鑿、鉆針、根管器械等)必須滅菌;不穿破口腔軟組織但與組織有接觸的器械(銀汞充填器、塑料器械)應當進行滅菌;與皮膚接觸、可能暴露在體液或唾液飛沫中的器械以及可能被污染的手接觸的器械(物理測量儀器、混汞機)應當進行消毒。口腔檢查器械如鑷子、壓舌板、口鏡、探針、彎盤等,可采用一次性用品。口腔器材用后先用 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劑浸泡 30min 后,作無害化處理。反復使用的器械需先去污染后,再清洗,徹底去除粘著物,然后再進行消毒滅菌。
        3.12.3.1  口腔科手機的消毒滅菌
        每次治療后,使用過的手機必須進行去污、清洗、消毒或滅菌。手機使用后應立即進行表面消毒,可采用全自動機械清洗消毒法,手機滅菌溫度不超過136℃。
        3.12.3.2 口腔科車針的消毒、清洗、滅菌
        車針經常接觸破損的粘膜,有血液污染,屬高度危險性物品,必須滅菌。
        車針用后應立即進行消毒、清洗。可采用超聲波清洗,在清洗液中應加入酶清洗劑,以加快血、體液、脂肪等污染物的溶解與分解,提高清洗效果。車針**壓力蒸汽滅菌,壓力蒸汽滅菌:121℃,30min,或132℃,4min,也可用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作裸露滅菌。浸泡消毒:2%戊二醛浸泡 10h,參照 3.1.8.1 執行。
        3.12.3.3 一般診療用品的消毒
        參照 3.4.2 執行。
        3.12.4  診療環境的消毒
        汽、水槍、高速渦輪機鉆使用時,對環境中空氣和物品的污染比較嚴重,應對環境進行常規預防性消毒。
        3.13 織物的消毒
        3.13.1  適用范圍
        適用于醫療機構織物的消毒。包括全院病人衣服、被單和醫護人員的一般工作服清洗消毒工作,但不負責手術衣和隔離衣的滅菌。
        洗衣房劃分為污染區(收集、分檢、清點、處理及清洗衣服、被單)及清潔區(供晾或烘干、縫補、熨燙、摺疊、儲存及發送洗凈衣被和辦公)。污染衣被未經洗滌不得進入清潔通道及清潔區,各區受污染程度不同,消毒方法也有所不同。
        3.13.2 衣被的收集袋和接送車的清潔消毒
        3.13.2.1 衣被收集袋:每個病區應有3個衣被收集袋,分別收放有明顯污染的病人衣被、一般病人衣被及醫護工作人員的工作衣服、帽子和口罩。衣被收集袋應保持密閉直**清洗。也可定時、限時收集工作人員衣物,及時發送**洗衣房。
        3.13.2.2  污染推車與清潔推車:接送衣被均用推車,洗衣房有污染推車與清潔推車,分別用于接衣與送衣,接衣后及送衣前的推車均應用清水或1%洗滌劑溶液擦拭一次;接運傳染病房、結核病房、燒傷病房及有明顯污染衣被后的推車應用0.5%過氧乙酸或1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消毒液檫拭消毒;也可用500mg/L二氧化氯溶液擦拭。
        3.13.2.3 一次性使用衣被收集袋:一次性使用衣被收集袋用后焚燒。非一次性者用1%洗滌液,90℃以上熱水在洗衣機中消毒25min。
        3.13.2.4 注意事項:嚴禁在病房內清點或處理傳染病人,特別是肝炎、結核病人及傳染性物質所污染的衣被,烈性傳染病人的衣服應先消毒或滅菌后,再送洗衣房洗滌;或焚燒。清點傳染病人衣被的工作人員應戴手套和口罩,穿工作衣。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焚燒;可重復使用者,在洗衣機中用90℃以上熱水消毒25min。
        3.13.3 衣被的洗滌消毒
        病人衣被和醫護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必須分機或分批洗滌。嬰兒衣被應單獨洗滌,不可與其它衣被混洗。根據衣被受污染程度可分別用專機洗滌,特別是傳染病人(肝炎、結核等)、燒傷病人的衣服應專機洗滌,無條件時也應先洗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帽子和口罩;再洗一般病人衣被、污染衣被,**后洗傳染性病人、燒傷病人的衣被。
        3.13.3.1 一般衣被的洗滌消毒:一般衣被指無明顯污染及無傳染性的衣被,將衣被收集袋打開,棉質衣被用1%消毒洗滌劑70℃以上溫度(化纖衣被只宜40℃~45℃)在洗衣機內洗25min,再用清水漂洗。
        3.13.3.2 傳染病房和燒傷病房的衣被:必須用含二氧化氯或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滌30 min~60 min,然后用清水漂凈。
        3.13.3.3 有傳染性的衣被:有明顯血、膿、便污染的衣被,視為傳染性的衣被。在用熱水洗滌前,先用冷洗滌液或1%~2%冷堿水將血、膿、便等有機物洗凈,將該洗液煮沸消毒,再按3.13.3.2洗滌消毒。
        3.13.3.4 衣被儲存:應晾(烘)干、熨燙、摺疊、儲存衣被。對工作人員和病人衣被;一般污染和有傳染性的衣被洗滌消毒后應分區或分批晾(烘)干、熨燙、摺疊和儲存,不宜混雜。熨燙時要特別注意曾受或易受污染之處。新生兒、嬰兒衣被應有專用烘干、熨燙、摺疊、儲存衣被處,不可與其他衣被混淆。
        3.13.4 洗衣池(機)的消毒
        洗衣池(機)洗衣后,特別是洗可能有傳染性的衣被后,應用90℃以上的熱水或消毒劑消毒。
        3.13.5 洗衣房的環境清潔消毒
        3.13.5.1  洗衣房污染區的清潔消毒:上班時打開窗戶、保持良好通風,下班時污染區地面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含有效氯或有效溴500g/L的消毒劑溶液拖地一次。
        3.13.5.2  洗衣房清潔區的保潔:上班時開窗通風一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臺面、地面,保持清潔。下班時關閉門窗,減少灰塵和風沙,地面用清水拖擦一次。
        3.13.6  洗衣房人員的衛生
        洗衣房工作人員工作前后,特別是處理了污染衣被或具有傳染性的衣被后,必須用肥皂流水洗手,即使戴手套,工作完后也應用流水洗手,污染區的工作人員工作時應穿工作服,工作完后脫下工作服,工作服每天換洗一次。離去時應進行淋浴。熨燙、折疊衣被的工作人員不能患有化膿性皮膚病。

        3.14  污水的消毒處理
        3.14.1 適用范圍
        適用于醫院污水和污泥的消毒處理。
        3.14.2 污水治理的原則
        3.14.2.1 防止污染:要防止傳染病病原菌的排放和對環境的污染。對可能排出大量傳染病病原菌的傳染病院、結核病醫院和傳染病房及受到傳染病病原菌污染的污水進行嚴格的消毒處理,達到相應的醫院污水排放標準方可排放。
        3.14.2.2 分類處理:對含有某些化學毒物的廢水廢液要盡量單獨收集,分別處理,防止大量有毒有害物質進入綜合排水系統。
        3.14.2.3 嚴格排放:對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必須單獨收集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后再排入綜合污水系統。
        3.14.2.4 執行標準:對醫院綜合污水應視其排污去向,按不同的要求進行處理,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直接或間接排入不同水體的醫院污水應按其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執行一級或二級排放標準,通常需要進行二級(生物)處理;對排入末端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城市下水道的醫院污水,除含有致病菌和某些特殊污染物的醫院污水外,一般同生活污水相近,可不作單獨處理,達到排入下水道的標準即可排放。
        3.14.2.5 保證安全:醫院污水消毒選用的消毒劑盡量安全可靠,操作簡單,費用低,效率高。
        3.14.2.6 加強管理:加強醫院用水管理,節約用水,減少污水排放量,在水源緊張和有條件的地方可采用水的再生利用。
        3.14.3 污水處理站
        醫院污水處理一般應建造污水處理站(小型醫院污水處理不需要,建消毒池即可)。污水處理站通常由設備間、控制室、泵房、貯藥間、休息室、化驗室和廁所、浴室等組成;處理構筑物根據處理工藝不同有格柵池、集水井、調節池、定量池、消毒池、沉淀池、生化池、污泥池等組成。
        3.14.4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3.14.4.1 《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對污水處理的規定
        (1) 凡現有、新建、改建的各類醫院以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被病原菌、病毒所污染的污水都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2) 含放射性物質、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水,不符合排放標準時,須進行單獨處理后,方可排入醫院污水處理站和城市下水道。
        (3) 醫院的綜合排水量、小時變化系數,與醫院性質、規模、設備完善程度等有關,應綜合考慮。
        (4) 在無實測資料時,醫院每張病床每日污染物的排出量可按下列數值選用:BOD5:60g/床.d,COD:100 g/床.d~105g/床.d,懸浮物:50 g/床.d~100g/床.d。
        (5) 設計處理流程應根據醫院類型、污水排向、排放標準等因素確定。
         當醫院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處理廠的城市下水道時,以解決生物性污染為主,采用一級處理。
         當醫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時,應根據水體的用途和環境保護部門的法規與規定,對污水的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質進行全面處理,應采用二級處理。
        3.14.4.2 一級處理工藝流程
        污水通過排水管匯集到污水處理站,對于糞便污水應先通過化糞池沉淀消化處理,然后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站設有隔柵、調節池、計量池、提升泵和接觸池。消毒劑通過與水泵聯動或與虹吸定量池同步定量投加**待處理污水中,通過管道或專用設備充分與污水混合后,進入接觸池,在接觸池內污水與消毒劑經過一定時間的接觸后達到水質凈化和消毒要求之后,排放入城市下水道。化糞池和沉淀池產生的污泥定期進行清除和消毒處理。
        3.14.4.3 二級處理工藝流程
        污水的二級處理即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謝過程將污水中的有機物轉化為無機物。典型的二級處理工藝流程為 :污水—隔柵—調節池—初次沉淀池—生化處理—二次沉淀池—加消毒劑—接觸池。常用的方法有生物轉盤法、生物接觸氧化法、射流曝氣法、塔式生物濾池、氧化溝法等。
        3.14.4.4 特殊污水的處理
        來自牙科治療和化驗室的重金屬廢水,含汞、鉻等有害污染物,可用化學沉淀法或離子交換法處理。來自同位素診療的放射性污水,低濃度的采用衰變池處理。來自廚房食堂的含油廢水,一般采用隔油池處理。照片洗印產生的廢水中含有銀、顯影劑、定影劑等有害物質,含銀廢水可采用電解法回收銀,顯影劑可用化學氧化法處理。
        3.14.5 污水的消毒
        醫院污水消毒是醫院污水處理的重要工藝過程,醫院污水消毒的主要目的是殺滅污水的各種致病菌,同時也可改善水質、達到G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3.14.5.1 污水預處理前的加氯消毒:對于傳染病院和結核病院的各病區,以及綜合性醫院的傳染病區的廁所,應按每 10 床位每日投放含有效氯25%的漂白粉 1kg,分3次~4 次投入。**佳投放時間可定在使用廁所高峰期末,投放的漂白粉隨流水沖入化糞池內,并在化糞池出口處進行余氯測定。
        3.14.5.2 氯化消毒
        (1)氯化消毒工藝:當醫院污水院內集水管道高于院外公共污水管或水體水位時(通常需要有600mm的高度差),可采用虹吸式定比投氯消毒系統;當污水需要提升才能排出時,需在消毒混合接觸池前設置污水泵提升污水,消毒投加設備與提升泵可同步運行,由集水池的水位控制污水泵自動啟動,同時控制投藥系統同步運行;氯片消毒法是把氯片消毒器置于出水管渠上,利用過流污水的沖力不斷溶解消毒片,水流大時藥劑溶解多,水流小時藥劑溶解少,可基本達到比例投氯的目的。
        液氯消毒一般采用真空式虹吸定比投氯系統;次氯酸鈉、二氧化氯等消毒液的投加應采用雙虹吸自動定比投氯系統。
        (2)加氯量的設計:經一級處理的污水,加氯量一般設計為 30 mg/L~50mg/L;經二級處理的污水,加氯量設計為 15mg/L~25mg/L。實際加氯量可按出口污水中余氯量進行調整。
        (3)小型污水池的消毒處理:可采用漂白粉、次氯酸鈉定容定量加氯投放消毒法,按有效氯 50mg/L 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攪拌均勻,作用 2h后排放。
        (4)注意事項
        1)當用液氯消毒時,必須采用真空加氯機,并應將投氯管出口淹沒在污水中,嚴禁無加氯機直接向污水中投加氯氣。
        2)輸送氯氣的管道應使用紫銅管,嚴禁使用聚氯乙烯等不耐氯氣腐蝕的管道;輸送含氯消毒液的管道宜采用硬聚氯乙烯管,嚴禁使用銅、鐵等不耐含氯溶液腐蝕的金屬管。
        3.14.5.3 二氧化氯消毒法:
        二氧化氯用于污水消毒處理的投加系統和次氯酸鈉消毒法一致。由于二氧化氯的氧化能力(消毒能力)是氯氣的2.63倍,一般推薦二氧化氯處理醫院污水的使用量為有效氯投加量的1/2.5。
        3.14.5.4 臭氧消毒法:按3.1.7.3方法進行。
        3.14.5.5 二溴海因消毒:用量和用法參照“氯化消毒法”。
        3.14.6 污水排放標準
        3.14.6.1 醫療衛生機構污水的排放質量應符合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和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
        (1)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準。
        (2) 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
        (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3.14.6.1.(1)和3.14.6.1(2)的規定。
        (5)醫療機構污水必須進行處理和消毒。醫療機構污水處理構筑物中的污泥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未經消毒或無害化處理的污水、污泥,不準任意排放或用做農肥。
        (6)嚴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將污水、污泥排入生活飲用水水源衛生防護地帶內。
        (7)嚴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采用滲井、滲坑排放污水、污泥。
        (8) 與污水消毒處理有關指標的要求見表3-3和表3-4。
        表3-3    醫療衛生機構污水排放的消毒指標
        醫療機
        構類別 糞大腸菌群
        MPN/L 腸道
        致病菌 結核桿菌 消毒接觸時間(h) 總余氯(mg/L)
            氯化法 二氧化氯法 氯化法 二氧化
        氯法
        綜合性醫療機構 ≤900 不得
        檢出 --- ≥1.0 ≥0.5 ≥3.5 ≥2.5
        傳染病醫療機構 ≤900 --- --- ≥1.5 ≥0.5 ≥6.5 ≥4.0
        結核病醫療機構 ≤900 不得
        檢出 不得
        檢出 ≥1.5 ≥0.5 ≥6.5 ≥4.0
        其他醫療機構 ≤900 不得
        檢出 --- ≥1.0 ≥0.5 ≥3.5 ≥2.5

         
        表3-4   醫療衛生機構污水排放的理化指標 (mg/L)
        指標名稱 1997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單位 1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pH 6~9 6~9 6~9 6~9 6~9 6~9
         BOD5 30 60 300 20 30 300
         COD 100 150 500 100 150 500
         SS 70 200 400 70 150 400
           氨氮 15 25 — 15 25 —
        3.15.6.2 監測要求
        (1)醫療機構污水中總余氯:經過連續處理裝置的污水,每日**少檢測2次;經過間歇式處理裝置的污水,每次排放前均應檢測。
        (2)醫療機構污水中糞大腸菌群:每月檢測不得少于1次。
        (3)醫療機構污水中致病菌:每年檢測不得少于2次。主要檢測沙門菌和志賀菌,結核病醫療機構檢測結核桿菌。
        (4)采用二級處理的污水處理站還應定時監測BOD5、COD、溶解氧、懸浮物、氨氮等項目。
        3.14.6.3 監測方法
        (1)糞大腸菌群數:按GB8978-1996規定采用多管發酵法。
        (2)余氯量
        1)按GB8978-1996規定采用GB11898-89“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或GB11897-89“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監測。日常監測一般采用比色計(鄰聯甲苯胺比色法):在含5ml樣品的比色管內滴加鄰聯甲苯胺溶液2滴~3滴,混勻,置暗處15 min,與**性余氯標準比色溶液比色測定。檢測溫度應控制在15℃~20℃;余氯過高會產生桔黃色,堿度過高或余氯很低時可能會產生淡藍綠色或淡藍色,應多加1ml 1:2的鹽酸或1ml 鄰聯甲苯胺溶液,即可產生正常的淡黃色進行比色測定。
        2)對剩余二氧化氯的現場測定,目前沒有合適、統一的方法,可用余氯比色計法(鄰聯甲苯胺比色法)測得的讀數×1.9推測剩余二氧化氯的量。
        3)pH值:按GB8978-1996規定采用GB6920-86“玻璃電極法”;日常監測中可用pH計或精密pH試紙進行監測。
        4)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按GB8978-1996規定采用GB7488-87“稀釋與接種法”進行監測。
        5)COD(化學需氧量):按GB8978-1996規定采用GB11914-89“重鉻酸鉀法”進行監測。
        6)SS(懸浮物):按GB8978-1996規定采用GB11901-89“重量法”進行監測。
        7)氨氮:按GB8978-1996規定采用GB7478-87“鈉氏試劑比色法”進行監測。
        3.14.6.4 脫氯處理
        通常采用化學脫氯,利用還原劑與氯的反應將氯除去,如SO2、NaHSO3、NaSO3、NaS2O3、活性炭等。
        3.14.7 污泥的處理
        3.14.7.1 污泥的脫水與干化
        污泥脫水與干化的目的是減少污泥體積,便于污泥的**后處置。污泥干化池通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無人工濾水層的自然濾層干化池,另一種是設置人工濾水層的干化池。
        3.14.7.2 堆肥:醫院污泥可以和垃圾及其他有機物混合,通過堆肥處理達到消毒目的和產出肥料。
        (1)當采用高溫堆肥法處理污泥時,應符合下列要求:合理配料,就地取材;堆肥保持在60℃以上不少于1d;保證堆肥的各部分都能達到有效消毒;采取防止污染人群的措施。
        (2)采用高溫堆肥應達到表3-5衛生標準要求。
        表3-5   高溫堆肥衛生標準
         項     目           衛      生      標       準
        堆肥溫度
        蛔蟲卵死亡率
        糞大腸菌值
        蒼蠅 **高堆溫達50℃~55℃以上,持續5 d ~7d。
        59%~100%
        0.1~0.01
        有效控制蒼蠅孳生,堆肥周圍沒有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蠅。

        3.14.7.3 石灰消毒法:石灰投加量15g/L(以Ca(OH)2),pH值達到12以上,并存放7d以上。
        3.14.7.4 氯化消毒法:加氯量應通過試驗確定,當無資料時,可按有效氯2.5g/L投加;消毒時應充分混合。
        3.14.7.5 利用廢熱進行加熱消毒,應防止臭氣擴散污染環境。
        3.14.7.6 對集中消毒處理的醫院污泥,可利用核廢料作輻射源,進行輻照消毒。
        3.14.7.7 醫療機構污泥排放標準應符合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
        表3-6    醫療衛生機構污泥排放標準值
        醫療機構類別 糞大腸菌群 腸道致病菌 結核桿菌 蛔蟲卵死亡率(%)
            
