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菌方式 | 滅菌方法 | 適用范圍 | 注意事項 |
高壓蒸汽滅菌 |
分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器、 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 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 |
用于耐高溫、耐高濕的醫療器械和物品的滅菌。 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類和粉劑的滅菌。 |
滅菌設備應每日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 1、檢查門框與橡膠墊圈有無損壞、是否平整、門的鎖扣是否靈活、有效; 2、檢查壓力表在蒸汽排盡時是否到達零位; 3、由柜室排氣口倒入500ml水,查有無阻塞; 4、關好門,通蒸汽檢查是否存在泄漏; 5、檢查蒸汽調節閥是否靈活、準確、壓力表與溫度計所標示的狀況是否吻合,排氣口溫度計是否完好; 6、檢查安全閥是否在蒸汽壓力達到規定的安全限度時被沖開; 7、手提式和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主體與頂蓋必須無裂縫和變形;無排氣軟管或軟管銹蝕的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不得使用; 8、臥式壓力蒸汽滅菌器輸入蒸汽的壓力不宜過高,夾層的溫度不能高于滅菌室的溫度; 9、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每日進行一次B-D(Bowie—Dick Test)測試,檢測它們的空氣排除效果。 10、下排氣、預真空及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的具體操作步驟、常規保養和檢查措施,應按照廠方說明書的要求嚴格執行。 |
干 熱 滅 菌 |
分燒灼和干烤兩種方法 |
用于高溫下不損壞、不變質、不蒸發的物品、不耐濕熱的器械、蒸汽或氣體不能穿透的物品(如玻璃、油脂、粉劑和金屬等制品)的滅菌。 |
1、 待滅菌的物品干熱滅菌前應洗凈,防止造成滅菌失敗或污物炭化; 2、 玻璃器皿滅菌前應洗凈并干燥; 3、 滅菌時勿與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觸,滅菌后要待溫度降到40%以下再開箱,以防止炸裂。 物品包裝不能過大,不超過lOcm×lOcm×20cm,物品不能超過烤箱的高度的2/3, 物品間應留有充分的空間(可放入一只手),油劑、粉劑的厚度不得超過0.635cm; 凡士林紗布條厚度不得超過1.3cm; 4、 溫度高于170℃時,有機物會碳化,故有機物品滅菌時,溫度不可過高。 |
滅菌方式 | 滅菌方法 | 適用范圍 | 注意事項 |
環 氧 乙 烷 滅 菌 |
環氧乙烷不損害滅菌的物品,且穿透力很強, 故多數不宜用一般方法滅菌的物品均可用環氧乙烷消毒和滅菌。 例如,電子儀器、光學儀器、醫療器械、書籍、 文件、皮毛、棉、化纖、塑料制品、木制品、陶瓷、 金屬制品、內鏡、透析器和一次性使用的診療用品等。 但不適用于食品、液體、油脂類、滑石粉等的滅菌。 環氧乙烷是目前**主要的低溫滅菌方法之一。 |
1、環氧乙烷滅菌器的安裝要求:環氧乙烷滅菌器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切勿將它置于接近火源的地方。為方便維修及定期保養,環氧乙烷滅菌器各側面(包括上方)應預留51cm空間。應安裝專門的排氣管道,且與大樓其它排氣管道完全隔離。 2、環氧乙烷安全防護原則及注意事項:(1)保證環氧乙烷滅菌器及氣瓶或氣罐遠離火源和靜電; 3、環氧乙烷存放處,應無火源,無轉動之馬達,無日曬,通風好,溫度低于40℃,但不能將其放在冰箱內。嚴格按照G家制定的有關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要求進行處理; 4、投藥及開瓶時不能用力太猛,以免藥液噴出; 5、每年對環氧乙烷工作環境進行空氣濃度的監測; 6、應對環氧乙烷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緊急事故處理的培訓。