        綜合性醫療機構 ≥10-2 不得檢出   --- 〉95
        傳染病醫療機構 ≥10-2 不得檢出   --- 〉95
        結核病醫療機構 ≥10-2 --- 不得檢出 〉95
        其他醫療機構 ≥10-2 ---   --- 〉95

        3.15  污物的消毒處理
        3.15.1  適用范圍
        本節所稱“污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診斷、治療、衛生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和患者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排泄物及垃圾,這些廢棄物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可能,也可能對公眾健康造成危害,本節規范主要提供了對污物消毒的方法和要求,也對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其他有害廢棄物的處理提供了方法。
        對醫療衛生機構污物的處理必須符合G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15.2  污物的分類
        醫院的大部分廢物是沒有危害的普通垃圾,不需特別處理;但一旦這些沒有危害性的垃圾與其他具有危害性的或傳染性的污物混合在一起,就需特殊的搬運和處理。因此對醫院污物進行分類是醫院污物有效處理的前提。
        3.15.2.1 生活垃圾:在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建筑物的維修中產生,按城市垃圾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3.15.2.2  感染性廢棄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細菌、病毒、寄生蟲或真菌)的廢棄物,其濃度和數量足以對人致病。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實驗室所用的菌落及病原株培養基和保菌液;
        (2)傳染病人手術或尸解后的廢棄物(如組織、污染的材料和儀器等);
        (3)來自傳染病房的廢棄物(如排泄物、手術或感染傷口的敷料、嚴重污染的衣服);
        (4)傳染病人血透析中產生的廢棄物(如透析設備、試管、過濾器、圍裙、手套等);
        (5)實驗室感染的動物;
        (6)傳染病人或動物接觸過的任何其他設備和材料。
        (7)使用過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等廢棄物。
        3.15.2.3 病理性廢棄物:包括組織、器官、部分軀體、死胎和動物尸體、血液、體液。
        3.15.2.4 鋒利物(銳器):指能對人扎傷或割傷的物體,包括針頭、皮下注射針、解剖刀、手術刀、輸液器、手術鋸、碎玻璃及釘子。
        3.15.2.5 藥物性廢棄物:包括過期、被淘汰、壓碎或污染的藥品、疫苗、血清。
        3.15.2.6 遺傳毒性廢棄物:包括已明確的抑制細胞的藥物,化學或放射治療病人的嘔吐物、尿或糞便。如苯、環孢霉素、環磷酰胺等。細胞毒性藥物是這類廢棄物中的主要物質,能殺死或阻礙特定細胞的生長,用于腫瘤的化療及在器官移植、免疫性疾病的治療中作為免疫抑制劑。
        3.15.2.7 化學性廢棄物:在診斷、試驗、清潔、管理、消毒過程中產生的,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遺傳毒性的固體、液體、氣體。如甲醛、攝影用劑、有機化合物等。
        3.15.2.8 放射性廢棄物:包括被放射性核素污染了的固體、液體和氣體。如低活度的固體廢棄物(吸收紙、拖把、玻璃器皿、注射器、小藥皿)、放置放射性物質容器內的殘余物、診斷劑。
        3.15.3  污物的處理原則
        3.15.3.1分類收集原則:減少有害有毒廢物和帶傳染性廢物的數量,有利廢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理。
        3.15.3.2回收利用原則:避免浪費。
        3.15.3.3減量化原則:通過重復利用、破碎、壓縮、焚燒等手段減少固體廢物的體積和數量。
        3.15.3.4無公害原則:廢物處理必須遵守環保及衛生法規標準要求。
        3.15.3.5分散與集中處理相結合的原則:分類收集的廢物分別進行處理。
        3.15.4  污物的收集
        3.15.4.1分類收集
        (1)設置三種以上顏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裝生活垃圾,黃色袋裝醫用垃圾(感染性廢棄物),直接焚燒的污物、放射性廢棄物和其他特殊的廢棄物使用有特殊標志的污物袋進行收集。使用的污物袋應堅韌耐用、不漏水,并**可降解塑料制成的污物袋。
        (2)醫院應建立嚴格的污物分類收集制度,所有廢棄物都應放入標有相應顏色的污物袋(桶)中,應及時清運或在裝滿3/4時有人負責封袋運送。
        (3)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后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銳器容器中。高危區的醫院污物建議使用雙層污物袋,并及時密封。放射性廢物應存放在適當的容器中防止擴散。
        (4)分散的污物袋要定期收集集中。污物袋應每日運出病房或科室,也可根據需要決定搬運時間,并運往指定的收集地點。不能移動未標明廢棄物產生地及廢棄物種類的污物袋(箱),應立即補充上新的同類的污物袋(箱),以供使用。應防止污物袋(箱)的泄漏。
        3.15.4.2醫院中心廢物存放地
        (1)污物袋(箱)在就地處理或異地處理之前,要集中存放在醫院中心廢物存放地,有害廢物和普通垃圾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識。
        (2)存放地應有遮蓋設施,防止污染周圍環境;設有沖洗及消毒設施,清洗過程的廢水應排入醫院污水系統。
        3.15.5  感染性廢棄物的消毒處理
        3.15.5.1液體污物:主要指患者吃過的剩飯剩菜、排泄物、嘔吐物等。
        (1)可作動物飼料的剩飯剩菜,須煮沸30min后才能運出;
        (2)沒有利用價值的剩飯剩菜和排泄物、嘔吐物,加1/5量的漂白粉,攪勻后作用2h,倒入專用化糞池或運出;
        (3)特殊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參照3.15.5.3~3.15.5.8執行。
        3.15.5.2固體污物
        (1)無利用價值的可燃性污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采用焚燒處理。
        (2)非可燃性固體污物應先消毒,然后根據物品的再利用價值,送廢舊物品收購站或城市垃圾處理站。消毒方法可選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含1000mg/L~2000mg/L二氧化氯的消毒液或0.5%過氧乙酸消毒液浸泡60min。
        3.15.5.3感染癥病人污物的消毒處理:
        (1)病人的糞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嘔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攪勻后加蓋作用2h,再倒入廁所。
        (2)傷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攪勻后加蓋,作用2h。
        (3)患者使用過的便器用1%漂白粉上清液、含有效氯2000 mg/L的消毒液、0.5%過氧乙酸浸泡30min。
        (4)病毒性肝炎病人衣物可用具有消毒殺菌作用的洗滌劑進行浸泡清洗;也可采用甲醛、環氧乙烷進行薰蒸消毒。
        (5)結核病人的痰盒收集后焚燒;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干粉),作用2h~4h或加等量1%過氧乙酸作用30 min~60min。
        (6)真菌病人使用過的毛巾、衣物等可用含0.2%過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清洗;也可采用上述(4)的方法薰蒸。
        (7)無經濟價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燒處理。
        3.15.5.4炭疽病人污物的消毒處理
        (1)盡可能都采用焚燒處理。不能焚燒的,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2000mg/L的消毒液或2%戊二醛浸泡、擦拭30 min~60min。
        (2)腸炭疽病人排泄物按3.15.5.3(1)處理,但作用時間需延長**6h;病人所用便器按3.15.5.3(3)處理,但使用藥物濃度應加倍。
        3.15.5.5艾滋病病人污物的消毒處理
        (1)無經濟價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燒處理。
        (2)病毒攜帶者和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用20%漂白粉乳液1:2混合后作用2h。
        (3)液體污物可煮沸30min;也可加入含氯消毒劑(使混合液中有效氯達到1000mg/L)、或過氧乙酸(使混合液中達到5000mg/L)作用30min。
        (4) 病人使用過的衣物、床單等可裝入防水口袋內,外加一布袋后采用壓力蒸汽消毒;也可直接煮沸30min。對被血液或排泄物明顯污染的衣物,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處理。
        3.15.5.6 朊毒污染物的處理
        朊毒類感染因子對理化消毒及滅菌因子的抵抗力很強,消毒及滅菌處理困難。對該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污染的手術器械、物品及分泌物、排泄物等可參照表表3-7方法進行。
        表3-7    朊毒滅活方法

        滅活方法                       說           明
         
             1. 132℃,30min                  處理污染物品;121℃120min僅部分效果  
        2.134℃~138℃,18min            處理高危物品與中危物品
        3.浸泡于1mol/L氫氧化鈉溶液      處理高危物品與中危物品
        內作用1h,再121℃,60min       (注意腐蝕性)       
        4.浸泡于1mol/L氫氧化鈉溶液      處理低危性表面(如病理解
        作用15min,或8.25%有效氯       剖臺表面和地面)
        的次氯酸鈉

        3.15.6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等使用后的處理
        3.15.6.1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并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定點回收,集中處理,嚴禁出售給其他非指定單位或隨意丟棄。
        3.15.6.2一次性使用輸血器(袋)、采血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可放入專用收集袋直接焚燒;不能采用焚燒方法的,必須先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針筒要打開)后,方可毀形處理。
        3.15.6.3一次性使用輸液器使用后先剪下針頭部分,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放入專用的收集袋即可。
        3.15.6.4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建議使用毀形器進行毀形,然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即可回收;沒有接觸人體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毀形后即可回收。
        3.15.6.5明確沒有污染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如輸液袋(瓶)、配制藥物的針筒等,使用后不需浸泡消毒,只要毀形后即可回收。
        3.15.6.6醫院必須建立定點回收制度,設專人負責定點回收工作。每個科室使用后加強管理,嚴防人為流失。凡參與一次性醫療用品處理的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并加強個人防護。
        3.15.7  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
        3.15.7.1存放要求:盛放固體廢棄物的容器應在里面襯以耐用的透明塑料袋,可以用膠帶或加熱密封。液態廢棄物應根據廢棄物的化學和放射性質、體積、處理和貯存方法來選擇合適的容器。衰竭的放射源應保存在防護層下。
        3.15.7.2放射性廢液
        (1)使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較大、產生污水比較多的核醫學單位,必須有廢水專用處理裝置或分隔污水池,以存放和排放廢水。
        (2)產生放射性核素廢液而無廢水池的單位,應將廢液注入容器存放10個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統。如廢液含長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按固體放射性廢物進行處理。
        (3)放射性濃度不超過1×104Bq/L的廢閃爍液,或僅含有濃度不超過1×105Bq/L的3H或14C的廢閃爍液,可按一般廢棄物進行處理。
        (4)對使用放射性藥物進行治療病人的排泄物應實施統一收集和處理。對專用化糞池內的排泄物應貯存10個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統;對無專用化糞池的單位,應為病人提供具有輻射防護性能的尿液、糞便收集器,**初幾天的收集物存放10個半衰期后作一般廢棄物處理;對收集含有131-I病人排泄物時,必須同時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封存放待處理。
        (5)對同時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病人排泄物,應備有專用容器單獨收集,經存放衰變、消毒處理后,排入下水道系統。
        3.15.7.3固體廢物的處理
        (1)廢物袋、廢物包、廢物桶及其他存放廢物的容器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有廢物類型、核素種類、比活度范圍和存放日期的說明。
        (2)內裝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廢物袋應附加外套。
        (3)焚化可燃性固體廢物必須在具備焚燒放射性條件的焚化爐內進行。
        (4)同時污染有病原微生物的固體廢物,必須先消毒,然后按固體放射性廢物進行處理。
        (5)Bq量級以下且失去使用價值的廢棄密封放射源,必須在具備足夠外照射屏蔽能力的設施里存放、待處理。
        (6)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4×104Bq/Kg的醫用廢物,或廢物經衰變比活度小于7.4×104Bq/Kg以下后,即可按一般廢棄物進行處理。
        (7)如果可能的話,將廢棄的密封放射源退換給供應商,或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提出申請,要求處置放射源。
        3.15.8  鋒利物的處理
        鋒利物品應盡量焚化,并且可以和其他感染性廢棄物一起焚化處理。
        3.15.9  遺傳毒性廢棄物的處理
        3.15.9.1返還給供應商;
        3.15.9.2高溫焚化:應采用雙室熱解焚化爐,**高溫度應達到1200℃以上。
        3.15.9.3對環磷酰胺、異環磷酰胺、硫酸長春新堿等可采用化學降解法。
        3.15.9.4也可選擇封存或使之自動失效的方法處理。
        3.15.10  藥物性廢棄物的處理
        3.15.10.1對少量藥物性廢棄物可選擇填埋、封存處理,也可和感染性垃圾一起焚化處理。
        3.15.10.2對大量藥物性廢棄物**焚化;也可封存后在衛生填埋點處置。靜脈注射液可采用排入下水道或填埋方式處置;玻璃安瓿不能焚化處理,可以先壓碎,然后與鋒利物品一起處理。
        3.15.11  化學性廢棄物的處理
        3.15.11.1一般的化學性廢棄物,如糖、氨基酸和特定的鹽類,可以與市政垃圾一起處置,或者排入下水道。
        3.15.11.2少量的危險化學性廢棄物,如包裝內的殘留化學物,可采用熱解焚化爐、封存或填埋處理。
        3.15.11.3大量的危險化學性廢棄物,可返還給供應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處理(含大量鹵代有機溶劑的不能焚化處理);也可采用化學法處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統,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處理。

        3.16  尸體及其相關環境的消毒
        3.16.1適用范圍
        本節規范適用于尸體及其衣物、尸體運載工具、尸體冷藏箱以及停尸房的空氣、臺面、地面、門等的消毒。
        3.16.2 尸體的清潔與消毒
        3.16.2.1 一般死亡尸體以清水擦洗即可;若為傳染病死亡者,則應采用中效以上消毒劑消毒處理。
        3.16.2.2 肝炎、結核、艾滋病等一般傳染病死亡尸體,以1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劑擦拭或噴灑,消毒滯留30min~60min;或用0.2%~0.5%過氧乙酸擦拭或噴灑滯留15min~30min。
        3.16.2.3 炭疽、霍亂、鼠疫等烈性傳染病死亡尸體應立即消毒,以浸有2000mg/L~3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劑或0.5%過氧乙酸棉球將口、鼻、肛門、陰道等開放處堵塞;并以浸有上述濃度消毒液的被單包裹尸體后裝入不透水的塑料袋內,密封就近焚燒。朊毒體病死者尸體以同樣方法處理,但消毒劑改用1mol/L的NaOH液。
        3.16.3 死者衣物的消毒
        3.16.3.1 焚燒是**方法,傳染病死者衣服及有明顯膿、血、分泌物污染的衣物必須焚燒,為防止操作污染可先以1500mg/L~2000mg/L有效氯的消毒劑噴灑后立即袋裝送焚燒。一般死亡者衣物也要求袋裝密封焚燒;有保存價值的衣物或家屬不同意焚燒者,則依據衣物質地、顏色選擇對其無損害的方法消毒處理。
        3.16.3.2 日光消毒:在直射陽光下暴曬3h~6h,消毒時應經常翻動,以便受到均勻照射。本方法適用于非傳染病死者或抵抗力弱的病原所致的感染病死者的衣物
        3.16.3.3 煮沸消毒:耐熱、耐濕等棉織物在0.5%肥皂液中浸透后,煮沸20 min ~30min。注意水要浸沒衣物,并經常攪動。
        3.16.3.4 壓力蒸汽消毒:耐熱耐濕衣服裝入布袋中置壓力蒸汽滅菌器內,121℃、消毒20 min ~30min。布袋體積不得超過30cm×30cm×25cm。
        3.16.3.5  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min。清水漂洗后再晾干。
        3.16.3.6  0.2%過氧乙酸均勻噴灑在衣服上,折疊放置數小時,清水漂洗后,再晾干。
        3.16.3.7 過氧乙酸薰蒸:用量3g/m3,20℃作用60min,如溫度低可加熱升高溫度。用于不能煮沸浸泡的毛織品、皮制品等。
        3.16.3.8 環氧乙烷薰蒸:環氧乙烷濃度800mg/L、溫度54℃±2℃、相對濕度60%~80%,作用4h。適用于毛織品、皮制品等。
        3.16.4  尸體運載工具的消毒
        3.16.4.1 搬運尸體的擔架、推車等用具盡量專用,用后及時消毒處理,一般采用擦拭、噴霧、薰蒸等消毒方法;分別按3.1.8.2、3.1.8.6、3.8.4.4處理。
        3.16.4.2 用以上方法消毒處理時,金屬部位及時用清水擦洗,以防腐蝕。
        3.16.5 尸體冷藏箱的消毒
        3.16.5.1 尸體冷藏箱應每周定期消毒。尸體取出后進行終末消毒,可采用化學消毒劑薰蒸、擦拭、噴霧等方法消毒處理。注意嚴格掌握消毒劑的濃度和作用時間,避免損壞尸體冷藏箱。3.16.5.2 噴霧消毒:可用0.2%過氧乙酸按1g/m3噴霧消毒,作用30min,及時以自來水沖洗。注意此法對金屬有一定腐蝕作用,只有在存放傳染病尸體后急需快速消毒時選用。
        3.16.5.3 擦拭消毒按3.1.8.2處理。
        3.16.5.4 臭氧消毒  臭氧發生器,開機作用1h ~2h,以消毒空氣和表面,并去除異味。
        3.16.6 停尸臺的消毒
        3.16.6.1 停放尸體的臺面是停尸間污染**嚴重的地方,每取放一具尸體后都應消毒處理,可用化學消毒劑擦拭、噴灑、薰蒸、紫外線燈照射。
        3.16.6.2 紫外線燈照射:于停尸臺正上方安裝帶有反光罩的紫外線燈,距離臺面1m,照射消毒30min~60min。
        3.16.6.3 化學消毒劑擦拭消毒:用抹布浸濕消毒液均勻擦拭臺面,作用30min~60min,常用消毒液有0.5%過氧乙酸、1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液、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
        3.16.7停尸房的空氣消毒:停尸房的空氣污染較為嚴重;主要來自尸體散發的細菌和異味,工作人員一般不在室內久留,故在選擇消毒方法時必須效果可靠,對人的傷害不強要求。可采用下述方法。
        3.16.7.1 通風換氣:空氣污染不甚嚴重,無傳染病尸體存在時可采用此法。每天打開門窗通風換氣1h~2h,或安裝排氣扇,每天開2次,每次1h。
        3.16.7.2 紫外線消毒:每天照射2次,每次1h。
        3.16.7.3 臭氧消毒:臭氧對空氣中微生物有強大殺滅作用,同時有清除異味特性,對密閉空氣用20mg/m3濃度臭氧作用30min即達消毒效果。
        3.16.7.4 過氧乙酸薰蒸 :按3.8.4.4處理。
        3.16.7.5 過氧乙酸噴霧 :按3.1.8.2處理。
        3.16.8 停尸房墻壁和天花板消毒 墻壁和天花板很少受到嚴重污染,一般不需常規消毒,若受到嚴重污染,可采用化學消毒劑噴霧或薰蒸消毒,具體方法同3.16.7.4、3.16.7.5。
        3.16.9 停尸房地面  是極易污染的場地,搬運尸體后應及時清掃和消毒。
        3.16.9.1 清潔的濕拖把拖地 地面污染不嚴重,即無傳染病尸體存放時,應每天2次用此法保持地面清潔衛生。
        3.16.9.2 化學消毒劑拖地:當地面嚴重污染或有傳染病尸體存放時,應用0.2%過氧乙酸或有效溴1000mg/L的二溴海因消毒劑浸濕拖把拖地。
        3.16.9.3 使用拖把拖地消毒(清潔)地面時,應注意濕式清掃。清潔或消毒完畢,應將拖把浸消毒液作用30min后再清洗干凈,干燥保存。
        3.16.10 門及門把手消毒:用抹布浸濕消毒液對門及門把手進行擦拭消毒,作用15min~30min,金屬部位需再用清水擦抹。常用消毒液有:0.2%過氧乙酸、1000mg/L有效溴的二溴海因消毒液、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
        3.16.11 停尸房工作人員的防護和消毒
        3.16.11.1 停尸房工作人員工作時應戴口罩、帽子、手套、膠鞋,穿隔離衣。
        3.16.11.2  搬運尸體或進行各項消毒操作后,要及時清洗消毒雙手,可用0.1%過氧乙酸洗手1 min~2min;200mg/L有效溴的二溴海因消毒液浸泡2min;乙醇或異丙醇加氯己定復方手消毒劑搓擦1min~2min。接觸肝炎、結核、艾滋病尸體時應選用過氧乙酸,或含溴、含氯消毒劑消毒,見3.12.6。

        3.17  醫院消毒滅菌的效果監測
        3.17.1 前言
        醫院消毒是預防醫院內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監測是評價其消毒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消毒藥劑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達標的**手段,因而在醫院消毒、滅菌工作中必不可少。
        醫院消毒效果監測時需遵循以下原則:監測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掌握一定的消毒知識,熟悉消毒設備和藥劑性能,具備熟練的檢驗技能;選擇合理的采樣時間(消毒后、使用前);遵循嚴格的無菌操作。
        3.17.2 熱力滅菌效果的監測方法
        3.17.2.1 壓力蒸汽滅菌效果監測方法
        (1) 化學監測法:
        1)化學指示卡(管)監測方法: 將既能指示蒸汽溫度,又能指示溫度持續時間的化學指示管(卡) 放入大包和難以消毒部位的物品包中央,經一個滅菌周期后,取出指示管(卡),根據其顏色及性狀的改變判斷是否達到滅菌條件。
        2)化學指示膠帶監測法: 將化學指示膠帶粘貼于每一待滅菌物品包外,經一個滅菌周期后,觀察其顏色的改變,以指示是否經過滅菌處理
        3)對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每日進行一次B-D試驗。
        4)結果判定: 檢測時,所放置的指示管(卡)、膠帶的性狀或顏色均變**規定的條件,判為滅菌合格;若其中之一未達到規定的條件,則滅菌過程不合格。
        5)注意事項: 監測所用化學指示物須經衛生部批準,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2) 生物監測法
        1)指示菌株: 指示菌株為耐熱的嗜熱脂肪桿菌芽孢(ATCC 7953 或 SSIK 31株),菌片含菌量為 5.0×105 cfu/片~5.0×106cfu/片,在 121℃±0.5℃條件下,D值為 1.3 min~1.9min,殺滅時間(KT值)≤19min,存活時間(ST值)為≥3.9min。
        2)培養基: 試驗用培養基為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養基。
        3)檢測方法: 將兩個嗜熱脂肪桿菌芽孢菌片分別裝入滅菌小紙袋內,置于標準試驗包中心部位。
        再下排氣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柜室內,排氣口上方放置一個標準試驗包(由 3 件平紋長袖手術衣,4 塊小手術巾,2 塊中手術巾,1 塊大毛巾,30 塊 10cm×10cm 8 層紗布敷料包裹成 25cm×30cm×30cm 大小);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柜室內,排氣口上方放置一個標準測試包(由16條全棉手術巾每條41cm×66cm,將每條手術巾的長邊先折成3層,短邊折成2層然后疊放,作成23cm×23cm×15cm大小的測試包);手提壓力蒸汽滅菌器用通氣貯物盒(22cm×13cm×6cm) 代替標準試驗包,盒內盛滿中試管,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的兩只滅菌試管內(試管口用滅菌牛皮紙包封),將貯物盒平放于手提壓力蒸汽滅菌器底部。
        經一個滅菌周期后,在無菌條件下,取出標準試驗包或通氣貯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養基中,經 56℃±1℃培養 7d(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說明書執行),觀察培養基顏色變化。檢測時設陰性對照和陽性對照。
        4)結果判定: 每個指示菌片接種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養基都不變色,判定為滅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種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養基,由紫色變為黃色時,則滅菌過程不合格。
        5)注意事項: 監測所用菌片須經衛生部認可,并在有效期內使用。生物指示物監測應1月1次。
        3.17.2.2 干熱滅菌效果監測方法
        (1)化學檢測法
        1)檢測方法:將既能指示溫度又能指示溫度持續時間的化學指示劑 3個~5 個分別放入待滅菌的物品中,并置于滅菌器**難達到滅菌的部位。經一個滅菌周期后,取出化學指示劑,據其顏色及性狀的改變判斷是否達到滅菌條件。
        2)結果判定:檢測時,所放置的指示管的顏色及性狀均變**規定的條件,則判為達到滅菌條件;若其中之一未達到規定的條件,則判為未達到滅菌條件。
        3)注意事項:檢測所用的化學指示劑需經衛生部認可,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2)物理檢測法:(熱電偶檢測法)
        1)檢測方法:檢測時,將多點溫度檢測儀的多個探頭分別放于滅菌器各層內、中、外各點。關好柜門,將導線引出,由記錄儀中觀察溫度上升與持續時間。
        2)結果判定:若所示溫度(曲線)達到預置溫度,則滅菌溫度合格。
        (3)生物檢測法
        1)指示菌株: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ATCC 9372),菌片含菌量為 5.0×105 cfu/片~5.0×106cfu/片。其抗力應符合以下條件:在溫度 160℃±2℃ 時,其 D 值為 1.3 min~1.9min,存活時間 ≥3.9min,死亡時間 ≤19min。
        2)檢測方法:將枯草桿菌芽孢菌片分別裝入滅菌中試管內( 1 片/管)。滅菌器與每層門把手對角線內,外角處放置2個含菌片的試管,試管帽置于試管旁,關好柜門,經一個滅菌周期后,待溫度降** 80℃時,加蓋試管帽后取出試管。在無菌條件下,加入普通營養肉湯培養基(5ml/管),以 36℃±1℃ 培養 48h,觀察初步結果,無菌生長管繼續培養**第七日。
        3)結果判定:若每個指示菌片接種的肉湯管均澄清,判為滅菌合格,若指示菌片之一接種的肉湯管混濁,判為不合格,對難以判定的肉湯管,取 0.1ml 接種于營養瓊脂平板,用滅菌L棒涂勻,放36℃±1℃ 培養48h,觀察菌落形態,并做涂片染色鏡檢,判斷是否有指示菌生長,若有指示菌生長,判為滅菌不合格;若無指示菌生長,判為滅菌合格。
        4)注意事項:檢測所用的指示菌片需經衛生部認可,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3.17.3 環氧乙烷(EO)滅菌效果監測
        3.17.3.1 滅菌效果監測
        每次滅菌均應進行程序監測。每個滅菌物品的外包裝應粘貼包外化學指示膠帶,作為滅菌過程的標志; 包內放置化學指示卡,作為滅菌效果的參考。每月應做生物監測,移植物必須等生物監測結果為陰性時方可使用。具體做法,環氧乙烷測試包分挑戰性測試包和常規測試包,前者主要用于對滅菌器的考核,后者作為平時的常規生物監測之用。挑戰性測試包是將一生物指示劑放于一個20ml注射器內,去掉針頭和針頭套,生物指示劑帶孔的塑料帽應朝注射器針頭處,再將注射器芯放在原位(注意不要碰及生物指示物);另選一成人型氣管插管或一個塑料注射器(內含化學指示卡),一個琥珀色乳膠管(25.4cm長,0.76cm內徑,1.6mm管壁厚)和4條全棉清潔手術巾(46cm×76cm),每條巾單先折疊成3層,再對折,即每條巾單形成6層,然后將疊好的巾單從下**上重疊在一起,再將上述物品放于巾單中間層,**后選兩條清潔布或無紡布包裹,用化學指示膠帶封扎成一個測試包。常規測試包的制備方法類似,先將一生物指示劑放于一個注射器內(同前),再用一條全棉小毛巾兩層包裹,一起放入一剝離式包裝袋內。
        3.17.3.2儀器監測法
        按照GB 18279-2000 醫療器械  環氧乙烷滅菌確認和常規控制 附錄 C 中C3.1的要求進行。
        3.17.3.3化學監測法
        每次消毒過程均用化學指示物監測,只有當消毒工藝符合要求,化學指示物變色符合規定標準色要求的情況下,產品才可放行。
        3.17.3.4 生物指示物監測法
        一般每月用生物指示物監測一次。生物指示物用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ATCC 9372),抗力要求為:菌量在5×105cfu/片~5×106cfu/片,在環氧乙烷劑量為600mg/L±30mg/L,作用溫度為54℃±2℃,相對濕度為60%±10%條件下,其殺滅90%該微生物的D值為2.6min~5.8min,存活時間應≥7.8min,死亡時間應≤58min。
        在消毒效果用該微生物監測時,菌量為5×103cfu/片~5×104cfu/片。放置菌片的數量應足夠多。根據通常做常規微生物學監測的實踐經驗,采用以下數量的生物指示物較為適宜:
        ①滅菌器柜室可用體積小于5m3時,**少放置10個菌片;
        ②滅菌器柜室可用體積為5m3**10m3時,每增加1m3,增加1個菌片;
        ③滅菌器柜室可用體積大于10m3時,每增加2m3,增加1個菌片。
        生物指示物應放在那些在性能鑒定時發現是**難滅菌的部位,并均勻分布于整個滅菌物品中。生物指示物應在預處理之前放入被滅菌物品內或被滅菌物品的試件內。應盡量在滅菌周期完成后立即將生物指示物從被滅菌物品中取出并進行培養。應確定任何延遲復蘇,特別是暴露于殘留EO氣體中的影響。所以,取出的指示菌片接種于含有復方中和劑的0.5%的葡萄糖肉湯培養基管中,以未經處理的陽性菌片做相同接種,兩者均置于36℃±1℃培養。
        3.17.3.5 每次滅菌都應進行滅菌過程監測。見3.2.6.5。
        3.17.3.6 結果判定:經培養,陽性對照在24h內有菌生長;監測樣品若連續培養觀察5天,全部無菌生長,可報告生物指示物培養陰性,滅菌合格。
        3.17.3.7 注意事項:檢測所用化學和微生物指示物必須經衛生部批準,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3.17.4 紫外線消毒效果的監測
        3.17.4.1 紫外線燈管輻照度值的測定
        (1)檢測方法:
        1)紫外線輻照計測定法:開啟紫外線燈 5min 后,將測定波長為 253.7nm 的紫外線輻照計探頭置于被檢紫外線燈下垂直距離 1m 的中央處,待儀表穩定后,所示數據即為該紫外線燈管的輻照度值。
        2)紫外線強度照射指示卡監測法:開啟紫外線燈5min后,將指示卡置紫外燈下垂直距離1m處,有圖案一面朝上,照射1min(紫外線照射后,圖案正中光敏色塊由乳白色變成不同程度的淡紫色),觀察指示卡色塊的顏色,將其與標準色塊比較,讀出照射強度。
        (2)結果判定: 普通 30w 直管型紫外線燈,新燈輻照強度 ≥90μW/cm2為合格;使用中紫外線燈輻照強度≥70μW/cm2 為合格;30W 高強度紫外線新燈的輻照強度≥180μW/cm2 為合格。
        (3)注意事項: 測定時電壓 220V±5V,溫度 20℃~25℃,相對濕度<60%,紫外線輻照計必須在計量部門檢定的有效期內使用;指示卡應獲得衛生許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3.17.4.2 生物監測法
        (1)空氣消毒效果監測:按 3.17.8的原則執行。
        (2)表面消毒效果監測:監測按3.17.7的原則執行。
        (3)注意事項: 紫外線消毒效果監測時,采樣液(平板)中不加中和劑。
        3.17.5 醫療器械滅菌效果的監測
        3.17.5.1 采樣時間: 在滅菌處理后,存放有效期內采樣。
        3.17.5.2 無菌檢驗
        無菌檢驗是指檢查經滅菌的敷料、縫線、一次性使用的醫療用品、無菌器械以及適合于無菌間查的其它品種是否無菌的一種方法。
        無菌檢驗應在潔凈度為100級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應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避免微生物污染;對單向流空氣區域及工作臺面,必須進行潔凈度驗證。
        (1) 無菌檢驗前準備
        1)洗脫液與培養基無菌性試驗:無菌試驗前 3d,于需-厭養培養基與霉菌培養基內各接種 1ml 洗脫液,分別置 30℃~35℃與 20℃~25℃培養 72h,應無菌生長。
        2)陽性對照管菌液制備:
         ①在試驗前**取金黃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的普通瓊脂斜面新鮮培養物,接種1環**需-厭氧培養基內,在 30℃~35℃培養 16h~18h 后,用0.9%無菌氯化鈉溶液稀釋**10 cfu/ml~100cfu/ml;
        ②取生孢梭菌[CMCC(B)64941]的需氧菌、厭氧菌培養基新鮮培養物1接種環種于相同培養基內,于30℃~35℃培養 18h~24h后,用0.9%無菌氯化鈉溶液稀釋**10 cfu/ml~100cfu/ml;
         ③取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真菌瓊脂培養基斜面新鮮培養物1接種環種于相同培養基內,于20℃~25℃培養 24h后,用0.9%無菌氯化鈉溶液稀釋**10cfu/ml~100cfu/ml。
        (2)無菌操作: 取縫合針、針頭、刀片等小件醫療器械5件直接浸入 6 管需-厭氧培養管(其中一管作陽性對照)與 4 管霉菌培養管。 培養基用量為 15ml/管。
        1)取5付注射器,在 5ml 洗脫液中反復抽吸 5 次,洗下管內細菌,混和后接種需-厭養菌培養管(共 6 管,其中 1 管作陽性對照)與霉菌培養管(共 4 管)。 接種量:1ml注射器為 0.5ml,2ml注射器為 1ml,5ml~10ml 注射器為 2ml,20ml~50ml注射器為 5ml,培養基用量:接種量為 2ml 以下為 15ml/管,接種量5ml為 40ml/管。
        2)手術鉗、鑷子等大件醫療器械取 2 件用沾有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反復涂抹采樣,將棉拭子投入 5ml 無菌洗脫液中,將采樣液混勻,接種于需-厭氧培養管(共 6 管,其中 1 管作陽性對照)與霉菌培養基(共 4 管)。接種量為 1ml/管,培養基用量為 15ml/管。
        (3)培養:在待檢樣品的需-厭氧培養管中,接種預先準備的金黃色葡萄球菌陽性對照管液 1:1000 稀釋 1ml,將需-厭氧培養管以及陽性與陰性對照管均于 30℃~35℃培養 5d,霉菌培養管與陰性對照管于 20℃~25℃培養 7d,培養期間逐日檢查是否有菌生長,如加入供試品后培養基出現混濁或沉淀,經培養后不能從外觀上判斷時,可取培養液轉種入另一支相同的培養基中或斜面培養基上,培養 48h~72h 后,觀察是否再現混濁或在斜面上有無菌落生長,并在轉種的同時,取培養液少量,涂片染色,用顯微鏡觀察是否有菌生長。
        (4)結果判定:陽性對照在 24h 內應有菌生長,陰性對照在培養期間應無菌生長,如需-厭氧菌及霉菌培養管內均為澄清或雖顯混濁但經證明并非有菌生長,判為滅菌合格;如需-厭氧菌及霉菌培養管中任何1管顯混濁并證實有菌生長,應重新取樣,分別同法復試 2 次,除陽性對照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菌生長,否則判為滅菌不合格。
        3.17.5.3 注意事項
        (1)送檢時間不得超過 6h,若樣品保存于 0℃~4℃,則不得超過24h。
        (2)被采樣本表面積<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樣本表面積≥100cm2,取 100cm2。
        (3)若消毒因子為化學消毒劑,采樣液中應加入相應中和劑。
        3.17.5.4  熱原檢查法:
        (1)鱟試驗
        本法系利用鱟試劑與細菌內毒素產生凝集反應的機理,以判斷供試品中細菌內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規定的一種方法。內毒素的量用內毒素單位(EU)表示。細菌內毒素G家標準品(以下簡稱RSE)系自大腸桿菌提取精致得到的內毒素。以細菌內毒素G際標準品為基準,經過協作標定,使其與G際標準品單位含義一致。RSE用于標定、復核、仲裁鱟試劑靈敏度和標定細菌內毒素工作標準品(以下簡稱CSE)。CSE系經RSE為基準進行標定,確定其重量的相當效價。每毫微克(1ng)CSE的效價應不小于 2EU,不大于 50EU,并具備均一性和穩定性的實驗數據。CSE 用于試驗中鱟試劑靈敏度復核、干擾試驗及設置的陽性對照。
        1)試驗準備:試驗所用器皿,需經處理,除去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內毒素,常用的方法是250℃干烤**少 1h 或 180℃干烤**少2h,也可用其他適宜的方法。試驗所用器皿應確證無吸附細菌內毒素的作用。試驗操作過程應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2)鱟試劑靈敏度復核:根據鱟試劑靈敏度的標示值(λ),將RSE或CSE用細菌內毒素檢查用水(與批號鱟試劑 24h 不產生凝集反應的滅菌注射用水,以下簡稱BET水)溶解,在旋渦混合器上混合 15min,然后制備成 2.0λ、1.0λ、0.5λ和 0.25λ等 4 個濃度的內毒素標準溶液,每稀釋一步均應在旋渦混合器上混合 30s,按“檢查法”項下試驗,每一濃度平行做4管,同時用 BET 水做 4 管陰性對照,如**大濃度(2.0λ)4 管為陽性,**低濃度(0.25λ)4 管均為陰性,陰性對照 4 管均為陰性,按下式計算反應終點濃度的幾何平均值即為鱟試劑靈敏度的測定值(λc)。
        λc=lg-1(∑X/4)
        式中 X 為反應終點濃度的對數值(lg)。反應終點濃度是系列濃度遞減的內毒素溶液中**后一個呈陽性結果的濃度。
        當λc 在 0.5λ~2.0λ(包括 0.5λ 和 2.0λ)時,方可用于細菌內毒素檢查,并以λ為該批鱟試劑的靈敏度。每批新的鱟試劑在用于試驗前都要進行靈敏度的復核。
        鱟試劑靈敏度定義為在本檢查法規定的條件下能檢測出標準溶液或供試品溶液中的**低內毒素濃度,用 EU/ml 表示。
        3)供試品干擾試驗:按“鱟試劑靈敏度復核”項下試驗,用 BET 水和未檢出內毒素的供試品溶液或其不超過**大有效稀釋倍數(MVD)的稀釋液分別制成含 CSE2.0λ、λ、0.5λ和0.25λ等4種濃度的內毒素溶液。用BET水和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制成的每一濃度平行做4管,另取BET水和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各做4管陰性對照。如標準溶液**大濃度(2.0λ)4管均為陽性,**低濃度(0.25λ)4 管均為陰性,兩種陰性對照 8 管均為陰性時,按下式計算用BET水制成的內毒素標準溶液的反應終點濃度的幾何平均值(Es)和用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制成的內毒素溶液的反應終點濃度的幾何平均值(Et)。
        Es =lg-1(∑Xs/4)
        Et =lg-1(∑Xt/4)
        式中Xs 、Xt 分別為用BET水和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制成的內毒素溶液的反應終點濃度的對數值(lg)。
        當 Et 在 0.5Es~2.0Es (包括 0.5Es 和 2.0Es)時,則認為供試品在該濃度下不干擾試驗,否則需進行適當處理后重復試驗,或使用更靈敏的鱟試劑,對供試品進行更大倍數稀釋,是排除干擾因素的簡單有效的方法。每個品種要求**少對3個批號的供試品進行干擾試驗,若鱟試劑的來源、供試品的配方或生產工藝有變化時,須重復進行干擾試驗。
        供試品的**大有效稀釋倍數 (MVD)按下式計算:
        MVD = L/λ
        L為供試品的細菌內毒素限值,以 EU/ml 表示,當正文中的限值以 EU/mg 或 EU/U 表示時,應乘以供試品溶液的濃度,再以所得值代入上式。
        4)檢查法:取裝有 0.1ml 鱟試劑溶液的 10mm×75mm 試管或 0.1ml/支規格的鱟試劑原安瓿 6 支,其中 2 支加入 0.1ml 或 0.2ml 供試品溶液(其稀釋倍數不得超過 MVD)作為供試品管,2 支分別加入 0.1ml 或 0.2ml 用 BET 水將 CSE 制成的 2.0λ 和    0.25λ 濃度的標準內毒素溶液,1 支加入 0.1ml 或 0.2mlBET 水作為陰性對照,1 支加入 0.1ml 或 0.2ml 供試品陽性對照溶液(相當于用供試品溶液將 CSE 制成 2λ 濃度的內毒素溶液)作為陽性對照管。將試管中溶液輕輕混勻后,封閉管口,垂直放入 37℃±1℃ 水浴或適宜恒溫器中,保溫 60min±2min。保溫和拿取試管過程應避免受到振動造成假陰性結果。
        5) 結果判斷: 將試管從水浴中輕輕取出,緩緩倒轉 180°時,管內凝膠不變形,不從管壁滑脫者為陽性,記錄為(+);凝膠不能保持完整并從管壁滑脫者為陰性,記錄為(-)。供試品 2 管均為(-),應認為符合規定。當供試品的稀釋倍數等于 MVD 時,如 2 管均為(+),應認為不符合規定;如兩管中 1 管為(+),1 管為(-),按上述方法復試,其中供試品管增加為 4 管,供試品 4 管中如有 1 管為(+),即認為不符合規定。若**次試驗時供試品的稀釋倍數小于 MVD 而結果出現 2 管均為(+)或 2管中 1 管為(+),1 管為(-)時,按同樣方法復試和判定,復試時要求將其稀釋** MVD 。加入標準內毒素溶液的 2 管中**大濃度(2.0λ)管應為(+),**低濃度(0.25λ)管應為(-)。供試品陽性對照均應為(+),陰性對照均應為(-),否則試驗無效。
        (2)動物試驗法:
        1)原理:將一定劑量的供試品,在規定的時間內,觀察家兔體溫升高情況,以判定供試品中所含熱原的限度是否符合規定。
        2)供試家兔:試驗用的家兔應健康無傷,體重 1.7 kg~3.0kg,雌兔應無孕。預測體溫前 7 日起,即應用同一飼料飼養。在此期間內,體重應不減輕,精神、食欲、排泄等不得有異常現象。未經使用于熱原檢查的家兔,或供試品判定為符合規定,但組內升溫達 0.6℃ 的家兔;或供試品判定為不符合規定,但其組內家兔平均升溫未達0.8℃,且已休息兩周以上的家兔;或三周內未曾使用的家兔,均應在檢查供試品前 3d~7d 內預測體溫,進行挑選。挑選試驗的條件與檢查供試品時相同,僅不注射藥液,每隔1h測量體溫 1 次,共測 4 次,4 次體溫均在 38.0℃~39.6℃ 的范圍內,且**高**低體溫的差數不超過 0.4℃ 的家兔,方可供熱原檢查用。用于熱原檢查后的家兔,如供試品判定為符合規定,**少休息 2d方可供第 2 次檢查用。用于熱原檢查后的家兔,如供試品判定為不符合規定,且其組內家兔平均升溫達 0.8℃ 或更高時,則組內全部家兔不再使用,每一家兔的使用次數,用于一般藥品的檢查,不應超過 10 次。
        3)試驗前的準備:在作熱原檢查前 1d~2d,供試用家兔應盡可能處于同一溫度的環境中,實驗室和飼養室的溫度相差不得大于 5℃,實驗室的溫度應在 17℃~28℃,在試驗全部過程中,應注意室溫變化不得大于3℃,應避免噪音干擾。家兔在試驗前**少1h 開始停止給食并置于適宜的裝置中,直**試驗完畢。家兔體溫應使用精密度為±0.1℃的肛溫計,或其他同樣精確的測溫裝置。肛溫計插入肛門的深度和時間各兔應相同,深度一般約為 6cm,時間不得少于1min,每隔 30 min~60min 測量體溫 1 次,一般測量 2 次,兩次體溫之差不得超過 0.2℃,以此兩次體溫的平均值作為該兔的正常體溫。當日使用的家兔,正常體溫應在 38.0℃~39.6℃的范圍內,且各兔間正常體溫之差不得超過 1℃。
        4)試驗用的注射器、針頭及一切和供試品溶液接觸的器皿,應置烘箱中用250℃ 加熱 30min 或用 180℃加熱 2h,也可用其他適宜的方法除去熱原。
        5)檢查法:取適用的家兔 3 只,測定其正常體溫后 15min 內,自耳靜脈緩緩注入規定劑量并溫熱**約 38℃的供試品溶液,然后每隔 1h 按前法測量其體溫 1 次,共測 3 次,以 3 次體溫中**高一次減去正常體溫,即為該兔體溫的升高度數。如 3 只家兔中有 1 只體溫升高 0.6℃ 或 0.6℃ 以上,或 3 只家兔體溫升高均低于 0.6℃,但升高的總數達 1.4℃ 或 1.4℃ 以上,應另取 5 只家兔復試,檢查方法同上。
        6)結果判定:在初試 3 只家兔中,體溫升高均低于 0.6℃,并且 3 只家兔體溫升高總數低于 1.4℃,或在復試的 5 只家兔中,體溫升高 0.6℃ 或 0.6℃ 以上的兔數僅有 1 只,并且初試,復試合并 8 只家兔的體溫升高總數為 3.5℃ 或 3.5℃以下,均認為供試品符合熱原檢查條例規定。
        在初試 3 只家兔中,體溫升高 0.6℃ 或 0.6℃ 以上的家兔超過 1 只,或在復試的 5 只家兔中,體溫升高 0.6℃ 或 0.6℃ 以上的兔數超過 1 只,或在初試、復合并8 只家兔的體溫升高總數超過 3.5℃,均認為供試品的熱原檢查不符合規定。
        3.17.6 手和皮膚黏膜消毒效果監測
        3.17.6.1 采樣時間:在消毒后立即采樣。
        3.17.6.2 采樣方法
        (1) 手的采樣:被檢人五指并攏,用浸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在雙手指屈面從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 2 次(一只手涂擦面積約 30cm2),并隨之轉動采樣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觸部位,將棉拭子投入 10ml 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試管內,立即送檢。
        (2) 皮膚粘膜采樣:用 5cm×5cm 的標準滅菌規格板,放在被檢皮膚處,用浸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規格板內橫豎往返均勻涂擦各 5 次,并隨之轉動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位后,將棉拭子投入 10ml 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試管內,立即送檢。不規則的粘膜皮膚處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樣。
        3.17.6.3 檢測方法
        (1) 細菌總數檢測:將采樣管在混勻器上振蕩20s或用力振打 80 次,用無菌吸管吸取 1.0ml 待檢樣品接種于滅菌平皿,每一樣本接種2個平皿,內加入已溶化的 45℃~48℃ 的營養瓊脂 15ml~18ml,邊傾注邊搖勻,待瓊脂凝固,置 36℃±1℃溫箱培養 48h,計數菌落數。
        采樣結果計算方法:

                                          平板上菌落數 × 稀釋倍數
                 細菌總數(cfu/cm2)=────────────────
        采樣面積(cm2)

        (2) 致病菌檢測:按3.17.15的原則執行。
        3.17.6.4 結果判定
        (1) 消毒洗手
        Ⅰ、Ⅱ類區域工作人員:細菌總數≤5cfu/cm2,并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銅綠假單孢菌為消毒合格。
        Ⅲ類區域工作人員:細菌總數≤10cfu/cm2,并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為消毒合格。
        Ⅳ類區域工作人員:細菌總數≤15cfu/cm2,并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為消毒合格。
        母嬰同室、嬰兒室、新生兒室及兒科病房的工作人員手上,不得檢出沙門菌、大腸桿菌、溶血性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為消毒合格。
        (2)皮膚黏膜:參照手的衛生學標準執行。
        3.17.6.5 注意事項
        皮膚粘膜采樣處,若表面不足 5cm×5cm 可用相應面積的規格板采樣。
        3.17.7 物品和環境表面消毒效果的監測
        3.17.7.1 采樣時間:在消毒處理后進行采樣。
        3.17.7.2 采樣方法:用 5cm×5cm 的標準滅菌規格板,放在被檢物體表面,采樣面積≥100cm2,連續采樣 4 個,用浸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規格板內橫豎往返均勻涂擦各 5 次,并隨之轉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位后,將棉拭子投入 10ml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試管內,立即送檢。
        門把手等不規則物體表面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樣。
        3.17.7.3  檢測方法
             (1) 細菌總數檢測:檢測方法按 3.17.6.3(1) 執行。小型物體表面的結果計算,用 cfu/件表示。
        (2) 致病菌檢測:檢測方法按3.17.15原則執行。
        3.17.7.4  結果判定
        Ⅰ、Ⅱ類區域:細菌總數≤5cfu/cm2,并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Ⅲ類區域細菌:總數≤10cfu/cm2,并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Ⅳ類區域細菌:總數≤15cfu/cm2,并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母嬰同室、早產兒室、嬰兒室、 新生兒室及兒科病房的物體表面不得檢出沙門菌。
        3.17.7.5  注意事項
        (1) 采樣時間:按 3.17.5.1 執行。
        (2) 樣本量及處理:按 3.17.5.2(1) 執行。
        3.17.8 空氣消毒效果的監測
        3.17.8.1 采樣時間:在消毒處理后、操作前進行采樣。
        3.17.8.2 采樣方法:平板暴露法
        (1) 布點方法:室內面積≤30m2,設內、中、外對角線3點,內、外點布點部位距墻壁1M處;室內面積>30m2,設 4 角及中央 5 點,4 角的布點部位距墻壁 1m 處。
        (2) 采樣方法:將普通營養瓊脂平板(直徑為 9cm)放在室內各采樣點處,采樣高度為距地面 1.5m 采樣時將平板蓋打開,扣放于平板旁,暴露 5min,蓋好立即送檢。
        3.17.8.3 檢測方法:按照2.1.3 要求進行。
        平板暴露法結果計算公式:
        細菌總數(cfu/m3)=50000N/(A × T)
        式中A為平板面積(cm2);T為平板暴露時間(min);N為平均菌落數(cfu)。
        3.17.8.4  結果判定
        Ⅰ類區域:細菌總數≤10cfu/m3(或0.2cfu/平板),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為消毒合格;
        Ⅱ類區域:細菌總數≤200cfu/m3(或4cfu/平板),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為消毒合格;
        Ⅲ類區域:細菌總數≤500cfu/m3(或10cfu/平板),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為消毒合格。
        3.17.8.5 注意事項
        采樣前,關好門、窗,在無人走動的情況下,靜止10min 進行采樣。
        3.17.9 消毒液的監測
        3.17.9.1 常用消毒液有效成分測定
        (1)有效氯含量測定:按 2.2.1.2.1 的方法進行。
        (2)有效碘含量的測定:按 2.2.1.2.2 的方法進行。
        上二種消毒劑的簡易濃度試紙測定法按 4.3.5.2 的方法進行;水中余氯測定按 4.3.5.3 的方法進行。
        (3)戊二醛(C5H8O2)含量的測定:按2.2.1.2.8的方法進行。
        (4)過氧化氫(H2O2)濃度的測定:按2.2.1.2.4的方法進行。
        (5)過氧乙酸 (C2H4O3) 濃度的測定:按2.2.1.2.3的方法進行。
        (6)二氧化氯 (ClO2) 含量的測定:按2.2.1.2.6的方法進行。
        (7)二溴海因含量測定:按2.2.1.2.6的方法進行。
        (8)乙醇含量測定:按2.2.1.2.10的方法進行。
        (9)醋酸氯己定( C22H30Cl2N10•2C2H4O2) 含量的測定:2.2.1.2.11的方法進行。
        (10)臭氧含量測定:按2.2.1.2.5的方法進行。
        (11)苯扎溴銨含量測定:按2.2.1.2.12的方法進行。
        3.17.9.2 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測定
        (1) 檢測方法:
        1)涂抹法:用無菌吸管吸取消毒液 1.0ml,加入 9.0ml 含有相應中和劑的采樣管內混勻,用無菌吸管吸取上述溶液 0.2ml,滴于干燥普通瓊脂平板,每份樣品同時做2個平行樣,一平板置 20℃ 培養 7d,觀察霉菌生長情況,另一個平板置35℃溫箱培養 72h記數菌落數,同時按 3.17.15的原則檢測致病菌。
        消毒液染菌量(cfu/ml)=每個平板上的菌落數 × 50
        2)傾注法:用無菌吸管吸取消毒液 1.0ml,加入到 9.0ml 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生理鹽水采樣管中混勻,分別取 0.5ml 放入 2 只滅菌平皿內,加入已熔化的 45℃~48℃ 的營養瓊脂 15ml~18ml,邊傾注邊搖勻,待瓊脂凝固,一平板置 20℃培養 7d,觀察霉菌生長情況;另一個平板置36℃±1℃培養 72h,計數菌落數,同時按 3.17.15的原則檢測致病菌。
        消毒液染菌量(cfu/ml)=每個平板上的菌落數 × 20
        (2) 結果判斷: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并未檢出致病菌為合格。
        (3) 注意事項:采樣后 1h 內檢測。
        3.17.10 餐具消毒效果監測
        3.17.10.1 采樣時間:在消毒后、使用前進行采樣。
        3.17.10.2 采樣方法:將 2.0cm×2.5cm 滅菌濾紙片于無菌洗脫液中浸濕均勻,貼在食具表面,經 5min 取下,每10張濾紙合為一份樣本(相當于 50cm2采樣面積),投入含 50ml生理鹽水的 100ml 三角燒瓶中,于 4h 內送檢。
        3.17.10.3 檢測方法
        (1) 細菌總數的檢測:按3.17.6.3.(1) 執行。
        (2) 大腸菌群的檢測:取 1ml 采樣液,加入相應的單倍或雙倍乳糖膽鹽發酵管內,置 37℃溫箱培養 24h,若乳糖膽鹽發酵管不產酸不產氣,則可報告大腸菌群陰性。 如果有疑慮則進行分離培養。
        3.11.5.5 紡織品: 細菌總數≤5cfu/cm2,大腸菌群未檢出。
        3.17.10.5 注意事項:餐具若用化學消毒劑消毒,采樣液中應加入相應中和劑。
        3.17.11 衛生潔具消毒效果監測
        (1) 采樣時間:在消毒后、使用前進行采樣。
        (2) 采樣方法:便器、尿壺等容器可用沾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生理鹽水的棉拭子,反復涂擦容器的內表面及內口處,剪去手接觸部位后,將棉拭子投入 5ml 無菌生理鹽水試管中,立即送檢。
        拖把、抹布等物品可用無菌的方法剪取 1cm×3cm,直接投入 5ml 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生理鹽水中,立即送檢。
        (3)檢測方法:將采樣管在混勻器上振蕩20s或用力振打 80 次,取采樣液按 3.17.15的原則檢測致病菌。
        (4)結果判定: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3.17.12 內鏡消毒滅菌效果的監測
        3.17.12.1 采樣時間:在消毒滅菌后、使用前進行采樣。
        3.17.12.2 采樣方法:用沾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生理鹽水的棉拭子,在被檢內鏡上從鏡頭**鏡身反復涂擦,剪去手接觸部位,將棉拭子投入到 5ml 含相應中和劑的生理鹽水采樣管中,立即送檢。
        3.17.12.3 檢測方法
        (1)細菌總數的檢測:按3.17.6.3.(1)執行。
        (2)致病菌檢測:將采樣管在混勻器上振蕩20s或用力振打 80 次,按3.17.15原則檢測致病菌。
        3.17.12.4 結果判定:滅菌后內鏡,未檢出任何微生物為合格。
        消毒后的內鏡,細菌總數≤20cfu/件,并未檢出致病菌為合格。
        3.17.12.5 注意事項:采樣面積按3.17.7.2執行。
        3.17.13 醫用污物消毒效果監測
        3.17.13.1 采樣時間:在消毒后、清運前進行采樣。
        3.17.13.2 焚化消毒效果監測:可焚化物品的消毒效果監測,以污物燃燒充分、徹底為標準進行直接檢查。
        3.17.13.3 堿化消毒效果監測:以熟石灰為消毒劑的堿化消毒,日常監測以pH為指標。 消毒后 30min 檢查 pH 值,若pH =12,繼續作用 24h 為消毒合格。
        3.17.13.4 氯化消毒效果監測:氯化消毒效果的日常監測,以余氯量為指標,在消毒接觸時間 2h 后測定余氯量,余氯量>200mg/L,為消毒合格。
        3.17.13.5 其它消毒因子消毒效果監測。
        (1)采樣方法:取 1ml 消毒后待檢污物(固體稱取 2g),置于 5ml 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生理鹽水的采樣管中,立即送檢。
        (2)檢測方法:將采樣管在混勻器上振蕩20s或用力振打80次,取采樣液按17.15原則檢測致病菌。
        3.17.13.6 結果判定: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3.17.14 織物消毒效果監測
        3.17.14.1 采樣時間:在消毒烘干后進行采樣。
        3.17.14.2 采樣方法:按3.17.7.2的原則執行。
        3.17.14.3 檢測方法:按 3.17.15的原則檢測致病菌。
        3.17.14.4 結果判定: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3.17.15 致病菌的檢測
        3.17.15.1 檢測原則:致病菌的檢測依據污染情況進行相應指標的檢測。
        3.17.15.2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測。
        (1)增菌、分離
        取采樣液 1ml,接種于 5ml SCDLP 液體培養基中,于36℃±1℃增菌 24h。取 1 白金耳上述增菌液,在血平板上作劃線分離,36℃±1℃培養 24h。
        (2)觀察菌落特征:在血瓊脂平板上菌落形態為金黃色、圓形凸起、 表面光滑、周圍有溶血圈。
        (3)鏡檢:挑取典型菌落作涂片染色鏡檢,鏡下為革蘭陽性、成葡萄狀排列的球菌。
        (4)生化反應:取可疑菌落作觸酶、葡萄糖發酵、血漿凝固酶、甘露醇發酵、新生霉素敏感試驗,均為陽性者即為金黃色葡萄球菌。
        1)甘露醇發酵試驗:取上述可疑菌落接種于甘露醇培養基,于36℃±1℃培養 24 h,發酵甘露醇產酸者為陽性。
        2)血漿凝固試驗:①玻片法:潔凈玻片一端滴一滴滅菌生理鹽水,另一端滴一滴血漿,用白金耳挑取菌落分別與生理鹽水和血漿混勻,5min 內觀察有無固體顆粒狀物,若血漿出現凝塊,生理鹽水均勻混濁為陽性,兩者均混濁為陰性。②試管法:吸取 1:4新鮮血 0.5ml,放在滅菌小試管中,再加入等量待檢菌 24h 肉湯培養物,混勻后放入36℃±1℃孵箱中,同時以已知血漿凝固酶陽性和陰性菌肉湯培養物作對照,每 30s.觀察一次,6h 內出現凝塊者為陽性。
        3.17.15.3 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檢測
        (1)增菌、分離:取樣品 1ml,接種于1%葡萄糖肉湯,37℃增菌 24h。取 1 白金耳增菌液在血平板上作劃線分離,36℃±1℃培養 24h。
        (2)觀察菌落特征:菌落形態為灰白色、半透明或不透明、針尖狀突起、表面光滑、 邊緣整齊、周圍有β溶血圈。
        (3)鏡檢:挑取典型菌落作涂片染色鏡檢,鏡下為革蘭陽性、呈鏈狀排列的球菌。
        (4)生化反應:取可疑菌落作如下生化試驗,如觸酶陰性、 鏈激酶試驗陽性、對桿菌肽敏感者,即為乙型溶血性鏈球菌。
        鏈激酶試驗:吸取草酸鉀血漿 0.2ml(0.02g 草酸鉀加 5ml 人血漿混勻,經離心沉淀,吸取上清),加入 0.8ml 滅菌生理鹽水混勻后再加入待檢菌 24h 肉湯培養物 0.5ml和 0.25% 氯化鈣 0.25ml,混勻,放入36℃±1℃水浴中,每 2min 觀察一次(一般 10min內可凝固),待血漿凝固后繼續觀察并記錄溶化的時間,如2h 內不溶化,移入孵箱觀察 24h 的結果,如全部溶化為陽性;24h 仍不溶解者為陰性。
        桿菌肽敏感試驗:將被檢菌濃菌液涂于血平板上,用滅菌鑷子取含菌 0.04 單位桿菌肽紙片放在平板表面上。同時以已知陽性菌株作對照,于36℃±1℃ 18h~24h,有抑菌帶者為陽性。
        3.17.15.4 沙門菌檢測:參照 GB4789.4 (食品中沙門菌檢測方法)。 
        3.17.16 試劑與培養基的配制:按附錄A 進行。