過度接觸環氧乙烷后,迅速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立即吸入新鮮空氣;皮膚接觸后,用水沖洗接觸處**少l5min,同時脫去臟衣服;眼接觸液態環氧乙烷或高濃度環氧乙烷氣體**少沖洗眼lOmin,遇前述情況,均應盡快就診; 7、按照生產廠商要求定期對環氧乙烷滅菌設備進行清潔維修和調試; 8、環氧乙烷遇水后可形成有毒的乙二醇,故不可用于食品的滅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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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 氧 化 氫 低 溫 等 離 子 滅 菌 |
用于金屬、非耐濕熱診療器械和用品的低溫滅菌, 例如,腹腔鏡、輸尿管鏡、關節鏡等軟硬式內鏡; 內鏡器械、鏡片、光學纖維及起博導線、 內置或外置的起博器、電池、電鋸、超聲刀頭等。 不適用含有纖維素、木漿的物品,包括紙、 棉花、木頭、滌綸墊、油類;液體及粉末; 帶有盲端的管腔、置入人體內的植入物等的滅菌。 |
1、 使用前詳細閱讀用戶手冊; 2、 所有需滅菌的物品及器械都必須在滅菌之前進行預處理,即清洗、沖洗、徹底干燥和保持干燥(包裝); 3、 滅菌時,物品應排列放于擱架上,擺放的時候注意混合擺放,不要重疊擺放,擺放好的物品不能觸及滅菌艙壁、門、電極,切勿堵塞紫外光燈; 4、 切勿長時間直接注視滅菌艙內的紫外光源; 5、 處理軟式內鏡前,請與醫療器械制造商聯系,在有或無硅墊的情況下,每次循環僅可處理一只軟式內鏡; 6、 如果滅菌的物品為內徑≥1mm,長度≤150mm的不銹鋼管腔或內徑≥1mm, 長度為≤350mm的聚四氟乙烯軟管時,每鍋只能放置10根,并選用**模式滅菌; 7、 滅菌工作結束,取出器械后要及時將滅菌系統的自動門關閉; 8、 終止滅菌工作取出滅菌物品時和充更滅菌劑時一定戴乳膠手套、口罩等防護措施,如果滅菌劑不慎漸到皮膚上,請使用大量清水沖洗,如果滅菌劑不慎漸到眼睛上,請使用大量清水沖洗,并馬上就醫,使用后的滅菌劑包裝瓶請用清水刷洗后丟棄。 9、按用戶手冊要求定期維護卡匣、空氣過濾器、監控鏡頭、機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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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學 滅 菌 |
戊二醛 |
適用于不耐熱醫療器械和精密儀器等的浸泡消毒與滅菌。 不得用于注射針頭、手術縫合線等疏松材料的消毒或滅菌; 不得用于室內物體表面的擦拭或噴霧消毒、 室內空氣消毒、手、皮膚粘膜消毒。 |
1、 外用消毒液,禁止口服;置于兒童不易觸及處; 2、 戊二醛使用前應先加入激活劑,現用現配,加入激活劑后**多可連續使用14天;因戊二醛對手術刀片等碳鋼制品有腐蝕性,使用前應加入緩蝕劑,緩蝕劑須在激活劑加入且完全溶解后方可加入; 3、 醫療器械或物品在消毒或滅菌前須清洗和擦干,避免將水和有機物帶入消毒液中,造成對戊二醛的稀釋或降解; 4、 使用過程中應加強戊二醛濃度監測,濃度不合格應立即更換; 5、 戊二醛更換及濃度監測后均應有記錄; 6、 戊二醛對人皮膚和黏膜有刺激性,接觸時需戴帽子、口罩和橡膠手套,防止濺入眼內或吸入體內,如不慎接觸應立即用清水連續沖洗干凈; 7、 少數人對戊二醛過敏,須避免接觸; 8、 盛裝戊二醛的容器應加蓋,放于通風良好處,并且應每周更換兩次; 9、 使用前須查看外包裝上的有效日期,確保在有效期內使用; 10、更換新品牌的戊二醛應注意先查看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
過氧乙酸 |
適用于耐腐蝕物品、環境及皮膚等的消毒與滅菌。 |
1、 過氧乙酸不穩定,應貯存于通風陰涼處,用前應測定有效含量,原液濃度低于 12% 時禁止使用; 2、稀釋液臨用前配制; 3、配制溶液時,忌與堿或有機物相混合; 4、過氧乙酸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 金屬制品與織物經浸泡消毒后,及時用清水沖洗干凈; 5、 使用濃溶液時,謹防濺入眼內或皮膚粘膜上,一旦濺上,及時用清水沖洗; 6、 消毒被血液、膿液等污染的物品時,需適當延長作用時間。 |