         

        4.1常用消毒方法
        4.1.1煮沸消毒法
        4.1.1.1適用范圍:餐(飲)具、服裝、被單等不耐濕、耐熱物品的消毒。
        4.1.1.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煮鍋內的水應將物品全部淹沒。水沸開始計時,持續15 min~30min。計時后不得再新加入物品,否則持續加熱時間應從重新加入物品再次煮沸時算起。亦可用0.5%肥皂水,或1%碳酸鈉溶液代替清水,以增強消毒效果。
        4.1.2消毒劑溶液浸泡消毒法
        4.1.2.1適用范圍:餐(飲)具、服裝、污染的醫療用品等的消毒。
        4.1.2.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消毒劑溶液應將物品全部浸沒。對導管類物品,應使管腔內也充滿消毒劑溶液。作用**規定時間后,取出用清水沖凈,晾干。根據消毒劑溶液的穩定程度和污染情況,及時更換所用溶液。
        4.1.3消毒劑溶液擦拭消毒法
        4.1.3.1適用范圍:家具表面的消毒。
        4.1.3.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用布浸以消毒劑溶液,依次往復擦拭被消毒物品表面。必要時,在作用**規定時間后,用清水擦凈以減輕可能引起的腐蝕作用。
        4.1.4消毒劑溶液噴霧消毒法
        4.1.4.1適用范圍:室內空氣、居室表面和家具表面的消毒。
        4.1.4.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4.1.4.2.1普通噴霧消毒法
        用普通噴霧器進行消毒劑溶液噴霧,以使物品表面全部潤濕為度,作用**規定時間。噴霧順序宜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噴灑有刺激性或腐蝕性消毒劑時,消毒人員應戴用防護口罩和眼鏡,并將食品、食(飲)具及衣被等物收放好。
        4.1.4.2.2氣溶膠噴霧消毒法
        噴霧時,關好門窗,噴距以消毒劑溶液能均勻覆蓋在物品表面為度。噴霧結束30min~60min后,打開門窗,散去空氣中殘留的消毒劑霧粒。對消毒人員和物品的防護,同普通噴霧消毒法,尤其應注意防止消毒劑氣溶膠進入呼吸道。
        4.1.5環氧乙烷簡易薰蒸消毒法
        4.1.5.1適用范圍:棉衣、書信、皮革制品、電器及電子設備等耐濕、熱和易被腐蝕物品的消毒。
        4.1.5.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將物品放入丁基橡膠消毒袋中,排盡袋中空氣,扎緊袋口。通入環氧乙烷氣體。待作用**規定時間(16h~24h),于通風處打開消毒袋,取出物品,使殘留環氧乙烷自然消散。環氧乙烷為易燃易爆藥品,使用過程中室內不得有明火或產生電火花。本法不得用于對房間的消毒。

        4.2消毒面積與體積的測算 
        取卷尺,一人牽卷尺一端,固定在墻壁一角,另一人拉動卷尺測出室內墻壁的周長(m)。在測算面積時,除空氣傳播傳染病對墻壁消毒的高度需到頂外,其他傳染病對墻壁消毒的高度均為2 m。

        4.3消毒劑的應用
        4.3.1消毒劑的殺菌水平
        4.3.1.1高效消毒劑包括戊二醛、過氧乙酸、二溴海因、二氧化氯和含氯消毒劑[漂白粉、次氯酸鈉、次氯酸鈣(漂粉精)、二氯異氰尿酸鈉(優氯凈)、三氯異氰尿酸]等。
        4.3.1.2中效消毒劑包括含碘消毒劑(碘伏、碘酊)、醇類及其復配消毒劑、酚類消毒劑等。
        4.3.1.3低效消毒劑包括苯扎溴銨、苯扎氯銨等季銨鹽類消毒劑,醋酸氯已定、葡萄糖酸氯己定等雙胍類消毒劑等。
        4.3.2常用消毒劑
        用于疫源地消毒的消毒劑應具備消毒劑批準文號,使用前應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明確有效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必要時按2.2.1.2要求進行含量檢測。常用疫源地消毒用消毒劑的特點如下:
        4.3.2.1漂白粉
        是一種混合物,代表分子式CaOCl2,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鈣,還有氫氧化鈣、氯化鈣、氧化鈣。漂白粉為白色顆粒狀粉末,有氯臭,溶于水,在光照、熱、潮濕環境中極易分解。漂白粉含有效氯25%左右。
        4.3.2.1.1殺菌能力:革蘭陽性和陰性細菌對含氯消毒劑均高度敏感,真菌和抗酸桿菌中度敏感;高濃度時,親脂、親水病毒及芽孢亦敏感。
        4.3.2.1.2影響因素
        (1) 酸堿度:溶液pH越高,殺菌作用越弱。pH升**8以上,可失去殺菌活性。
        (2)有機物:可消耗有效氯,明顯影響含氯消毒劑的殺菌作用,尤其是消毒液濃度較低時,這種影響更為明顯。
        (3)溫度:每升高10℃,殺菌時間可縮短50%~60%。
        4.3.2.1.3劑型和使用方法:使用漂白粉前應測定有效氯的含量。有效氯含量用%(W/W)表示。用漂白粉配制水溶液時應先加少量水,調成糊狀,然后邊加水邊攪拌成乳液,靜置沉淀,取澄清液。漂白粉干粉可用于鋪墊墓葬,地面和人、畜排泄物的消毒,其水溶液可用于餐具消毒、飲水消毒、污水處理、糞便處理、用具擦拭消毒等。
        4.3.2.1.4注意事項:應依測定的有效氯含量,按測定濃度用藥。要注意漂白粉對織物的漂白作用和對各類物品如金屬制品的腐蝕作用,操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漂白粉應保存在密閉容器內,放在陰涼、干燥、通風處。
        4.3.2.2次氯酸鈣(漂粉精)
        分子式Ca(OCl)2 ,分子量197.029。白色粉末,比漂白粉易溶于水且穩定,含雜質少,受潮易分解。有效氯含量為80%~85%。影響因素、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與漂白粉相同。.
        4.3.2.3二氯異氰尿酸鈉(優氯凈)
        分子式為C3O3N3Cl2N2 ,分子量為219.95。白色晶粉,含有效氯60%左右,性質穩定,即使貯存于高溫高濕條件下,有效氯也喪失極少。溶解度為25%,水溶液的穩定性較差,在20℃下,3d喪失有效氯5%~7%,7d喪失20%。當溫度升**30℃時,1周可喪失50%。
        4.3.2.3.1殺菌能力:二氯異氰尿酸鈉殺菌譜廣,對細菌繁殖體、病毒、真菌孢子及細菌芽孢都有較強殺滅作用。
        4.3.2.3.2影響因素
        (1)溫度:溫度低時可降低二氯異氰尿酸鈉的殺菌作用。
        (2)酸堿度:酸性條件下的殺菌作用要比堿性條件下強。
        (3)有機物:可降低二氯異氰尿酸鈉的殺菌能力。
        4.3.2.3.3劑型和使用方法:與漂白粉相同,如水溶液可用于噴灑、浸泡、擦拭消毒。干粉可用于人、畜排泄物和地面的消毒。
        4.3.2.3.4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其腐蝕和漂白作用。操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應保存在密閉容器內,放在陰涼、干燥、通風處。
        4.3.2.4環氧乙烷
        分子式為C2H4O,分子量為44.05。沸點為108℃,冰點為-111.3℃,比空氣重。液體環氧乙烷可與水任意比例混合,液體可溶解某些塑料。它的蒸汽壓較大,對物品的穿透力強。高濃度環氧乙烷遇明火可發生爆炸。
        4.3.2.4.1殺菌能力:幾乎各種微生物對環氧乙烷敏感,而且細菌繁殖體和芽孢之間對環氧乙烷的敏感性差異很小,這是環氧乙烷作為滅菌劑的一個特點。
        4.3.2.4.2影響因素:環氧乙烷殺菌作用主要影響因素是溫濕度、藥物濃度和微生物的狀態。
        (1)溫度和濃度的影響彼此相關,例如溫度在45℃~60℃范圍內,濃度高于450mg/L,再提高濃度不能改變所需滅菌時間。一般來說,45℃,450mg/L已發揮藥物的**大作用。但是實際應用中,還應考慮藥物穿透包裝材料時的吸收消耗,宜適當加大藥物的用量,提高溫度。
        (2) 濕度對環氧乙烷的殺菌作用有明顯影響,一般以RH 60%~80%為宜。
        (3)消毒對象對消毒效果亦有明顯影響,有些材料可吸收大量環氧乙烷,對于大量吸收環氧乙烷的物品應相應加大劑量。
        4.3.2.4.3注意事項
        (1) 環氧乙烷消毒過程中應注意防火防爆。
        (2)要防止滅菌消毒袋、柜泄漏,以保證消毒過程中環氧乙烷的濃度并避免污染環境,要控制溫濕度。
        (3)不適用于飲水和食品消毒。
        4.3.2.5過氧乙酸
        分子式為C2H4O3,分子量為76.0518。液體透明,弱酸性,易揮發,沸點110℃。貯存過程中易分解,尤其有重金屬離子或遇熱時極易分解。高濃度和高溫度可引起過氧乙酸爆炸,濃度在20%以下一般無爆炸的危險。
        4.3.2.5.1殺菌能力:過氧乙酸可殺滅各種微生物,溫度在0℃以下時,仍可保持活性。其殺菌作用強弱的順序依次為細菌繁殖體、真菌、病毒、結核桿菌(分枝桿菌)和細菌芽孢。
        4.3.2.5.2影響因素
        (1)溫度:一般說來,溫度越高過氧乙酸的殺菌力越強,但溫度降**-20℃時,過氧乙酸仍有明顯殺菌作用。
        (2)濕度:當過氧乙酸噴霧消毒時,空氣的相對濕度在20%~80%時,濕度越大,殺菌效果越好。當相對濕度低于20%時,則殺菌作用較差。
        (3)濃度和作用時間:過氧乙酸的殺菌作用隨濃度的增高、時間的延長而增強。
        (4)有機物:在用過氧乙酸消毒時,有機物對細菌繁殖體的保護作用較芽孢為明顯,但是這種保護作用因菌種和有機物的種類及濃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4.3.2.5.3應用:0.1%的過氧乙酸1min~10min可殺滅細菌繁殖體;0.5%的過氧乙酸5min可殺滅結核桿菌和真菌,30min可殺滅枯草桿菌芽孢。溶液可用于浸泡消毒餐(飲)具、便器、體溫計及醫務人員手等。過氧乙酸氣霧濃度達到1g/m3時,可殺滅物體表面的芽孢,可用于墻壁、地板、家具消毒。
        4.3.2.5.3注意事項
        (1)過氧乙酸性質不穩定,其稀溶液極易分解。因此,應于用前配制。配制的稀溶液應盛于塑料容器中,避免接觸金屬離子。
        (2)對多種金屬和織物有強烈的腐蝕和漂白作用,使用時應注意。
        (3)接觸高濃度過氧乙酸時,工作人員應采取防護措施。物品用過氧乙酸消毒后,應放置1 h~2h,待殘留在物體表面上的過氧乙酸揮發、分解后使用。
        4.3.2.6碘伏
        碘伏是碘與表面活性劑(如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氧基乙醇)的不定型結合物,如聚乙烯吡咯烷酮—碘大約含有10%(W/W)碘。由于表面活性劑起到碘的載體和助溶作用,使碘伏溶液逐漸釋放碘,延長了碘的殺菌作用時間。碘伏具有廣譜殺菌作用,刺激性小,毒性低,無腐蝕性(除銀、鋁和二價合金)和性質穩定便于貯存等優點,而且碘伏的顏色深淺與殺菌作用成正比,便于判斷其殺菌能力。
        4.3.2.6.1殺菌能力:革蘭陽性和陰性細菌對碘伏都高度敏感,抗酸桿菌,細菌芽孢、親脂病毒及親水病毒等都敏感。
        4.3.2.6.2影響因素:碘伏在酸性和中性條件下殺菌效果**佳,軟水或硬水均可用來配制碘伏溶液。有機物對其殺菌作用的影響明顯比氯小,溫度超過40℃可使其成為碘蒸汽。
        4.3.2.6.3注意事項:
        (1) 稀釋液不穩定,2d后有效碘可降低50%,因此宜在使用前配制。
        (2) 避免接觸銀、鋁和二價合金。
        (3) 在用于皮膚消毒時,碘伏雖比游離碘溶液引起過敏反應的頻率低、反應輕,但用于敏感組織仍需慎重。
        4.3.2.7苯扎溴銨
        分子式為C21H38NBr ,分子量為384.46。具有芳香味,呈淡黃色膠狀,易溶于水,具有表面活性作用,振搖可產生大量泡沫。
        4.3.2.7.1殺菌能力:對化膿性病原菌有良好殺滅作用,對革蘭陽性菌的殺滅作用要大于陰性細菌。
        4.3.2.7.2注意事項:
        (1) 苯扎溴銨與其他季胺鹽類一樣,極易被多種物體吸附,浸泡液的濃度可隨消毒物品數量增多而逐漸降低,因此應該及時更換消毒液。
        (2) 不得與肥皂或其它陰離子洗滌劑合用。
        (3)不宜用于糞、尿、痰等的消毒。
        4.3.2.8氯己定
        分子式為C22H30N10Cl2•H2Cl,分子量為578.4。氯己定是陽離子雙縮胍,堿性,可與有機酸、無機酸形成鹽類,如雙醋酸氯己定、雙鹽酸氯己定和葡萄糖酸氯己定等。氯己定性質穩定,難溶于水。鹽酸鹽基本上不溶于水而溶于醇,醋酸鹽和葡萄糖酸的水中溶解度依次增加。
        4.3.2.8.1殺菌能力:氯己定對革蘭陽性細菌的殺滅作用較革蘭陰性細菌大。
        4.3.2.8.2影響因素與注意事項:
        (1)pH在5.5~8.0范圍內氯己定具有殺菌活性,偏堿時活性較佳,pH高于8.0時,則出現游離堿基沉淀。
        (2)陰離子去污劑、肥皂可與氯己定反應,使其失活。
        (3)有機物對氯己定殺菌活性有明顯影響,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對其有拮抗作用,所以不可與肥皂合用。
        (4)氯己定不可用于芽孢、分枝桿菌及親水病毒的消毒。
        4.3.2.9二溴海因
        二溴海因的化學名為二溴二甲基乙內酰脲,是一種釋放有效溴的消毒劑,加有助溶劑的G產二溴海因消毒劑有效溴含量50%。易溶于水,使用時用去離子水配成所需濃度的消毒液。可用于飲用水、餐飲具、果蔬和各種物體表面等的消毒。
        4.3.2.9.1殺菌能力:能殺滅各種微生物,包括細菌繁殖體、病毒、真菌、分支桿菌和芽孢
        4.3.2.9.2影響因素與注意事項
        (1)二溴海因較不穩定,應用液應在使用時配制,并注意有效期。浸泡消毒時宜加蓋。
        (2)對金屬有一定的腐蝕作用,必要時可添加少量防腐劑。
        (3)有機物對其殺菌作用有一定影響,一些金屬離子可影響消毒效果。
        (4)用于果蔬消毒和餐飲具消毒時,在消毒完成后應用清水沖洗。
        4.3.2.9.3應用:對一般細菌繁殖體和病毒污染的物品,用100mg/L~200mg/L二溴海因,作用30min,對結核分支桿菌和致病性芽孢菌污染的物品,用1000mg/L~2000mg/L濃度,作用30min。干擾物較多時應加大劑量。對污水消毒時,視水質污染情況而定,用量一般為5mg/L~10mg/L,作用30min。
        4.3.2.10二氧化氯
        分子式為ClO2,性質極不穩定,常在臨使用時生產或在二氧化氯穩定液中加入活化劑。二氧化氯的殺菌作用具有廣譜、高效、速效等特點,用于飲用水消毒時,一般認為其不產生三鹵化物,是一種較含氯消毒劑更安全的新型消毒劑。
        4.3.2.10.1殺菌能力:能殺滅各種微生物,包括細菌繁殖體、病毒、真菌、分支桿菌和芽孢等。4.3.2.10.2影響因素和注意事項
        (1)消毒效果易受有機物影響。
        (2)pH質明顯影響消毒效果,pH值高時消毒能力下降。
        (3)二氧化氯活化液和稀釋液不穩定,應現配現用。
        (4)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消毒完成后應及時清洗。
        4.3.2.10.3應用:適用于醫療器械、餐(茶)具、飲用水及環境表面等消毒。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噴灑等。對細菌繁殖體污染的物品進行消毒時,劑量為100mg/L作用30min,對肝炎病毒和結核桿菌污染物品進行消毒時,劑量為500mg/L作用30min,對細菌芽孢污染物品進行消毒時,劑量為1000mg/L作用30min。用于飲用水消毒時,劑量為5mg/L作用5min。
        4.3.2.11臭氧
        分子式為O3,是一種強氧化劑,在常溫下為爆炸性氣體。其密度為1.68。在水中的溶解度較低,約為3%。臭氧具有殺菌迅速,消毒后無殘留等優點,因此適于用于飲用水、果蔬、餐飲具等的消毒。臭氧穩定性極差,在常溫下可自行分解為氧,所以,臭氧不能瓶裝貯備,只能現場生產,立即使用。
        4.3.2.11.1殺菌能力:臭氧可殺滅細菌繁殖體、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壞肉毒桿菌毒素。
        4.3.2.11.2影響因素和注意事項
        (1)多種因素可影響臭氧的殺菌作用,包括溫度、相對濕度、有機物、pH、水的渾濁度、水的色度等。
        (2)高濃度臭氧對人有毒,大氣中允許濃度為0.2mg/m3,工作場所允許濃度為1.0mg/m3。(3)臭氧為強氧化劑,對多種物品有損壞,濃度越高對物品損害越重,可使銅片出現綠
        色銹斑;可使橡膠老化變色,彈性降低,以致變脆、斷裂;可使織物漂白褪色。
        (4)臭氧對物品表面上污染的微生物有殺滅作用,但作用緩慢。
        4.3.2.11.3應用:臭氧適于用于飲用水、果蔬、餐飲具等的消毒。也可用于各種物品表面消毒和空氣消毒。水消毒時一般加臭氧量 0.5 mg/L~1.5mg/L,水中臭氧濃度在0.1 mg/L~0.5mg/L,維持5min~10min。對于質量較差的水,加臭氧量可提高到3mg/L~6mg/L。空氣消毒時一般可采用30mg/m3 的臭氧,作用15min~30min。臭氧水用于果蔬、餐飲具和其他物體表面消毒時,臭氧濃度>12mg/L,作用時間15min~20min。
        4.3.3消毒劑濃度的表示方法
        4.3.3.1消毒劑溶液濃度
        消毒劑溶液濃度的表示應以有效成分的含量為準。常用百分濃度和百萬分濃度表示。
        4.3.3.1.1百分濃度:每一百份消毒劑溶液中含有效成分的份數,符號是“%”。百分濃度中的重量百分濃度即100g消毒劑溶液中含有效成分的克數。容量百分濃度即100 ml消毒劑溶液中含有效成分的毫升數。
        (2)百萬分濃度:每一百萬份消毒劑溶液中,含有效成分的份數,單位是mg/L。
        4.3.3.2消毒劑固體制劑濃度
        以百分含量表達 (見4.3.3.1)。
        4.3.3.3氣體中消毒劑含量
        以消毒劑有效成分在氣體中的含量為準,一般以mg/L或g/m3為單位表達。
        4.3.4主要消毒劑有效成分含量測定法
        4.3.4.1目的
        測定消毒劑有效成分實際含量,用于檢查消毒劑原藥是否合格,或所配消毒液中殺菌有效成分的含量是否準確。此外,還可在配制所需濃度消毒液時作為計算稀釋倍數的依據。
        4.3.4.2消毒劑含量測定
        4.3.4.2.1有效氯含量的測定:見2.2.1.2.1。
        4.3.4.2.2有效碘含量的測定:見2.2.1.2.2。
        4.3.4.2.3過氧乙酸(C2H4O3)含量的測定:見2.2.1.2.3。

        4.4紫外線強度及消毒劑濃度簡易測定法
        4.4.1紫外線強度照射指示卡
        4.4.1.1適用范圍:監測紫外線燈管在垂直1m處的照射強度。
        4.4.1.2使用方法:
        (1)開啟紫外線燈5min后,將化學卡置紫外線燈下垂直距離1m處,有圖案一面朝上。
        (2)照射1min(紫外線照射后,圖案正中光敏色塊由乳白色變成不同程度的淡紫色)。
        (3)觀察指示卡色塊的顏色,將其與標準色塊比較,讀出照射強度。
        4.4.1.3結果判定:
        (1)30w新燈管,不低于90μW/cm2為合格。
        (2)使用中的舊燈管不低于70μW/cm2為合格。
        4.4.1.4注意事項:
        (1)紫外線照射時應嚴格控制時間,否則測定結果不準確。
        (2)指示卡為光敏材料制成,應避光保存。
        4.4.2濃度試紙測定法
        4.4.2.1 G-1型消毒劑濃度試紙
        4.4.2.1.1使用范圍:過氧乙酸、含氯消毒劑(如漂白粉、二氯異氰尿酸鈉、次氯酸鈉、氯化磷酸三鈉等)、二氧化氯消毒劑等的現場測定。
        4.4.2.1.2使用方法
        (1)消毒劑溶液有效成分濃度在濃度試紙測定范圍內時,取試紙浸于消毒液中,片刻取出,半分鐘內在自然光下與標準色塊比較,讀出溶液所含有效成分含量。
        (2)消毒劑溶液有效成分濃度高于濃度試紙測定范圍內時,可用自來水先將消毒劑稀釋,使其有效成分濃度在試紙測定范圍內,再按上法進行測定。
        (3)對固體消毒劑測定時,應先用自來水將消毒劑配制成溶液,并使其有效成分濃度在試紙測定范圍內,再按上法進行測定并計算有效成分濃度。
        4.4.2.1.3結果判定
        (1)直接測定的消毒劑溶液,對應標準色塊上所示濃度為該消毒劑溶液的有效成分濃度。
        (2)固體消毒劑或需稀釋的消毒劑,其有效成分濃度為比色所得值乘以稀釋倍數即為該消毒劑的有效成分濃度。
        4.4.2.1.4注意事項
        (1)溶液有效成分>1000mg/L時準確性較差,濃度在20mg/L~500mg/L時,測定結果較
        準確。
        (2)試紙浸濕后時間超過1min,顏色逐漸消退,結果不準確。
        (3)本法所測結果不精確。
        (4)用后,剩余試紙應及時放回原塑料袋內包好,以免受到環境中其他藥物的影響,影響
        以后的測定。
        4.4.2.2其他型號濃度試紙
        各種濃度試紙應通過檢測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檢測與認可。使用時可按照說明書進行操作。
        4.4.3含氯消毒劑中有效氯的簡易檢測
        4.4.3.1 漂白粉中有效氯的簡易檢測:稱取0.5g漂白粉于10ml比色管中,加入清水**10ml,強烈振搖1 min,放置5 min,傾出上清液,用吸管吸出38滴于白瓷盤中。將此吸管洗凈,吸藍墨水滴加于吸出的漂白粉上清液上,邊攪拌邊滴加藍墨水,直**出現穩定的藍綠色為止。消耗藍墨水的滴數即為該漂白粉中有效氯的百分含量。
        4.4.3.2漂白粉精中有效氯的簡易檢測:方法與漂白粉中有效氯的簡易檢測(4.4.3.1)相同,只是取樣品澄清液19滴,有效氯的百分含量為藍墨水滴數的兩倍。
        4.4.4 水中余氯檢驗
        取經消毒的水樣用市售余氯比色器或余氯測定試劑盒測定,也可以用DPD比色法或鄰聯甲苯胺比色法。

        4.5各種污染對象的常用消毒方法
        4.5.1地面、墻壁、門窗:對細菌繁殖體和病毒的污染,用0.2%~0.5% 過氧乙酸溶液或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1000mg/L~2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噴霧。泥土墻吸液量為150 ml/m2~300 ml/m2,水泥墻、木板墻、石灰墻為100 ml/m2。對上述各種墻壁的噴灑消毒劑溶液不宜超過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內噴霧一次,噴藥量為200 ml/m2~300ml/m2,待室內消毒完畢后,再由內向外重復噴霧一次。以上消毒處理,作用時間應不少于60min。有芽胞污染時應用0.5%~1.0%過氧乙酸溶液或3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噴灑量與繁殖體污染時相同,作用時間不少于120min。
        4.5.2空氣:房屋經密閉后,對細菌繁殖體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15% 過氧乙酸溶液7 ml(1 g/m3),對細菌芽胞的污染用20 ml(3 g/m3),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熱蒸發,薰蒸2 h,即可開門窗通風。或以2% 過氧乙酸溶液(8ml/m3)氣溶膠噴霧消毒,作用30min~60min。
        4.5.3衣服、被褥:被細菌繁殖體或病毒污染時,耐熱、耐濕的紡織品可煮沸消毒30min,或用流通蒸汽消毒30 min,或用250mg/L~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min;不耐熱的毛衣、毛毯、被褥、化纖尼龍制品等,可采取過氧乙酸薰蒸消毒。薰蒸消毒時,將欲消毒衣物懸掛室內(勿堆集一處),密閉門窗,糊好縫隙,每立方米用15% 過氧乙酸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熱薰蒸1h~2h。被細菌芽胞污染時,也可采用過氧乙酸薰蒸消毒。薰蒸消毒方法與被繁殖體污染時相同,用藥量為每立方米15% 過氧乙酸20ml(3 g/m3);或將被消毒物品置環氧乙烷消毒柜中,在溫度為54℃,相對濕度為80%條件下,用環氧乙烷氣體(800mg/L)消毒4h~6h;或用高壓滅菌蒸汽進行消毒。
        4.5.4病人排泄物和嘔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嘔吐物,每1000 ml可加漂白粉50g或2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2000ml,攪勻放置2h。無糞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白粉5g或次氯酸鈣1.5 g或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100 ml混勻放置2h。成形糞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 漂白粉乳劑(含有效氯5%),或5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2 份加于1份糞便中,混勻后,作用2h。
        4.5.5餐(飲)具:**煮沸消毒15 min~30 min,或流通蒸汽消毒30 min。也可用0.5% 過氧乙酸溶液或250mg/L~5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250mg/L~500 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凈。
        4.5.6食物:瓜果、蔬菜類可用0.2%~0.5% 過氧乙酸溶液浸泡10 min,或用12mg/L臭氧水沖洗60min~90min。病人的剩余飯菜不可再食用,煮沸30min,或用20% 漂白粉乳劑、5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消毒2 h后處理。也可焚燒處理。
        4.5.7盛排泄物或嘔吐物的容器:可用2% 漂白粉澄清液(含有效氯 5000 mg/L)、或5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或0.5% 過氧乙酸溶液浸泡30 min,浸泡時,消毒液要漫過容器。
        4.5.8家用物品、家俱、玩具:可用0.2%~0.5% 過氧乙酸溶液或1000mg/L~2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進行浸泡、噴灑或擦洗消毒。布制玩具盡量作焚燒處理。
        4.5.9紙張、書報:可采用過氧乙酸或環氧乙烷氣體薰蒸 (消毒劑量和方法同4.5.3),無應用價值的紙張、書報焚燒。
        4.5.10手與皮膚:用0.5% 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 000 mg/L)或0.5%氯己定醇溶液涂擦,作用1 min~3 min。也可用75%乙醇或0.1%苯扎溴銨溶液浸泡1 min~3min。必要時,用0.2% 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或用0.2% 過氧乙酸棉球、紗布塊擦拭。
        4.5.11病人尸體:對鼠疫、霍亂和炭疽病人的尸體用0.5% 過氧乙酸溶液浸濕的布單嚴密包裹,口、鼻、耳、肛門、陰道要用浸過0.5% 過氧乙酸的棉球堵塞后盡快火化。土葬時,應遠離水源50 m以上,棺木應在距地面2m以下深埋,棺內尸體兩側及底部鋪墊厚達3cm~5 cm漂白粉,棺外底部鋪墊厚3cm~5cm漂白粉。
        4.5.12動物尸體:因鼠疫、炭疽、狂犬病等死亡的動物尸體,一經發現立即深埋或焚燒。并應向死亡動物周圍(鼠為30cm~50cm,大動物為2 m)噴撒漂白粉。
        4.5.13運輸工具:車、船內外表面和空間,可用0.5% 過氧乙酸溶液或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噴灑**表面濕潤,作用60 min。密封空間,可用過氧乙酸溶液薰蒸消毒。對細菌繁殖體的污染,每立方米用15% 過氧乙酸7 ml(1g/m3),對細菌芽孢的污染用20ml (3g/m3)蒸發薰蒸消毒2h。對密閉空間還可用2%過氧乙酸進行氣溶膠噴霧,用量為8ml/m3 ,作用60min。
        4.5.14廁所:廁所的四壁和地面的消毒,方法同4.5.1。糞坑內的糞便可按糞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或加其他含氯消毒劑干粉或溶液(使有效氯作用濃度為20000mg/L),攪勻作用12h~24h。
        4.5.15垃圾:可燃物質盡量焚燒,也可噴灑10000 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作用60 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4.5.16污水消毒
        4.5.16.1疫點內的生活污水,應盡量集中在缸、桶中進行消毒。每10 L污水加入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溶液10 ml,或加漂白粉4 g。混勻后作用1.5 h~2 h,余氯為4mg/L~6 mg/L時即可排放。
        4.5.16.2對疫區內污染的生活污水,可使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消毒靜止的污水水體時,應先測定污水的容積,而后按有效氯80mg/L~100 mg/L的量將消毒劑投入污水中。攪拌均勻,作用1h~1.5h。檢查余氯在4mg/L~6mg/L時,即可排放。對流動污水的水體,應作分期截流。在截流后,測污水容量,再按消毒靜止污水水體的方法和要求進行消毒與檢測。符合要求后,放流,再引入并截流新來的污水,如此分期依次進行消毒處理。

        4.6 疫區飲用水的消毒與管理
        在疫區,應加強對集中式給水的自來水廠管理,確保供水安全,同時亦應重視對分散式用水的管理與消毒。
        4.6.1井水消毒
        4.6.1.1水井的衛生要求:水井應有井臺、井蓋與公用取水桶。水井周圍30m不得有滲水廁所、糞坑、垃圾堆、滲水井等污染源。
        4.6.1.2井水量的計算
        圓井水量 = [水面直徑(m)]2  × 0.8 × 水深(m)
        方井水量 = 邊長(m)× 邊寬(m)× 水深(m)
        4.6.1.3直接投加漂白粉消毒法:將所需量漂白粉放入碗中,加少許冷水調成糊狀,再加適量的水,靜置10min。將上清液倒入井水中,用取水桶上下振蕩數次,30min后即可使用。一般要求余氯量為0.5mg/L。井水消毒,一般每天2次~3次。所需用漂白粉量應根據井水量、規定加氯量與漂白粉含有效氯量進行計算。例如:某一園井直徑0.8m,水深2.5m,消毒時規定加氯量為2mg/L,所用漂白粉含25%有效氯,則其用藥量可按下式計算:
        井水量 =  0.8m 2 × 2.5m × 0.8 = 1.28m3
        應加有效氯量 = 1.28m3 × 2 g/m3  = 2.56 g
        需用漂白粉量 = 2.56 g ÷ 25% = 10.24 g
        4.6.1.4持續加漂白粉法:為減少對井水頻繁進行加氯消毒,并持續保持一定的余氯,可用持續消毒法。持續法常用的工具有竹筒、無毒塑料袋、陶瓷罐或小口瓶,可因地制宜選用。
        方法是在容器上面或旁邊鉆4個~6個小孔,孔的直徑為0.2cm~ 0.5cm。根據水量和水質情況加入漂白粉。一般竹筒裝漂白粉250g~300g,塑料袋裝250g~500g。將加漂白粉容器口塞住或扎緊,放入井內,用浮筒懸在水中,利用取水時的振蕩,使容器中的氯慢慢從小孔放出,以保持井水中一定的余氯量。一次加藥后可持續消毒1周左右。采用本法消毒,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投加藥物,測定水中余氯。
        4.6.2河、湖、塘水防污染管理
        4.6.2.1用河、湖水作為飲用水源時,應先定好取水點。清除取水點周圍100 m內各種污染源,禁止在該處洗澡、游泳、洗衣等,并防止牲畜進入。較大的水庫和湖泊可采用分區用水,河流可采用分段取水。
        4.6.2.2水塘多的地區可采取分塘用水,選擇水質較好水量較大易于防護的水塘**飲用。塘的岸邊可修建自然滲濾井或砂濾井,以改善水質。
        4.6.2.3如果在水體中檢出腸道傳染病病原體,應在沿河、塘邊樹立警告牌,告誡群眾,暫停使用此水。陽性水體中的水生動植物,在水體陽性期間禁止捕撈或移植,直到水體轉陰為止。
        4.6.3缸水消毒
        4.6.3.1由于河、湖及塘水的水量大,流動快,飲用水**好采用缸水法處理。當缸水濁度高于3度時,應先經潔治處理(混凝沉淀、過濾)后再進行消毒。
        4.6.3.2混凝沉淀時,以一水缸裝原水,用明礬混凝沉淀。用一直徑3cm~4cm,長1 m左右的竹筒(或其它替代物),筒底四周鉆幾十個小孔,竹筒裝入明礬后,在缸水中攪動。通常用量為每100 kg水加明礬50 g。也可用其他混凝劑。
        4.6.3.3靜置沉淀約1 h后,取上清水**砂濾缸內過濾。砂濾缸中細砂以0.5 mm粒徑為宜,粗砂直徑宜為0.8 mm。細砂與粗砂層厚各為15cm~20cm。每層用棕皮或其他材料隔開,表層與底層都放置石子。砂濾缸使用一定時間后,當濾速減慢或濾出水變濁時,將濾材取出用清水洗凈后重新裝入可繼續使用。
        4.6.3.4將經潔治處理的水引入消毒缸中進行消毒。消毒時,可使用含氯消毒劑,其用量隨水的污染程度而定,一般在4mg/L~8mg/L,作用30min。使用含氯消毒劑片劑時,用量可按使用說明書投放。消毒后,測量余氯,在0.3mg/L~0.5mg/L者,即可飲用。
        4.6.3.5水中余氯量過高,有明顯氯臭時,飲用前可用煮沸、吸附和化學中和等方法進行脫氯處理。中和藥物的用量,可用遞增加藥法測試,以剛好使氯臭消失的用量為準。一般情況下,使用硫代硫酸鈉進行化學中和時,其用量為余氯量的1.7倍以上;用亞硫酸鈉時,其用量約為余氯量的3.5倍。使用的中和藥物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
        為方便工作,將非芽孢污染的各種污染對象常用消毒方法、消毒劑量等列于表4-1,現場消毒時可參照進行。具體的消毒方法特別是對受芽孢污染的消毒對象的消毒方法和一些特殊的消毒方法和消毒要求應按4.5,4.6,4.8所列方法進行。
        表4-1   非芽孢污染場所、污染物品的消毒處理方法與劑量
        消毒場所 消毒方法 用  量 消毒時間
        室外污染表面 500mg~1000mg/L二溴海因噴灑
        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
        漂白粉噴撒 500ml/m2
        500ml/m2
        20g/m2~40g/m2 30min
        60min ~120min
        2h~4h
        室內表面 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劑擦拭
        0.5%新潔而滅擦拭
        0.5%過氧乙酸薰蒸
        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噴灑
        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
        2%過氧乙酸氣溶膠噴霧
        0.2%~0.5%過氧乙酸噴灑 適量
        適量
        適量
        100 ml/m2~500ml/m2
        100 ml/m2~500ml/m2
        8ml/m3
        350ml/m2 

        60min~90min
        30min
        60min ~120min
        60min
        60min
        室內地面 0.1%過氧乙酸拖地
        0.2%~0.5%過氧乙酸噴灑
        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 適量
        200 ml/m2~350ml/m2
        100 ml/m2~500ml/m2 
        60min
        60min~120min
        室內空氣 紫外線照射
        臭氧消毒
        0.5%過氧乙酸薰蒸 1W/m3 
        30mg/m3
        1g/m3 30min~60min
        30min
        120min
        餐、飲具 蒸煮
        臭氧水沖洗
        含氯消毒劑浸泡
        遠紅外線照射 100℃
        ≥12mg/L
        250 mg/L~500mg/L
        120℃~150℃ 10min~30min
        60min~90min
        15min~30min
        15min~20min
        被褥、書籍、電
        器電話機 環氧乙烷簡易薰蒸
        0.2%~0.5%過氧乙酸擦拭 1500mg/L
        適量 16min~24h
        服裝、被單 煮沸
        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
        0.04%過氧乙酸浸泡 100℃
        淹沒被消毒物品
        淹沒被消毒物品 30min
        30min
        120min
        游泳池水 加入含氯消毒劑
        加入二氧化氯 余氯0.5mg/L
         5mg/L 30min
        5min
        污水 10%~20%漂白粉溶液攪勻
        30000mg/L~50000mg/L溶液攪勻 余氯4mg/L~6mg/L 30min~120min

        糞便、分泌物 漂白粉干粉攪勻
        30000mg/L~50000mg/L含氯消毒劑 1:5
        2:1 2h~6h
        2h~6h
        尿 漂白粉干粉攪勻
        10000mg/L含氯消毒劑攪勻 3%
        1:10 2h~6h
        2h~6h
        便器 0.5%過氧乙酸浸泡
        5000mg/L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 浸沒便器
        浸沒便器 30min~60min
        30min~60min
        手 2%碘酒、0.5%碘伏、0.5%氯己定醇液擦拭
        75%乙醇、0.1%新潔而滅浸泡 適量
        適量 1min~2min
        5min
        運輸工具 2%過氧乙酸氣溶膠噴霧 8ml/m3 60min
        4.7疫源地消毒效果的微生物學評價
        4.7.1目的
        用微生物學指標評價各種消毒措施對疫源地中被污染對象的消毒效果,以作為是否達到消毒合格的依據。
        4.7.2器材
        (1)磷酸鹽緩沖液 (PBS,0.03 mol/L,pH 7.2)
        (2)采樣液(在PBS中加入相應中和劑)
        (3)中和劑(經鑒定試驗合格者)
        (4)采樣棉拭
        (5)普通營養肉湯與瓊脂,以及其他培養基
        (6)試管與吸管
        (7)水采樣瓶(250ml~500ml)
        (8)水樣抽濾設備
        (9)酒精燈、記號筆和記錄表
        (10)接種環與鑷子
        (11)采樣規格板(中央空格為5.0cm × 5.0cm )
        4.7.3評價標準
        符合以下全部要求者,可判為消毒處理合格:
        (1)消毒后消毒對象中不得檢出相應的致病菌。
        (2)消毒對象中自然菌的殺滅率應 ≥ 90%。
        (3)有關指標菌殘留菌量,不得超過G家有關規定。
        4.7.4檢測方法
        4.7.4.1物體表面的檢測方法
        4.7.4.1.1檢測重點對象:以病人經常接觸的物品作為檢測重點。例如,食(飲)具、門把手、床頭柜、便器等。
        4.7.4.1.2消毒前采樣:將無菌棉拭在含10ml PBS試管中浸濕,并于管壁上擠壓**不出水后,對無菌規格板框定的被檢物體表面涂抹采樣(采樣面積為5cm × 5cm),橫豎往返各8次,使棉拭四周都接觸到物體表面。以無菌操作方式將棉拭采樣端剪入原PBS試管內,充分振打,進行活菌培養計數。對不適宜用規格板采樣的物體表面(例如門把手,熱水瓶把等)可按實際面積采樣。
        4.7.4.1.3消毒后采樣:消毒**設定的時間后,在消毒前采樣點附近的類似部位進行棉拭涂抹采樣。除用采樣液代替PBS外,其余步驟和方法與消毒前采樣相同。
        4.7.4.1.4將消毒前、后樣本4h內送實驗室進行活菌培養計數以及相應致病菌與相關指標菌的分離與鑒定。
        活菌培養計數檢測要求與程序參見本規范 2實驗技術規范。菌數計算公式為:
        物體表面菌數(cfu/cm2) = kN/SV
            式中:
        k:稀釋量;N:平板上菌落數(cfu);S:采樣面積(cm2);V:接種量(ml)。
        4.7.4.1.5相應致病菌與相關指標菌的采樣、分離與鑒定,參見有關傳染病診斷、消毒等方面的G家標準和規范,由具備檢驗能力的專業實驗室進行。
        4.7.4.2排泄物、嘔吐物的檢測方法
        4.7.4.2.1消毒前采樣:取1 ml(或1g)污染物放入含9 ml PBS的試管。振蕩混勻,取0.5 ml放入另一含4.5ml PBS的試管內。在管壁上做好標記。
        4.7.4.2.2消毒后采樣:消毒達設定的作用時間時,進行消毒后采樣。采樣步驟和方法除用采樣液代替PBS外,其余均與消毒前相同。
        4.7.4.2.3將消毒前、后的樣品4h內在送實驗室進行活菌培養計數以及相應致病菌與相關指標菌的分離與鑒定。
        活菌培養計數檢測方法參見本規范的實驗技術規范。菌數計算公式為:
          排泄物嘔吐物含菌量(cfu/g或cfu/ml) = kN/WV
        式中:
        k:稀釋量;N:平板上菌落數(cfu);W:試驗樣本重量或體積(g或ml);V:接種量(ml)。
        4.7.4.2.4相應致病菌與相關指標菌的分離與鑒定,參見有關傳染病診斷、消毒等方面的G家標準和規范,由具備檢驗能力的專業實驗室進行。
        4.7.4.3空氣的檢測方法
        4.7.4.3.1消毒前采樣:將擬消毒房間的門窗關好,在無人的條件下經10 min后,在室內的四角和中央相當于桌面高度處各放置一個無菌普通營養瓊脂平板。打開平皿蓋,暴露5min~10 min后蓋好平皿蓋。對各平皿應做好標記。
        4.7.4.3.2消毒后采樣:空氣消毒達到規定的時間后,在消毒前采樣的相同位置上,另放一組普通營養瓊脂平板。放置方法和暴露時間與消毒前采樣相同。同時取2個未經采樣的普通營養瓊脂平板作為陰性對照。
        4.7.4.3.3將消毒前、后的樣本和陰性對照樣本,盡快送實驗室,于37℃培養箱中培養48 h。計數菌落。并按下式計算空氣中的菌數:
        式中:
        A:平板面積 (cm2);T:平板暴露的時間 (min);N:平均菌落數;cfu:菌落形成單位
        4.7.4.3.4對各種致病菌與相關指標菌的采樣、分離與鑒定,參見有關傳染病診斷、消毒等方面的G家標準和規范,由具備檢驗能力的專業實驗室進行。
        4.7.4.4水的檢測方法
        4.7.4.4.1消毒前采樣:取擬消毒水源水樣于2個無菌采樣瓶中,每瓶100ml。
        4.7.4.4.2消毒后采樣:消毒**規定作用時間后,分別將消毒后水樣采入2個裝有與消毒劑相應中和劑的無菌采樣瓶中,每瓶100ml。混勻,作用10min。
        4.7.4.4.3將消毒前、后的水樣4h內送實驗室進行檢測。將水樣注入濾器中,加蓋,在負壓為0.05 Mpa的條件下抽濾。濾完后,再抽氣5s,關閉濾器閥門,取下濾器。用無菌鑷子夾取濾膜邊緣,移放在品紅亞硫酸鈉瓊脂培養基平板上。濾膜的細菌截留面朝上,濾膜與培養基完全緊貼。將平皿倒置,放于37℃恒溫箱內,培養22h~24h,觀察結果。計數濾膜上生長的帶有金屬光澤的黑紫色大腸桿菌菌落。
        4.7.4.4.4評價:飲用水以消毒后水樣中大腸菌群下降**0/100 ml為消毒合格。污水消毒后,大腸菌群≤ 500 個/L,連續3次采樣未檢相應致病菌為消毒合格。水中含菌量計算公式為:
        水中含菌量(cfu/ml) = kN/WV
        式中:
        k:稀釋量;N:平板上菌落數(cfu);W:試驗樣本重量或體積(ml);V:接種量(ml)。
        4.7.4.4.5對各種致病菌的采樣、分離、培養與鑒定,參見有關傳染病診斷、消毒等方面的G家標準和規范,由具備檢驗能力的專業實驗室進行。
        4.7.5檢驗結果報告
        由檢驗人員填寫“疫點終末消毒效果檢驗記錄”(見附錄2)。

        4.8各種傳染病疫點消毒要求
        4.8.1鼠疫
        4.8.1.1概述
        鼠疫是G際檢疫傳染病之一,并且列于我G傳染防治法中甲類傳染病之shou。該病起病急,傳播迅速,病程短,死亡率高,危害大,世界各G廣泛重視。鼠疫是自然疫源性疾病,病原體為鼠疫耶爾森氏菌(Yersinia pestis)。盡管鼠疫菌離開宿主后適應外環境的能力較差,存活能力不強,但當獲得適當的新宿主,則繁殖迅速,毒力極強。鼠疫傳染源包括染疫哺乳動物、媒介昆蟲和鼠疫患者。因為鼠疫的傳播途徑除跳蚤叮咬外,還可經直接接觸和空氣飛沫傳播,故消毒在其預防中具有重要意義。
        4.8.1.2消毒人員的個人防護
        參加鼠疫消毒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必需穿著防鼠疫服,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消毒制度,以防受到感染。必要時,可口服抗生素預防。全套的防鼠疫服包括:聯身服、三角頭巾、防護眼鏡、防鼠疫紗布口罩或濾材口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和罩衫。其穿脫方法如下:先穿聯身服和長筒膠靴,戴好普通工作帽,再包頭巾,使蓋住頭發、兩耳和頸部,然后戴上口罩,在鼻翼兩側塞上棉花球;戴防護眼鏡,再穿上罩衫,**后戴橡皮手套。
        在消毒工作后,仍戴著手套在0.2% 過氧乙酸溶液中浸洗雙手3min,穿著長筒靴站入盛有0.2%過氧乙酸溶液深度為30cm~40cm的藥槽中3min~5min。然后,戴著手套脫下罩衫浸入0.2%過氧乙酸溶液中,取下防護眼鏡浸入75% 酒精中,解下口罩與頭巾浸于0.2% 過氧乙酸溶液中。**后,脫下膠靴、手套,再脫下聯身服,用刺激性較輕微的消毒劑進行手的消毒。
        4.8.1.3消毒方法
        4.8.1.3.1對室內地面、墻壁和門窗及暴露的用具;室內空氣;衣物、被褥;病人排泄物、嘔吐物和分泌物及其容器;餐(飲)具、食物;交通、運輸工具;家用物品、家具和玩具;紙張、書報等可按4.5.1~4.5.9、4.5.13所列方法進行消毒。
        4.8.1.3.2對手與皮膚的消毒可按4.5.10所列方法進行消毒。
        4.8.1.3.3病人尸體的處理可按4.5.11所列方法進行
        4.8.1.3.4動物尸體的處理可按4.5.12所列方法進行。
        4.8.1.3.5防鼠滅鼠和防蚤滅蚤的方法參考有關規定。
        4.8.1.3.6常用過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有時,也可使用其他中、低效消毒劑進行消毒(見表4-1)。
        4.8.2霍亂
        4.8.2.1概述
        霍亂是由霍亂弧菌(Vibrio cholerae)引起的烈性腸道傳染病,多見于夏秋季。流行時有大量健康帶菌者。病人與帶菌者均為霍亂的傳染源,一經發現即應對其疫源地進行消毒處理。霍亂可通過水、食物、蒼蠅等傳播,人群普遍易感。
        霍亂弧菌現有古典生物型、埃爾托生物型和O-139弧菌。霍亂的3型病原菌對常用消毒劑及各種物理消毒方法均敏感,但在鹼性環境中生長良好。
        4.8.2.2消毒方法
        4.8.2.2.1對疫點室內地面、墻壁;衣物、被褥;病人排泄物、嘔吐物及其容器;餐(飲)具、  食物;家用物品、家具和玩具;紙張、書報;運輸工具;廁所、垃圾和污水等的消毒,可按4.5.1、4.5.3~4.5.9、4.5.13~4.5.16中所列方法進行。
        4.8.2.2.2對手與皮膚的消毒可按4.5.10所列方法進行。需要時,亦可使用中效消毒劑。
        4.8.2.2.3對病人尸體可按4.5.11中所列方法進行。
        4.8.2.2.4水的消毒可按4.6所列方法進行。
        4.8.2.2.5本病疫點消毒主要使用含氯消毒劑與過氧乙酸等高效消毒劑。對部分消毒對象有時也可用中、低效消毒劑。
        4.8.2.2.6在消毒的同時應開展防蠅滅蠅及滅蟑螂的工作,具體方法參考有關規定。
        4.8.3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
        4.8.3.1概述
        此兩型肝炎的病原體分別為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HAV)與戊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E virus,HEV),其傳播途徑均是糞—口傳播為主,亦見有經血或密切接觸感染者,糞便污染食物或水源可造成流行,食用生的污染貝類,如牡蠣、蛤、貽貝與毛蚶,也可受染。
        4.8.3.2消毒方法
        4.8.3.2.1對室內地面、墻壁、家俱表面;衣物、被褥;病人排泄物、嘔吐物及其容器;餐(飲)具;食物;家用物品、家具和玩具;紙張、書報;運輸工具;廁所與垃圾等的消毒,可按4.5.3~4.5.9、4.5.13~4.5.16所列方法進行。
        4.8.3.2.2對手與皮膚的消毒,可按4.5.10所列方法進行。需要時,也可使用中效消毒劑。
        4.8.3.2.3對病人遺體可按4.5.11所列方法進行。
        4.8.3.2.4對水的消毒可按4.6 所列方法進行。
        4.8.3.2.5在消毒的同時應開展防蠅滅蠅及滅蟑螂的工作,具體方法參考有關規定。
        4.8.4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
        4.8.4.1概述
        此3型肝炎的病原體分別為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丁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D virus,HDV)。這3型肝炎病毒均主要經血液傳播(輸血、使用血制品、靜脈吸毒、通過診療器械等),此外,亦可經日常生活中的密切接觸傳播。
        4.8.4.2消毒方法
        4.8.4.2.1對感染者和病人流出的血液與性分泌物應就地進行消毒。方法見4.8.7.2.1。
        4.8.4.2.2對地面、墻壁;家用物品、家具、玩具;衣服、被褥;餐(飲)具的消毒,按4.5.1、
        4.5.3、4.5.5、4.5.8 中的規定進行。
        4.8.4.2.3對手與皮膚的消毒可按4.5.10 中的規定進行。
        4.8.4.2.4對病人尸體可按4.5.11中的規定進行。
        4.8.4.2.5對運輸工具可按4.5.13中的規定進行。
        4.8.4.2.6發現HBV、HCV陽性血液及血制品,應盡快徹底焚燒。對貯存此類物品的冰箱、冷庫解凍后的冰水可用含氯消毒劑溶液(含有效氯2000 mg/L),按1:1的比例混勻,作用30 min后排放。冰箱、冷庫內外壁,亦可用上述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消毒。
        4.8.4.2.7對實驗室污物的處理,可將用過的針頭、注射器、輸液管、酒精棉球、棉簽、橡膠手套、橡膠管與其它污物裝入桶中,浸以0.1% 次氯酸鈉溶液(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必要時可徹底焚燒。焚燒后的灰燼按一般垃圾處理。
        4.8.4.3注意事項
        4.8.4.3.1處理污物時,嚴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將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壓擠廢物,以免被銳器刺傷。
        4.8.4.3.2在運送陽性標本途中,應攜帶消毒劑,以備意外。
        4.8.5細菌性痢疾
        4.8.5.1概述
        細菌性痢疾的病原體為痢疾桿菌(Shigella dysenteriae)。主要傳染源為痢疾患者和病原體攜帶者。可由含病原體的糞便直接或間接污染的水、食物、飲料及手等,經糞—口途徑傳播,也可經由攜帶該類病原體的蒼蠅、蟑螂等污染食物而傳播。流行或暴發流行主要由水源和食物受到污染所致。痢疾桿菌在外環境中的抵抗力強,如在水中可存活90d以上,但對理化消毒因子的抗力較低。
        4.8.5.2消毒方法
        其疫源地消毒對象和方法同4.8.2.2。
        4.8.6傷寒和副傷寒
        4.8.6.1概述
        傷寒和副傷寒屬乙類傳染病,傷寒的病原菌為傷寒沙門菌(Salmonella typhi),副傷寒的病原菌為副傷寒沙門菌(Salmonella paratyphi),后者又分為甲、乙、丙3型。主要傳染源是病人和帶菌者。傳播途徑主要通過污染的食物、水經口感染。沙門菌對外環境的抵抗力強,在水中能存活2周~3周,糞便中可存活1月~2月,在冰凍土壤中可過冬。但在60℃經1h,或65℃經15min~20min即死亡。
        4.8.6.2消毒方法
        其疫源地消毒對象和方法同4.8.2.2 。
        4.8.7艾滋病
        4.8.7.1概述
        艾滋病病原體為人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ifficiency virus,HIV),主要通過性接觸傳播(同性或異性間)、血液傳播(輸血、使用血制品、及靜脈吸毒)和母嬰傳播。日常生活接觸,如同桌進餐、共用浴具、握手、擁抱等不會感染艾滋病。離體后的HIV抵抗力很弱,幾乎所有的消毒劑在短時間內均可將其滅活。
        當環境和生活用品或醫療器械被感染者的血液、性分泌液和其它體液污染時,應隨時進行消毒。病人遷移或死亡后應進行終未消毒。
        4.8.7.2消毒方法
        4.8.7.2.1感染者和病人流出的血液、性分泌液和炎性分泌物,應就地進行消毒后再做清潔處理。消毒時,應以二氯異氰尿酸鈉或漂白粉劑將流出的體液全部覆蓋,或用含氯消毒劑溶液(含有效氯1000mg/L)或0.5% 過氧乙酸溶液作用15min~30min。對血液污染的物品,應煮沸15min,或浸泡于含氯消毒劑溶液(含有效氯1000mg/L),或0.5% 過氧乙酸溶液中作用15min~30 min。
        廢棄的血液污染物品,如衛生巾、衛生護墊、衛生紙等可予焚燒,或經消毒液浸泡消毒后再按生活垃場處理。
        4.8.7.2.2對地面、墻壁;家用物品、家俱、玩具;衣服、被褥、餐 (飲) 具等的消毒按4.5.1、4.5.3、4.5.5、4.5.8 中的規定進行。
        4.8.7.2.3對手與皮膚的消毒可按4.5.10中的規定進行,亦可用中、低效消毒劑處理(見表4-1)。
        4.8.7.2.4感染者和病人糞便應按4.5.4所列方法進行消毒處理。
        4.8.7.2.5病人尸體可按4.5.1中的規定進行。
        4.8.7.2.6排泄物容器的消毒可按4.5.7中的規定進行。抽水馬桶蓋可用含氯消毒劑溶液(含有效氯500mg/L)或0.2% 過氧乙酸溶液或中、低效消毒劑擦拭消毒(見表4-1)。
        4.8.7.2.7運輸工具可按4.5.13中的規定進行。
        4.8.7.2.8發現抗-HIV陽性血液及血制品時,應盡快徹底焚燒,對儲存此類物品的冰箱、冷庫解凍后的冰水可用含氯消毒劑溶液(含有效氯1 000 mg/L)按1:1的比例混勻,作用30 min后排放。冰箱、冷庫內外壁,可用乙醇、苯扎溴銨等擦拭消毒(見表4-1)。
        4.8.7.2.9對實驗室污物的處理,可將用過的針頭、注射器、輸液管、酒精棉球、棉簽、橡膠手套、橡膠管與其它污物裝入桶中,浸以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消毒,作用30min以上。必要時可徹底焚燒,焚燒后的灰燼按一般垃圾處理。
        4.8.7.3 注意事項
        4.8.7.3.1向生殖器官噴涂消毒劑不能有效預防在性生活中感染艾滋病。
        4.8.7.3.2處理污物時,嚴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將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壓擠廢物,以免被銳器刺傷。
        4.8.7.3.3在運送陽性標本途中,應攜帶消毒劑,以備意外。
        4.8.8淋病和梅毒
        4.8.8.1 概述
        淋病的病原體為淋病奈瑟氏菌(Neisseria gonorrhoeae)。該菌在外界抵抗力弱,55℃濕熱下僅可生存數分鐘,對常用消毒劑極敏感,低效消毒劑即可將其殺滅。傳染源為現癥患者及帶菌者。
        梅毒的病原體為蒼白螺旋體(Treponema pallidum),對外界環境抵抗力弱。離體后,一般1h~2h內死亡。對干燥和熱敏感,在60℃經 3min~5 min 即死亡,在100℃時立即死亡,但對冷抵抗力較強。對消毒劑抵抗力差,低效消毒劑即可將其殺滅。病人是**的傳染源,一般認為病程初期、二期病人傳染性較強。
        淋病和梅毒主要是通過性行為傳播,此外當皮膚、粘膜有破損時,直接接觸病灶或接觸有傳染性的分泌物也可受染
        4.8.8.2 消毒方法
        4.8.8.2.1對居室的家具表面;病人的內衣、內褲、被褥、床單、浴巾、毛巾等的消毒,可按4.5.1、4.5.3中的方法進行。
        4.8.8.2.2病人用過的便器特別是坐式馬桶,用0.2% 過氧乙酸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擦拭即可。也可使用中、低效消毒劑處理(見表4-1)。
        4.8.8.2.3向生殖器官噴涂消毒劑,不能有效預防在性生活中感染淋病和梅毒。
        4.8.9 脊髓灰質炎
        4.8.9.1概述
        脊髓灰質炎是由脊髓灰質炎病毒(poliomyelitis virus)引起的腸道傳染病。糞-手-口是主要的傳播方式,也可通過食物、水及蒼蠅傳播。脊髓灰質炎病毒按血清型分為I、II、III型,均對常用消毒因子敏感。
        脊髓灰質炎是世界上繼天花之后第二個要消滅的傳染病,一經發現要采取嚴格的防治措施,包括口服疫苗應急接種,采取嚴格的隔離消毒措施等。
        4.8.9.2 消毒方法
        對脊髓灰質炎疫源地可參照4.8.2.2進行消毒處理。還要注意對患兒所在的托幼機構、學校進行消毒,特別是對玩具、文具、衣物、餐(飲)具、水及地面搞好消毒。
        4.8.10 白喉
        4.8.10.1 概述
        白喉的傳染源是病人和帶菌者,病原體是白喉棒狀桿菌(Corynebacterium diphtheriae)。該菌在生長繁殖過程中產生外毒素,引起臨床癥狀。白喉棒狀桿菌在陰暗居室內和污染的玩具上可生存3個月,在常溫下易死亡,在牛奶中可繁殖。易為熱、陽光和各種消毒劑殺滅。60℃作用 20 min可使其外毒素破壞。
        傳播途徑主要由飛沫傳播,其次通過污染的手、玩具、用具、食具及手帕等物品傳播,牛奶也可作為傳播媒介,也可經破損的皮膚或粘膜感染。
        4.8.10.2 消毒方法
        4.8.10.2.1對室內空氣;病人分泌物;玩具、文具;飲食用具;棉織品、皮毛制品與化纖制品等按4.5.2~4.5.5 所列方法進行消毒處理。
        4.8.10.2.2對消毒牛奶可煮沸10 min。
        4.8.10.2.3在消毒中,主要使用含氯消毒劑與過氧乙酸,部分消毒對象也可使用中、低效消毒劑。
        4.8.11流行性出血熱
        4.8.11.1 概述
        流行性出血熱(下簡稱出血熱)是一種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病原體為漢坦病毒(Hanta virus)。人普遍易感,動物感染后一般不發病,為健康狀態攜帶病毒。
        出血熱具有多宿主性,在我G主要傳染源有野棲為主的黑線姬鼠和家棲為主的褐家鼠,通常情況下病人成為傳染源的情況很少。出血熱可經鼠咬或革螨、恙螨、蚤、蚊叮咬傳播,也可垂直傳播,還可經感染動物的排泄物(尿、糞)、分泌物(唾液)和血污染空氣、塵埃、食物和水后再經呼吸道、消化道、傷口接觸感染給人。
        4.8.11.2 消毒方法
        4.8.11.2.1對發熱期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血;病人的便器;衣物、被褥;餐(飲)具;生活用具;室內空氣和污染食物等的消毒,可按4.5.1~4.5.8進行消毒處理。有時,可使用中、低效消毒劑進行消毒(見表4-1)。
        4.8.11.2.2疫點室內、庭院,有鼠隱蔽、棲息場所的地面和雜物堆,用10000 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或0.5% 過氧乙酸,按100 ml/m2~200 ml/m2噴灑消毒。
        4.8.11.2.3對發熱期病人和疫鼠的排泄物、分泌物、血及其污染物污染傷口,或被鼠咬傷的傷口,用0.5% 碘伏消毒。
        4.8.11.2.4疫區應開展殺蟲、滅鼠。搜集的鼠尸和染疫的實驗動物,應就近火焚,或掩埋地下。4.8.12 狂犬病
        4.8.12.1 概述
        狂犬病是一種古老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其病原體為狂犬病毒(rabies virus)。犬是人感染狂犬病的主要傳染源,其次為貓、狼、狐、鼠等。動物在發病前一周和整個病程期間,在其唾液、血液、尿、乳汁中出現病毒。人傳染人極為罕見。
        狂犬病主要通過患獸咬傷或皮膚粘膜接觸狂犬病毒感染,也可通過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和垂直傳播。個別情況下,也有被病人咬傷,或被病人唾液污染傷口,或在宰殺患獸、剝制患獸毛皮時感染。
        4.8.12.2 消毒方法
        4.8.12.2.1對病人飲食、生活用具;衣服、被褥等紡織品;病人和患獸的唾液、鼻咽分泌物、眼淚、血及其污染物;運送病人、病獸的交通工具;室內地面、墻面及病獸血等污染的地面等,可按一般消毒方法處理(見4.5)。有時也可用中、低效消毒劑進行消毒。
        4.8.12.2.2對病獸咬傷的傷口應迅速進行緊急處理。以清除含有狂犬病毒的唾液。先用大量的20% 肥皂水沖洗,再用0.5% 碘伏對局部傷口進行消毒。
        4.8.12.2.3對病人的尸體和病獸尸體應進行火化處理。
        4.8.13 鉤端螺旋體病
        4.8.13.1 概述
        鉤端螺旋體病(簡稱鉤體病)是由致病性鉤端螺旋體(Leptospira  sp. 下簡稱鉤體)引起的一種人獸共患病。鉤體通過破損的皮膚或粘膜侵入機體。人通過飼養、屠宰接觸攜帶鉤體的家畜或接觸被鼠、牛、豬、狗等帶有鉤體的尿液污染的水或土壤而感染本病。鉤體易受理化及生物因素影響而迅速死亡,在血液中能生存10d左右,尿液中能生存1d,但在稀釋尿液中生存可長達數月。在水中存活時間,取決于溫度與酸堿度等,一般可達數月。
        4.8.13.2消毒方法
        4.8.13.2.1病人尿、咳出的血痰或血液等的消毒,可按4.5.4、4.8.7.2.1所列方法處理。
        4.8.13.2.2對豬圈、牛舍、狗窩及牲畜糞尿可按4.8.15.2.3、4.8.15.2.5、4.8.15.2.6所列方法處理。
        4.8.13.2.3在疫源地開展室內、野外滅鼠工作。死鼠應焚燒或深埋。
        4.8.14布魯菌病
        4.8.14.1概述
        布魯菌病是由布魯菌(Brucella sp.)引起的以家畜為主的多種動物互為傳染源的動物病,其在流行時波及人類,故也是一種宿主廣范的人獸共患病。布氏菌可以通過皮膚粘膜、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侵入機體引起感染。含有布氏菌的食品及各種污染物均可成為傳播媒介,如病畜流產物、乳、肉、內臟、皮毛,以及水、土壤、塵埃等。布氏菌對低溫和干燥有較強的抵抗力,在適宜條件下能生存很長時間。對濕熱、紫外線和各種射線以及常用的消毒劑、抗生素、化學藥物均較敏感。
        4.8.14.2消毒方法
        4.8.14.2.1對可能被布氏菌污染的地面和墻壁;病畜的糞便、尿液;可能被布氏菌污染的衣物;餐(飲)具;室內空氣;接觸疫畜的工作人員所穿工作衣帽;污染的手套、靴子等可按4.5.1~4.5.5所列方法進行消毒處理。可使用中、低效消毒劑進行消毒。
        4.8.14.2.2病畜的奶和制品可煮沸3 min,巴氏消毒法(60℃ 作用30 min)消毒。
        4.8.14.2.3對病畜(有臨床癥狀或宰后發現病變者),其胴體、內臟需經高溫處理或腌制60天再出售或食用。宰前診斷為病畜但無臨床癥狀,宰后檢查又無病變家畜的生殖器官及乳房,只能用作工業原料或銷毀。公牛、閹牛及豬的胴體和內臟可不限制出售。母牛、羊的胴體和內臟需將其煮熟或鹽漬1月~2月。
        4.8.14.2.4病畜的皮毛可集中用環氧乙烷消毒(見4.5.3)。
        4.8.14.2.5病畜圈舍、飼料、糞尿等的消毒按4.8.15.2.3、4.8.15.2.5、4.8.15.2.6所列方法進行。
        4.8.14.2.6養牛場污水按4.5.16所列方法消毒處理。
        4.8.15炭疽
        4.8.15.1概述
        炭疽的傳染源是病畜(羊、牛、馬、騾、豬等)和病人,人與帶有炭疽桿菌的物品接觸后,通過皮膚上的破損處或傷口感染可以形成皮膚炭疽;通過消化道感染可以形成腸炭疽,通過呼吸道感染可以形成肺炭疽。
        炭疽桿菌(Bacillus anthracis)繁殖體在日光下12h死亡,加熱到75℃時,1min死亡。此菌在12℃~42℃間,在有氧氣與足量水份的條件下,能形成芽孢。其芽孢抵抗力強,能耐受煮沸10min,在水中可生存幾年,在泥土中可生存10年以上。
        4.8.15.2消毒方法
        4.8.15.2.1對居室的地面、墻壁、門窗;衣物、被褥、床單;紙張、書報;餐(飲)具、食物;家用物品、家具和玩具;手和皮膚;排泄物;盛排泄物的容器;運輸工具和病人遺體等按4.5.1、4.5.3~4.5.11 所列方法進行消毒處理。
        4.8.15.2.2肺炭疽病家的空氣消毒,可采用過氧乙酸薰蒸,藥量為3 g/m3(即20% 過氧乙酸15 ml,15% 過氧乙酸20ml),薰蒸1h~2h;也可采用氣溶膠消毒法(見4.5.2)。
        4.8.15.2.3對病畜圈舍與病畜或死畜停留處的地面、墻面,用0.5% 過氧乙酸,或20% 漂白粉澄清液噴灑,藥量為150ml/m2~300ml/m2,連續噴灑3次,每次間隔1h.。若畜圈地面為泥土時,應將地面10cm的表層泥土挖起,按1份漂白粉加5份泥土混合后深埋2m以下。
        4.8.15.2.4對炭疽病人用過的治療廢棄物和有機垃圾應全部焚燒。
        4.8.15.2.5對病畜污染的飼料、雜草和垃圾,應焚燒處理。
        4.8.15.2.6對病畜的糞尿,按1份漂白粉加5份糞尿,或**終作用濃度為40000mg/L有效氯的其他含氯消毒劑攪勻后消毒作用2 h,深埋2 m以下。不得用作肥料。
        4.8.15.2.7對已確診為炭疽的家畜應整體焚燒,嚴禁解剖。一頭200kg~500kg的死畜,焚燒時需汽油或柴油100kg~120kg。先在地下挖一條寬1m~1.5m,長3m~3.5m,深1m的長溝,用鐵條架在溝上,然后在鐵條上架木柴100 kg,用長形鋼釬,將死畜置木柴上,澆以汽油或柴油后點燃,直到燒成骨灰為止。當畜體腹部脹大時,用鋼釬將畜皮刺破,以防內臟物四濺。
        4.8.15.2.8污染的皮毛、皮張可焚毀,或用環氧乙烷薰蒸(見4.5.3)。畜毛還可用2% 硝酸或10% 硫酸溶液浸泡2h,皮張也可用2.5% 鹽酸溶液加入15% 食鹽使溶液保持30℃以上,浸泡40 h后取出(每公斤皮張用10L溶液),再放入1% 氫氧化鈉溶液中浸泡2h以中和鹽酸,然后用清水沖洗,曬干。
        4.8.15.2.9對生活污水處理可按4.5.16所列方法進行。
        4.8.15.2.10炭疽桿菌可形成芽孢,故在消毒中不得使用中、低效消毒劑。
        4.8.15.2.11疫源地內要同時開展滅蠅、滅鼠工作。消毒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必要時進行12d的醫學觀察。
        4.8.16班疹傷寒
        4.8.16.1概述
        斑疹傷寒分為流行性斑疹傷寒和地方性斑疹傷寒。流行性斑疹傷寒的病原體為普氏立克次體(Rickettsia prowazekii),傳染源為病人,虱子是傳播媒介,病原體隨虱糞排出,人搔癢時抓破皮膚,病原體即可侵入人體。病原體在虱糞中可存活5個月,含虱糞的塵埃可經呼吸道傳播本病。
        地方性斑疹傷寒的病原體為莫氏立克次體(Rickettsia mouseri)傳染源為病人和鼠類,傳播媒介以蚤為主。
        普氏與莫氏立克次體對理化因子的抵抗力較弱,56℃經30min即可滅活。在媒介昆蟲的糞便中能抵抗干燥和寒冷,保持傳染性半年左右。對常用消毒劑均敏感,在0.5% 煤酚皂溶液中,經5 min即被滅活。
        4.8.16.2消毒方法
        4.8.16.2.1對地面、墻壁;餐(飲)具等的消毒,可按4.5.1、4.5.5中所列方法進行。可用中、低效消毒劑處理(見表4-1)。
        4.8.16.2.2對衣物、被褥、床單的消毒,可煮沸30min。既可消毒又可滅虱。皮衣、毛衣、化纖等物品,可采取過氧乙酸薰蒸消毒(見4.5.3)。
        4.8.16.2.3皮膚消毒:用0.2% 過氧乙酸,或0.5% 碘伏涂擦皮膚傷口。
        4.8.16.2.4消毒的同時,應對疫點中所有人員和環境進行滅虱、滅蚤,其方法見有關滅虱、滅蚤技術資料。
        4.8.17結核病
        4.8.17.1概述
        結核病的病原體為結核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有人型、牛型和非典型分枝桿菌等。人型和牛型致病力受其活力和耐藥性等因素影響,對外界環境適應性強。在陰暗處可存活數月**數年,在干燥痰核、飛沫中可保持傳染力8d~10d,但在直射陽光下卻只能生存2 h~4 h。不耐熱,60℃作用 15 min,或70℃ 作用3 min可將其殺滅。
        結核病的傳染源主要為排菌的結核病人。可通過呼吸道、消化道等傳播,以呼吸道傳播**為常見。食用被結核桿菌污染的食品,飲用病牛的生奶,或使用染有結核桿菌的餐(飲)具等,可經消化道感染。
        4.8.17.2消毒方法
        4.8.17.2.1對室內地面、墻壁、家俱表面;衣物、被褥;病人排泄物、嘔吐物及其容器;餐(飲)具;食物;家用物品、家具和玩具;紙張、書報;運輸工具;廁所與垃圾等的消毒,可按4.5.1、4.5.3~4.5.9、4.5.13~4.5.16所列方法進行。
        4.8.17.2.2對痰及口鼻分泌物,用紙盒、紙袋盛裝后焚燒,或加入等量1% 過氧乙酸作用30min~60 min進行消毒。
        4.8.17.2.3對生活污水的處理,可按4.5.16所列方法進行。
        4.8.17.2.4結核桿菌細胞壁含大量脂類,對消毒劑抗力較強,故在消毒中只能使用高、中效消毒劑(見表4-1),不得使用低效消毒劑。
        4.8.18麻風病
        4.8.18.1概述
        病原體為麻風桿菌(Mycobacterium leprae),屬非典型性分枝桿菌。該菌在干燥環境中仍有繁殖能力,0℃時可存活3周左右,但在60℃時3 h即喪失活力。
        瘤形患者可從皮膚病變和鼻腔排出大量麻風桿菌。凡檢出本菌者均有傳染性。其傳播途徑尚不很清楚,一般需經長期密切接觸,可能是通過呼吸道或皮膚傷口感染。
        4.8.18.2消毒方法
        4.8.18.2.1對室內地面、墻壁、家俱表面;衣物、被褥;病人排泄物、嘔吐物及其容器;餐(飲)具;食物;家用物品、家具和玩具;紙張、書報;運輸工具;廁所與垃圾等的消毒,可按4.5.1、4.5.3~4.5.9、4.5.13~4.5.16所列方法進行。
        4.8.18.2.2對痰及口鼻分泌物,用紙盒、紙袋盛裝后焚燒,或加入等量1% 過氧乙酸作用30min~60min進行消毒。
        4.8.18.2.3麻風桿菌細胞壁含大量脂類,對消毒劑抗力較強,故在消毒中只能使用高、中效消毒劑(見表4-1),不得使用低效消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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